社區文創專項資助 助社區美食特色店

【本報訊】文化產業基金於6月26日至8月25日接受第三期“社區文創專項資助計劃”申請,對象為社區美食特色店。

第三期“社區文創專項資助計劃”鼓勵文創企業與社區美食店合作,利用文創重塑具特色的社區美食店品牌,加強推廣社區的美食文化和人文故事,提升澳門美食的品牌形象,振興社區經濟。

申請須由文創企業及社區美食店共同提出,專項計劃要求文創企業在澳門設立不少於3年、美食店在澳門營運不少於8年,且在獨立的商用空間經營餐飲或食品零售。上述文創企業及社區美食店須由澳門居民持有50%以上的資本,才符合申請資格。

申請計劃書須包括利用文創挖掘美食店故事及重塑品牌的構想、空間軟裝、美食體驗的設計概念及有關優化方案。獲選的文創企業及美食店必須接受專家指導,以便對方案作出修改,並須於18個月內完成項目。

評審將根據申請項目的創新性、文創企業執行團隊的技術能力、美食店的特色,以及優化方案的可行性、與美食店的契合度、成本效益、對社區的影響力等7項指標作為評審準則。

文化產業基金將擇優選拔申請項目,資助名額20個。文創企業的資助金額上限為12萬澳門元,用於構建及統籌店舖的優化方案;美食店的實施費用為實際支出最多70%,上限28萬澳門元,基金以實報實銷形式對企業作出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