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取居民身份 合謀表姐夫變丈夫

【本報訊】內地女子為求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與表姐夫合謀假結婚,並讓對方“頂包”冒認3歲兒子親父,提供20萬港元報酬協助自己及親子申請來澳。而疑犯的表姐亦收取20萬報酬,協助一名內地男子以假結婚方式來澳。身份證明局日前處理兩宗申請期間發現端倪,要求警方介入調查,治安警本月26日於北區多個地點將5名涉案男女截獲。

涉案人姓梁,女性,54歲,澳門居民,報稱清潔員;第二名疑犯姓施,49歲,內地居民,持藍卡,報稱從事裝修工作;第三疑犯姓林,女性,36歲,內地居民,持藍卡,報稱清潔員,首疑犯表妹;第四疑犯姓李,男性,63歲,澳門居民,報稱清潔員,首疑犯前夫、第三疑犯表姐夫;第五疑犯姓李,男性,36歲,內地居民,持藍卡,報稱清潔員,第三疑犯前夫。

治安警接獲身份證明局舉報後,到5人位於北區的住所及工作地點調查,並向5名疑犯進行查問,期間發現各人口供南轅北轍,有關日常生活細節屢現疑點,警方懷疑5人涉嫌假結婚,並將各人帶到警處調查。

調查期間,警方發現林某及第五疑犯於2016年上旬離婚,同年中旬再與第四疑犯締結夫妻關係,而林某與第五疑犯育有一名3歲兒子。經查問後,林某承認向第四疑犯提供20萬港元報酬,要求對方以假結婚方式協助取得澳門居民身份,同時“頂包”冒認男童親父,助其取得居民資格。

另外,案中首疑犯與第四疑犯2015年上旬離婚後,梁某再與從事裝修工作的施某在同年中旬註冊結婚。施某供稱2013年到梁某工作的公司裝修期間,與梁某相識,並提供20萬港元報酬,與其合謀假結婚取得澳門居民身份。

事件中暫時未有人因假結婚取得居民身份,警方以偽造文件罪,對四名涉嫌假結婚的疑犯落案起訴,而第五疑犯則在知情不報的情況下被列作共犯一併落案起訴,27日已移交檢察院跟進。

治安警消息:上述案件中,梁姓澳門居民女嫌犯是消防局勤雜人員;李姓澳門居民男嫌犯是市政署勤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