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護「世遺」與經濟發展之間取得平衡

今年七月十五日,是「澳門歷史城區」成功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審核批准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十五周年紀念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數量上與意大利同列世界第一,也是「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數量最多的國家(與澳大利亞並列)一道,享受著偉大祖國的榮耀。遺憾的是,在「一個中國」領域內,香港特區和台灣地區至今仍然未有項目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但惟其如此,更顯得「澳門歷史城區」的珍貴。

為此,澳門特區文化局在旅遊局及多個文化遺產團體支持下,舉辦「慶祝澳門歷史城區申遺成功十五周年嘉年華」活動。希望能夠透過不同形式的慶祝活動,向市民大眾宣揚「文化遺產‧共護共享」的精神。系列活動包括「世遺開放日」、「遺城之旅-導賞及插畫工作坊」、「FUN享文遺」講座、故事徵集比賽及微信有獎遊戲等。雖然因為受疫情影響而比起以往的同類活動有所遜色,但卻是有聲有色,為疫情壓抑下的「沉悶」氣氛增添了一些活力。

此外,文化局也透過每年舉辦「《文化遺產保護法》推廣嘉年華」、「澳門文化遺產小小導賞員」培訓計劃及「內地與港澳中學生文化遺產暑期課堂」等不同類型的教育及推廣活動,向公眾宣傳文化遺產及相關的保護資訊,增加公眾對澳門文化遺產及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瞭解,以推動社會各界認識及共同保護澳門珍貴的文化遺產。

實事求是地說,澳門「申遺」的條件是不足的,如果不是有偉大祖國強力推薦及「背書」,並充分發揮有關專家多年來參與組織「申遺」工作的經驗優勢,並結合澳門的特殊情況,在為「澳門歷史城區」「申遺」的過程中強調以和平方式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澳門問題,並在澳門實行「一國兩制」,及澳門的「中西文化交融」特色,打動了主要是由西方人組成的審評委員會的洋人委員的心,其實並不完全成熟的「澳門歷史城區」,是並不容易進入他們的「法眼」的。由此,更為凸顯了「一國兩制」的優越性。這就象一些電影「戲不夠,歌來湊」那樣,「澳門歷史城區」也是「本色不夠,特色來湊」。

實際上,「澳門歷史城區」能夠「申遺」成功,全靠中央政府全力支持。其一、按照聯合國的相關制度,只有聯合國的會員體才有資格申報「世遺」項目。正因為如此,我國的台灣地區已經整理出近二十多個極有機會能夠「上榜」的項目,卻都一直無法申報。而中國澳門特區不是聯合國會員體,但中國中央政府卻主動為澳門特區策劃籌謀,積極申報,充分體現了澳門回歸及實施「一國兩制」的好處。

其二、澳門回歸前,葡國人雖然很熱衷保護澳門的文物建築,這確實也為澳門回歸後申報「世遺」提供了便利條件;葡國人雖然也很希望能提高澳門的國際地位,甚至利用葡國政府輪值歐盟理事會的機會,為澳門爭取到不少歐盟的優惠條件,但卻從來沒有想到要為澳門爭取「申遺」。而在澳門回歸後才沒幾年,中央政府就為澳門特區「出頭」,並雷厲風行地為澳門「申遺」。

其三、由於能否成功「申遺」的決定權,是掌握在一批抱持西方意識形態的洋人專家的手中,因而即使是由中國中央政府出面,澳門項目的「申遺」也遇到較為複雜的技術問題。眾所周知,與歐洲各國的成片古建築相比,澳門「申遺」項目的條件是不足的。如大炮台扶手電梯、市政署後面的高樓大廈等,尤其是各個中西文物建築散佈於現代建築之中,都與「原真性」的要求相去甚遠。正因為如此,中央政府相關部門為了提高澳門項目申報的成功係數,精心包裝並幾經調整,單是稱謂就從由「澳門歷史建築」修訂為「澳門歷史建築群」、最後定名為「澳門歷史城區」,並根據澳門缺乏發展迴旋餘地,難以將文物建築與充滿現代建築的主城區嚴格區隔開來的特點,揚長避短,化「弱項」為「強項」,「歷史城區」與「歷史建築」分別羅列,終讓那些洋人評審委員被「說服」。

更重要的是,中國中央政府為「澳門歷史城區」申報「世遺」時,強調了和平談判、「一國兩制」;而聯合國的宗旨是爭取及維護世界和平,不同社會制度可以和平共處。而通過協商和平解決澳門問題,並實行「一國兩制」,這對國際上仍有紛爭以至是戰爭的情況來看,具有特殊的意義,符合聯合國爭取及維護世界和平的宗旨。可以說,「一國兩制」為澳門「申遺」起到了「加分」的作用。這樣的解說理由,讓那些洋人評審委員們為之折服。

當然,有權利就有義務,有名利就有責任。「申遺」不是目的,如何做好開發與保護,成為「世遺」在入選後遇到的最重要課題。實際上,《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主題詞就是「保護」。因此,「澳門歷史城區」成功「申遺」後,首要工作就是必須探索對「世遺」待保護與利用發展的最佳平衡點,摸索出多樣化的「世遺」保護模式,為「世遺」保護提供新的範例參考,以讓傳承文明、聯結古今、溝通中外的「世遺」未來更好地煥發光彩。

正因為如此,在成功「申遺」後,澳門半島就有相當大的區域的城市建設發展受到局限。澳門不象巴黎、倫敦等充滿古建築遺跡的城市,可以在周邊的郊區興建衛星城市,就可避免在歷史城區興建現代化及高層建築影響景觀。澳門半島的面積不到十平方公里,其中「澳門歷史城區」及其緩衝區就佔了三分之一,這就使得本來就是「寸金尺土」的舊城區,土地利用價值嚴重削減。一些物業投資者是以按照過去慣例地塊可以興建較高層樓宇的企劃及價碼購進土地的,在「申遺」成功後,政府按照「保護」的要求不准興建高層樓宇,這就讓投資者蒙受重大損失。盡管說,政府應允有賠償機制,但已經十多年了,也未見公佈具體個案,這就與《澳門基本法》第一百零三條的規定,有所相悖。

實際上,按照政府公佈的「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興建的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內容的規定,不但是已經入則及在建的樓宇興建計劃受到影響,而且另外一些曾經公佈的大型發展計劃,如「澳博」曾經規劃的拆卸回力球場、新八百伴後改建俗稱為「大白鯊」的超高超大綜合樓宇計劃,及有發展商考慮收購水坑尾、白馬行一帶包括天主教文化傳播中心等舊樓宇在內以改建高層樓宇的計劃,以至匯業銀行大廈的加高計劃……等,都被喊「卡」。而且,被劃入受限制高度範圍的二點八平方公里的可拆卸重建土地的價值必須重估,相信其貶值率將不低。在澳門土地十分匿缺,而特區政府也正在推動「舊區重建」計劃的情況下,將使澳門的土地利用受到嚴重的制約。

目前就有這麼一個個案,就是新口岸羅理基博士馬路的一個地盤,土地所有者已經向政府提交了項目規劃條件圖申請,但在諮詢過程中,有一些團體以其遮擋東望洋燈塔為由,提出反對意見。其中多是保育團體,這是他們的宗旨所在。但也有政治團體,在「香港國安法」的月暈效應震懾下,不敢再接觸一些政治敏感性較高的議題,但又擔心「見報率降低」而將會難以維繫及鞏固選票基本盤,因而也籍此機會發聲,大造文章,甚至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告狀」。

因此,如何在保護「澳門歷史城區」與經濟發展之間取得平衡,就是考驗澳門特區政府的政治智慧及治區理政藝術技巧的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