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粵澳合作框架協議》2020年重點工作

一、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1.加快推動在橫琴設立粵澳深度合作區,構建粵澳共商共建共管的體制機制,探索更加靈活、開放的合作方式,促進粵澳兩地人員和經濟便利往來。

2.優化橫琴「分綫管理」政策,推動在橫琴先行先試實施貨物便利通關政策。

3.共同研究在橫琴建立商事登記資料互通平臺。

4.支持粵澳中醫藥科技合作。支持依托澳門的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聯合打造國際中藥材信息中心、交易中心、定價中心,國際中藥質量標準中心、檢測中心。共同支持廣州中醫藥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與澳門大學合作的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創新中心項目。支持粵澳兩地科研機構聯合申報廣東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

5.加快推動澳門中醫藥産業發展在橫琴先行先試政策落地。

6.促進跨境商貿産業合作,推動建設粵港澳物流園,聯手打造中拉經貿合作平臺。

7.支持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之間的技術轉移合作平臺,支持澳門利用好橫琴預留土地深化跨境科技創新合作。

8.在橫琴及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探索實現暫存倉儲,共同商討在橫琴口岸、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及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貨運通關規劃時,預留相關基礎設施的建設項目,預留設置相關食品(如凍肉、鮮活食品等種類)進出口檢驗檢疫配套功能。

9.推進粵澳跨境金融合作(珠海)示範區建設,促進兩地跨境金融、金融科技的持續發展。借助示範區培訓場所等資源,開展澳門金融人才培育工作。

10.推動建設「南沙粵澳合作葡語國家産業園」,探索創新合作模式。

11.加快推進廣藥集團澳門國際總部項目建設,助力澳門中醫藥産業發展。

二、跨界基礎設施建設及通關便利化

12.支持澳門機場改擴建,配合推進項目用海的規劃、評估論證等工作。

13.共同爭取中央支持,推進珠三角空域結構優化調整。

14.支持澳門蓮花口岸遷至橫琴口岸,共同認真細緻做好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旅檢區域啓用工作,做好橫琴口岸旅檢區開通啓用工作。

15.推進粵澳新通道(青茂口岸)建設,爭取年內建成幷具備通關條件,實施「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

16.配合澳門開展內港擋潮閘前期論證和建設工作。

17.積極配合對澳門輸電第三通道工程建設。

18.推進粵澳貨物「單一窗口」綜合服務平臺項目建設,推廣實施「一站式」通關。

19.推動全面放開澳門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內地。

20.推動粵澳海關跨境快速通關對接項目試點實施,促進便利貨物通關。

21.加快推進粵澳遊艇自由行,探索實施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粵澳遊艇「定點停靠、就近聯檢」模式。

三、共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22.加快推進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建設。進一步推動在科技人才交流、科研攻關協同、科研資金流通等方面先行先試。

23.落實《粵澳科技創新交流合作安排》,組織實施粵澳科技聯合資助計劃。

24.推進粵港澳聯合實驗室建設。推動大科學裝置進一步向澳門創新主體開放共享。發揮澳門4個國家重點實驗室作用,加强在中醫藥、芯片、智慧城市和物聯網、太空科學與深空探測等領域合作。

25.積極推動高標準布局建設國家實驗室。

26.落實好財政科研資金跨境使用政策,進一步便利資金跨境撥付。

四、促進現代服務業合作

27.依托CEPA政策框架,繼續爭取在業務範圍、股比限制、經營地域、資質條件等方面放寬准入限制,進一步壓縮負面清單。加强宣傳推廣《外商投資法》及實施條例,推廣服務貿易自由化重點平臺的經驗做法,指導業界用好用足政策措施。

(一)金融業服務。

28.完善粵澳金融合作機制,共同貫徹落實《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政策措施,推動粵澳金融合作深度融入國家金融改革開放格局。

29.積極爭取外匯管理改革創新,逐步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範圍,促進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

30.支持澳門金融機構參與廣州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

31.研究探索建立跨境協同監管機制,推動應用金融科技「電子圍欄」探索有效的信息化監管方式。

32.爭取逐步降低或放寬銀行業、保險業的機構設立、持股比例、業務範圍等限制。

33.支持兩地保險機構合作開發跨境醫療保險等創新産品。完善跨境機動車保險制度,爭取對經港珠澳大橋進入廣東行駛的澳門機動車輛,實施「等效先認」政策。設立澳門保險服務中心,爲在珠三角九市居住或工作幷持有澳門保單的客戶提供人身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售後服務。

34.鼓勵廣東省保險機構以澳門作爲區域總部,拓展葡語國家市場業務。

35.大力發展金融科技,深化金融科技合作。便利澳門居民在粵使用移動電子支付工具進行人民幣支付,推動移動支付工具在粵澳兩地互通使用。穩步推進澳門居民代理見證開立個人Ⅱ、Ⅲ類銀行結算賬戶業務,優化銀行賬戶開戶服務。

36.支持發展澳門特色金融,助力澳門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臺」,承接中國與葡語國家的金融合作服務。推動廣東企業用好澳門中葡平臺、中葡基金和粵澳基金。

(二)專業服務。

37.推動旅遊、醫療衛生、建築等專業領域專業資格互認。

38.推動粵澳電子簽名證書互認,建立健全互認業務規則和管理機制,確保電子簽名互認在不同法律體系下均滿足合規性要求。

39.完善粵澳標準質量和檢測認證合作機制,研究粵澳標準化連通貫通融通機制,發揮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研究中心作用。支持兩地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灣區標準制修訂與推廣實施。

40.完善粵港澳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實施辦法。深化粵港澳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試點,配合國家有關部門研究推動解决澳門律師在珠三角九市執業資質、執業範圍問題。

41.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廣東以備案的方式,允許取得澳門特區政府有關部門或機構認可的工程建設咨詢服務專業機構及人士在珠三角九市直接開業執業。

(三)文化和旅遊。

42.共同開發「一程多站」旅遊精品綫路,開展境內外旅遊宣傳推廣,開拓澳門珠海(橫琴)聯程旅遊産品,助推琴澳旅遊品牌。加强規範旅遊市場,提升服務品質。

43.優化完善文化交流合作機制,進一步加强在藝術人才、非物質文化遺産、文物等各領域文化交流合作,推進文化遺産遊徑宣傳與合作。

44.加强文化交流品牌建設,加强雙方政府資助下的兩地文藝精品交流演出。積極建設粵劇曲藝等文化交流合作平臺。

45.支持澳門舉辦國際旅遊(産業)博覽會、世界旅遊經濟論壇。

46.繼續在澳門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文化藝術節「相約澳門——中葡文化節」分會場。

47.支持和推進澳門旅遊學院橫琴培訓基地建設。

五、推進教育、人才和青年交流合作

48.推進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城市大學與廣東的合作辦學項目。支持建設「澳門理工學院機器翻譯暨人工智能應用技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49.支持和推動廣州與澳門旅遊學院深化技能人才培養等合作。

50.支持澳門繼續實施對在廣東省21個地市就讀的澳門居民學生提供學費津貼,幷新增學習用品津貼。

51.完善澳門居民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考試等政策,保障澳門居民隨遷子女按規定享受居住地教育基本公共服務。

52.完善澳門專業人才在珠三角九市申報評審職稱機制。

53.推進珠三角九市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澳門居民的有關工作,共同做好相關公開招考崗位信息在澳門的發布和宣講工作。

54.爭取出臺便利執業政策措施,結合國家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拓寬職業技能鑒定「一試三證」的職業範圍。

55.統籌宣傳推廣「雙創」資源,做深做實大灣區青年實習計劃。支持建立粵澳青年創業就業試驗區,推進創新工場、文創社區、創業區、創業谷等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共同打造品牌,加大資源投入,推出全方位服務支援,鼓勵和吸引更多澳門青年入駐。

56.支持粵澳青少年開展多種形式的國情體驗活動。携手組織青年同心圓計劃、澳門青少年國學夏令營、粵澳大學生嶺南文化研究班、澳門青少年國防體驗營、粵澳姊妹學校(園)締結計劃、志願服務交流活動等項目。繼續聯合舉辦「粵港澳青年文化之旅」。

57.聯合舉辦青少年籃球賽、足球賽等活動,携手打造一批青少年體育交流品牌項目。

六、建設國際化營商環境

58.探討建立競爭政策與反壟斷執法交流合作機制。

59.强化知識産權跨區域行政執法協作。加强業界研討交流,推動雙方知識産權創造、保護、運用和貿易發展,促進高端知識産權服務與區域産業融合發展。

60.推動完善兩地民商事仲裁程序的司法互助安排,積極研究兩地民商事仲裁程序保全措施或臨時措施的司法互助安排。聯合香港設立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臺,制定統一的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及相關標準。

七、建設優質生活圈

61.共同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建立健全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在信息通報、防控舉措、口岸對接等方面及時溝通,加强工作協調和對接,做好緊急醫學救援、跨境醫療轉診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聯合應急處置。

62.優化落實便利澳門居民來粵購房政策措施。進一步簡化澳門居民購房流程,完善澳門居民購房貸款政策,推動落實與廣東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63.推動滿足相關條件的來粵未就業澳門居民在居住證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享受相應待遇和財政補貼。

64.加快平崗——廣昌原水供應保障工程建設,優化對澳供水設施系統。以鴨涌河爲重點聯合開展跨境河流綜合治理。

65.加快建設橫琴「澳門新街坊」綜合社區項目。推動將澳門社會民生相關配套延伸覆蓋到橫琴。

66.落實《2017-2020粵澳環保合作協議》,完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合作機制。

67.共建食品安全信息通報、案件查處、應急聯動等機制,完善食品原産地可追溯制度。

68.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指揮協調機制,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聯運協調機制,特別是在重要口岸、港珠澳大橋等,加强協調聯動處置。加强粵澳兩地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應對颱風等重大自然灾害應急預案溝通銜接。

69.强化警務和保安資源整合、情報共享、案件協查、刑事技術交流、聯合行動能力建設。

八、携手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70.支持粵澳兩地企業赴「一帶一路」沿綫國家和地區開展投資洽談,支持澳門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綫國家參與建設廣東的境外經貿合作區。

71.支持粵澳企業及專業界別加强合作,爲兩地業界提供項目信息與機會,引導澳門企業加入廣東「走出去」産業聯盟。

72.積極參與澳門貿易投資展覽會,推進專業展會合作。

73.適時聯合組織境外推介與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