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民心民智規劃美好藍圖 鄒玖勝

《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日前正式公佈,標誌著本澳未來一段時期內發展藍圖框架的建立,廣大居民應踴躍參與諮詢,了解藍圖,積極建言,共同透過總體城市規劃,破解發展中遇到的難題,合力建設澳門成為快樂、智慧、可持續發展及具韌性的城市。

據了解,城市規劃是處理都市及其鄰近區域的工程建設、經濟、社會、土地利用配置以及對未來發展預測的專門學問或技術。它的對象偏重於城市物質形態的部分,涉及城市中產業的區域配置、建築物的區域配置和分類管制、道路及運輸設施的設置、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及城市工程的安排,主要內容有空間規劃、道路交通規劃、綠化植被和水體規劃等內容。城市規劃是城市建設及管理的依據,位於城市管理之規劃、建設、運作三個階段之首,是城市管理的龍頭。

歷史上除了少部分城市外,大部分的城市發展大多雜亂無章自由發展,到了十九世紀,城市規劃藉著建築與工程學的進步成為了能以理性以及型態分析的方法透過物理設計來解決城市問題。1960年代之後城市設計模型理論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幫助拓展了城市發展的論域,如經濟發展計劃、社群社會計劃以及環境計劃。20世紀,部分城市規劃的課題演變為城市再生,或是透過城市規劃的方法將某些歷史悠久的城市進行城市再生。

回歸以前,澳葡政府就非常重視澳門的城市規劃,形成了散落的商業住宅區、居住區、機關學校區、港口運輸區和旅遊區等不同性質的功能區。回歸以後,澳門經濟社會發生巨大變化,城市急速擴張,產生了人口膨脹、交通擠塞、住房困難、環境惡化等“城市病”。如人多車多,但道路增長有限、掘路處處,導致交通擠塞越發嚴重,不少主幹道繁忙時段駕車難、搭車難,成為常態。又如城市綠化休憩空間不足,空氣質素欠佳,影響生活質素每下愈況。凡此種種皆對城市規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戰,為此,特區政府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推出了《澳門城市概念性規劃綱要》、《澳門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的諮詢文本,並積極籌划路環規劃和司打口舊市區的規劃。與此同時,政府還承諾,爭取在2012年或2013年完成澳門城市規劃法的立法工作。但進度緩慢;時隔六年半,才迎來《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公開諮詢,實屬不易。

據工務局在當日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是澳門首份法定總體規劃草案,以一六年完成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發展策略(2016─2030)》為基礎,並根據行政長官批示開展編制工作。總體規劃草案結合國家、區域及澳門自身定位,訂定整個澳門特區的空間整治、土地使用和利用的條件,對公共基礎設施與公用設施作出合理的綜合部署,並作為編制詳細規劃的依據。當中將土地劃分為八種使用類別,配合策略性指引及總體佈局,合理部署土地用途,以達至澳門成為宜居宜業的美麗家園、融入國家戰略發展大局、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目標。為落實相關目標,草案定出 13條策略性指引。13條策略性指引分別提出配合大灣區發展建設,支撐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提升城市多核心發展及開拓多元發展地區,提升職住平衡;提高城市發展與環境、文化及海域利用之間的協調相容性;制定分區及土地整治及規劃;劃定不可都市化地區及土地用途,對具自然價值及資源、景觀、考古、歷史及文化價值而在一般情況下不可發展的空間設定限制;有效利用海域資源;貫徹推行綠色、以人為本的交通,減少私人車輛出行;優化旅遊承載力;保護文化遺產,延續歷史人文氛圍及景觀特色;合理規劃景觀及公共開放空間;布局融合防災減災思路,適當布置具彈性的建設;鼓勵發展多元化能源及加強廢物及污水處理;完善公共基礎設施及公用設施的建設部署,發揮迴圈協同效應。

總體規劃草案以統計暨普查局的《澳門人口預測2016─2036》的中程度預測,預計在三六年總人口約為七十九點三萬,再以三一年至三六年五年期間的人口複合年增長率,推算至四○年的總人口約為八十點八萬,屆時土地總面積約為三十六點八平方公里。在整體規劃方面,草案提出以“門戶”、“樞紐”、“軸帶”和“核心”,打造澳門未來整體城市空間結構,為長遠發展提供重要頂層規劃方向。二門戶是“國際門戶形象”、“東門戶形象”;三樞紐是“關閘商業區域合作樞紐”、“十字門水域區域合作樞紐”、“橫琴蓮花區域合作樞紐”;四軸帶是“一河兩岸合作軸帶”、“濱水歷史旅遊軸帶”、“知識產業科技軸帶”、“綠色韌性軸帶”;多核心是“多元產業”、“旅遊娛樂”、“綠色休閒”、“綠色迴圈”、“宜居社區”、“產業升級”。

具體分區方面,綜合現時統計分區的人口分佈、特色和功能,將全澳土地劃分為十八個規劃分區。同時,將土地劃分為居住區、商業區、工業區、旅遊娛樂區、公用設施區、生態保護區、公共基礎設施區、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其中,綜合人口預測、住屋現況及房屋政策,居住區用地佔總土地面積將達到約百分之廿二,基本能滿足四○年約八十萬預測人口的住屋需求。草案內容還就社會爭議的用地疑問給出答案,包括提出構思於新城A區南端及路環荔枝碗新增全澳文化設施;狗場原址繼續原規劃建學校及康體設施;南灣湖C、D區規劃政府設施,意味原規劃新城B區的“政法區”已轉移等。可見整個藍圖之飽滿。

事實上,在政府努力下,近年已成功收回不少土地,加上未來的填海新區、都市更新,“土地荒”相對紓緩。但不患貧,患不均,興建房屋、增加綠化、開拓多元產業、擴展休閒康體、加強文物保育、完善交通設施、抓緊防災基建,都要用地。理想是平衡發展,樣樣兼顧,但現實可能有衝突,魚與熊掌難兼得。這就需要憑藉城市總規諮詢,集思廣益,明取捨,求共識。

對於城市總體規劃展開公開咨詢,社會各界都表示歡迎,希望政府能廣納社情民意,以民為本,落實規劃。有學者就表示,初步看,城市總規正視澳門現有的不足,包括土地資源有限、交通運輸配套落滯後,城市發展與景觀保育、都市更新,以至產業多元、升級等問題,作出相應規劃方向,涉及面廣泛,也為澳門未來發展描繪較清晰的藍圖。不過,澳門面對的發展情況、國際形勢不斷變化,故各界有需要加強參與,共同制定符合澳門整體利益的總體規劃。總體規劃大致描繪澳門未來二十年的發展方向,特別是提出土地資源分配的比例,讓本澳乃至國際投資者可了解澳門土地資源分配的規劃。澳門一直以來面對土地資源有限,嚴重制約發展空間,更局限城市基建發展,導致交通運輸配套未跟上。現時有清晰的總體規劃後,可加快善用土地資源,配合城市發展需要。從經濟層面思考,總規給予政府部門、投資者發展方向,政府部門制定政策時有總體施政方向,調配政策資源推動城市規劃,投資者則可因總規下的城市佈局,作相應的資源分配及投資決定,減少政府部門制定政策、投資者投資時的不確定性,降低潛在投資風險。當然,將來《總體規劃》在具體操作時,必定會涉及現有多部法律法規,以及多方面行政和政策措施,如市政、園林、道路管理等,因此,城市總體規劃在具體實踐中應注意平衡各項法例,互相協作配合,適時完善相關法律修訂以更好配合城規發展;政府應就《總體規劃》設立機制評估如何實施、做好監督以及客觀評估,對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恆常性的監察工作,以推動發展達到目標。針對區域合作,規劃應加入更多區域融合細節,使珠澳合理貫通在功能空間、景觀設計和跨區交通等佈局。具體來說,政府應積極主動與廣東省及珠海市協商合理規劃,綜合考慮雙方在橫琴深度合作區交通、醫療、養老、教育、環保等具體領域的互聯互通,加強跨境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的緊密銜接,為區域協同發展打好長遠基礎。

另有意見則認為,《總規》草案對澳門未來城市發展描繪了遠大的願景及定位,但缺乏論述過去及未來面臨的問題。草案內容偏向靜態規劃方案,未能因應社會動態發展而制訂相應的、階段式的規劃方案;亦未能對實現城市定位及願景提出具體方法,某程度存在缺失。草案還缺乏對未來人口特徵、訪澳旅客數字、非居澳人口回流等狀況分析。也未分析現時土地的利用情況,使草案未能展示因人口結構變化所衍生出對城市機能配套的轉換需求。以居住區為例,應就現時用地比例、房屋類型及樓齡等特徵作分析,並就不同分區的人口結構及居住條件,闡述有待解決的問題,適切訂定各區發展目標和操作方案,讓大眾更好理解《總規》思路,為未來詳細規劃奠定基礎。《總規》跨度為二十年,涵蓋絕大部分青年群體,將由青年轉為中壯年階段,總規如何滿足當代青年對未來城市發展的想像和需求?例如氹仔北區-1(新城C、D區)定位為綠色低碳居住及商業兼融社區,惟該區作為一張“白紙”,規劃人口約為四萬八千人,完全具條件成為澳門社會對未來生活社區藍圖的試行土地,可避免重複石排灣及新城A區在未有《總規》就落實興建的情況;更能廣納青年對未來社區的豐富想像,建設各種社區配套,滿足十年、二十年後新型社區的新需求,成為澳門建設成“快樂、智慧、可持續及具韌性城市”成功範本的宜居社區。

誠然,城市規劃是關於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佈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是特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澳門空間有限,未來二十年澳門要如何平衡居住需求、商業發展、旅遊承接以及工業轉型升級等都要有全面考量,兼顧分工又強調功能互補配合,方使澳門能得到全面發展。

國家主席習近平到城市視察時曾強調,做好城市工作,首先要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只有科学地编制城市规划,才能实现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特別是“在城市建設中,一定要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合理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努力擴大公共空間,讓老百姓有休閒、健身、娛樂的地方,讓城市成為老百姓宜業宜居的樂園”。所以在繪畫這美好藍圖的過程中,特區政府必須堅持居民至上,牢牢把握治理之“本”,增加居民獲得感及幸福感,期望規劃出台後,全社會上下通力配合,攜手將澳門建設成為一個快樂、智慧、可持續及具韌性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