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法律制度生效

【本報訊】民防法律制度及施行細則15日起同步生效。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在網站表示,保安當局正著手建立或完善配合民防活動有序開展的各種執行機制,爭取早日實現由政府主導、社會各界協同參與的新型民防活動模式,促進本澳民防工作達至更佳的社會效果,為市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提供更高效的保障。

因應民防工作與時俱進,法律亦新增了多項新的例外性措施,包括強制撤離、指令電信商無償優先傳送民防資訊,以及關閉指定邊檢站,旨在確保在極端情況下個人的生命安全,以及重要民防資訊的有效傳播;亦賦予行政長官有權因應突發公共事件持續的情況,宣佈中止受影響地點正在或即將進行的、已獲當局許可或批給的公眾活動,如大型娛樂活動或博彩活動等,而無需取決於當時的突發公共事件狀態為何,從而讓社會正常運作的必要條件得到切實、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