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國名確定細節

新中國的法定名稱叫「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名稱自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在開國大典上莊嚴宣告而響徹寰宇。然而長期以來,社會上乃至學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的由來及其確定過程,仍有若干史實錯誤在以訛傳訛。在新中國成立70年後的今天,我們有必要依據黨的權威文獻和學界的研究成果,對新中國國名確定的相關細節進行梳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並非民主人士在新政協籌備會上首次提出的

長期以來,在涉及新中國國名確定的有關介紹中,有一種說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名稱是民主人士、清華大學教授張奚若先生首次提出的。主要依據是:1949年6月15日新政協籌備會召開後,新中國名稱問題成爲一個激烈討論的焦點,大家各抒己見,從不同角度對名稱提出不同意見,集中於「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這個名稱。6月16日,新政協籌備會常委會設立六個小組,六個工作小組在起草有關文件時都用的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名稱。7月8日,在第四小組舉行的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大家圍繞「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中要不要「民主」一詞,展開了激烈爭論。張奚若先生發言說:「有幾位老先生嫌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名字太長,他們說,應該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好。……人民這個概念已經把民主的意思表達出來了,不必再重復寫上『民主』二字。」籌備會常委會成員和各小組組長也認爲,「民主」和「共和」無並列的必要。經過多次討論和修改,8月17日新政協籌備會把「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届全體會議開幕,籌委會向會議提交的文件中均改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段史實,廣爲人知;然而,這並非新中國國名由來的歷史全貌。其實,從相關歷史文獻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名稱早在新政協籌備會召開之前,就已在毛澤東的講話、報告、文章以及黨的相關文獻中出現。例如1948年1月18日,毛澤東在《關於目前黨的政策中的幾個重要問題》一文中,就明確使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他在文中指出:「這個人民大衆組成自己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建立代表國家的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政府),工人階級經過自己的先鋒隊中國共產黨實現對於人民大衆的國家及其政府的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權力機關是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選出的各級政府。」不久,毛澤東在《中國的社會經濟形態、階級關係和人民民主革命》一文中,再次明確使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名稱。

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名稱並非民主人士張奚若先生在新政協籌備會上首次提出的。不過,在當時關於新中國國名確定的爭論中,他確實是明確主張新中國的名稱「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好」的。

毛澤東在新政協籌備會上呼出了「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萬歲」,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

關於新中國國名,還有一個需要澄清的問題,就是毛澤東在1949年6月15日新政協籌備會開幕講話中,究竟是呼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還是呼出了「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萬歲」?這本是一個基本史實問題,然而在不同學者的文章中却出現了兩種提法並存的狀况,而且這兩種版本的來源都有權威的依據。

先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這個版本,其依據來自《毛澤東選集》。毛澤東在1949年6月15日新政協籌備會上的講話,就收錄在《毛澤東選集》第四卷中。在這篇講話的結束部分,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毛澤東呼出了三個口號,第一個口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再來看「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萬歲」這個版本。進入2019年,隨著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這個歷史節點的到來,籌建新中國期間一些珍貴的原始歷史影像得以披露和公開,其中就有1949年6月15日新政協籌備會召開時毛澤東講話的珍貴片斷。這在央視播出的大型文獻專題片《我們走在大路上》中就有清楚的披露。從中,我們可以明確判定毛澤東當時呼出的口號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萬歲」,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應該說,這個版本更能反映當時的歷史真貌,應該最具歷史權威性。

在新中國國名確定之前,毛澤東對於新中國的名稱既使用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使用過「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

毛澤東在新中國名稱問題上有一個認知變化過程。進入1947年7月,隨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軍隊進入戰略進攻的歷史轉折點,中共七大提出的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一個新民主主義的中國」目標,逐步具備了提上現實日程的必要條件。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響亮地提出「打倒蔣介石,解放全中國」的口號;12月,中共中央爲了制定「打倒蔣介石,解放全中國」的具體行動綱領,在陝北米脂縣楊家溝召開擴大會議(也稱十二月會議)。毛澤東在爲這次會議起草的結論草案中,就明確使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此後他多次在講話中使用了這個名稱。然而,大約從1948年下半年起,毛澤東在講話、報告文章中又使用了「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名稱。比如,他在8月1日關於召開新政協《復各民主黨派與民主人士電》中就提出:「建立獨立、自由、富强和統一的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這裏需要說明的是,毛澤東的這個電報是回復民主黨派與民主人士5月5日響應中共中央4月30日紀念「五一」節口號的聯合致電而發出的,當年由於交通阻隔等原因毛澤東才遲至8月1日復電。在這個電報中基於加强與各民主黨派和民主人士政治合作的考慮,他在對新中國的稱謂上特別使用了凸顯「民主」的「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這個名稱。這封復電是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的名義發出的,其社會影響和意義非同一般,這在客觀上也帶來了「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名稱在社會上流行一時的現象。不過,毛澤東在此後並沒有放弃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名稱。比如1948年12月30日,毛澤東爲新華社撰寫了題爲《將革命進行到底》的新年獻詞,其中就明確指出:「一九四九年將要召集沒有反動分子參加的以完成人民革命任務爲目標的政治協商會議,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並組成共和國的中央政府。」

進入1949年以後,隨著奪取全國革命勝利曙光的顯現,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籌建新中國工作進入實質性推進階段,特別是進入4月人民解放軍百萬雄師過大江以後,籌建新中國政權的條件和時機已成熟。在此後至新中國國名確定之前的這段時間裏,毛澤東對新中國的稱謂又發生了重要變化,即又使用過「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名稱,這集中體現在他在新政協籌備會開幕上的講話中;然而,此次會議之後,毛澤東在文章或講話中更多使用的則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

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還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名稱,其實很早就在民主革命的實踐探索中被提了出來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名稱是何時提出的問題,有學者認爲:大約是在1947年中共中央十二月會議後考慮組建中央政府時開始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一名稱的出現不可能早於這一時間;中共領導人最早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是在1948年1月。1948年1月12日,任弼時在《土地改革中的幾個問題》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在全國範圍建立」。

然而,近年學界有的研究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其實早在1948年之前就已多次出現在中國共產黨人的文章、講話等相關文獻之中。有的學者考證,最早在文中明確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名稱的是薄一波。1937年6月4日,他爲山西省犧牲救國同盟會的機關刊物《犧牲救國》周刊所寫的社論《犧盟會在新形勢下的新工作》中指出:「應在實現一個真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前提下,使我們的抗戰最高領導機關,成爲一個强有力的人民意見集體領導的機關。」還有學者發現,「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名稱也早在1948年之前就已出現了,比如1936年王明在《爲自由獨立幸福的新中國而奮鬥》一文中提出:「中國共產黨贊成建立統一的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

由此可見,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還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名稱,其實很早就在民主革命的實踐探索中被提了出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的確定,是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共同協商的結果

從上述關於新中國名稱由來的相關問題的考察和分析中,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個基本認識:

第一,新中國名稱問題是貫穿中國共產黨探索「建立一個什麽樣的新中國」這個重大課題過程中的一個重要問題。進一步研究黨的相關文獻可以發現,中國共產黨人在民主革命時期對於新中國的名稱有過多個提法,諸如「民主共和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人民共和國」「新民主主義共和國」「中華民主共和國」「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等等,直到1949年新政協籌備會期間新中國國名才確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並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届全體會議正式通過而最終被確定爲法定國名。這些關於新中國的具體名稱,都凝結著中國共產黨人在革命實踐中對於建立新中國的理想追求和智慧結晶,並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國共產黨人關於新中國國家觀的認知逐步趨於深化和成熟。

第二,毛澤東對於新中國名稱的認識是隨著革命形勢的變化而逐步清晰明確的。特別是進入1949年以後,毛澤東更傾向於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因而,即便在「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名稱大爲流行的時期裏,他在講話著文時仍沒有放弃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名稱。而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名中,毛澤東其實是非常看重「人民」二字的。早在1948年9月8日,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報告和結論中就明確强調:「我們是人民民主專政,各級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種政權機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解放軍叫人民解放軍,以示和蔣介石政權不同。」可以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名稱,體現了毛澤東對新中國根本性質的深刻把握,更體現了他對「人民」理念的一貫堅持。

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名稱最終被確定爲新中國的國名,是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進行民主討論達成的協商共識。這個國名的確定具有劃時代的重大意義,它最能體現新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最能揭示新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本質,同時也體現了馬克思主義「共和國」的現代國家理念。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名,1949年9月7日周恩來在向政協代表所作的報告中指出:「辛亥革命以後,中國的國名是『中華民國』,有共和的意思,但並不完全,可以作雙關的解釋,而且令人費解。……今天,爲了使國家的名稱合乎國家的本質,所以我們的國名應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認爲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名是很恰當的。」9月22日,董必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草擬經過及其基本內容》報告中進一步指出:「共和國說明了我們的國體,『人民』二字在今天新民主主義的中國是指工、農、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四個階級及愛國民主分子,它有確定的解釋,已經把人民民主專政的意思表達出來」。

(李慶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