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仔強姦十五歲前女友

【本報訊】十六歲本地男學生涉嫌毆打及強姦其十五歲前女友,司警接手調查並上門拘捕涉案男學生,有人承認對前女友施襲,但否認強姦。但警方根據女事主傷勢,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女事主曾遭暴力對待及性侵。

涉案男學生姓江,十六歲,本澳居民,司警現以涉嫌強姦、傷人將其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的女事主十五歲,本澳居民,中學生,為江某前女友。

案情指,江某與十五歲的女事主於去年十月開始交往,但拍拖兩個月後,二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十二月廿八日晚上約九時,當時女方正到江某位處中區的住所取回個人物品時,雙方再因分手問題嘈交,期間江某一度“火遮眼”,出手掌摑女方臉部,及用手扼其頸部,恐嚇會對其不利,未幾更“霸王硬上弓”強姦事主。司警引述女事主供稱,事後因太害怕及 “太攰”,於是在男方家中過了一晚,翌日醒後逃離案發單位,返回家中告知父親,稍後在父親的陪同下到司警局報案。

司警接手後到江某住所將其拘捕,期間有人承認毆打事主,但否認強姦。根據女方臉、頸部的傷勢,司警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女事主曾遭暴力對待及性侵。案件有待進一步調查。十六歲仔強姦十五歲前女友

【本報訊】十六歲本地男學生涉嫌毆打及強姦其十五歲前女友,司警接手調查並上門拘捕涉案男學生,有人承認對前女友施襲,但否認強姦。但警方根據女事主傷勢,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女事主曾遭暴力對待及性侵。

涉案男學生姓江,十六歲,本澳居民,司警現以涉嫌強姦、傷人將其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的女事主十五歲,本澳居民,中學生,為江某前女友。

案情指,江某與十五歲的女事主於去年十月開始交往,但拍拖兩個月後,二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十二月廿八日晚上約九時,當時女方正到江某位處中區的住所取回個人物品時,雙方再因分手問題嘈交,期間江某一度“火遮眼”,出手掌摑女方臉部,及用手扼其頸部,恐嚇會對其不利,未幾更“霸王硬上弓”強姦事主。司警引述女事主供稱,事後因太害怕及 “太攰”,於是在男方家中過了一晚,翌日醒後逃離案發單位,返回家中告知父親,稍後在父親的陪同下到司警局報案。

司警接手後到江某住所將其拘捕,期間有人承認毆打事主,但否認強姦。根據女方臉、頸部的傷勢,司警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女事主曾遭暴力對待及性侵。案件有待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