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口岸政府寫字樓 城規不作商業用途

【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舉行2021年第一次平常全體會議,共討論23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6份涉及公共工程。其中,位於鄰近孫逸仙大馬路及冼星海大馬路之土地“外港新填海區-25地段”,計劃建設政府寫字樓及輔助設施,該地段已歸入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的保護區內,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由13.6米至75米之間。公示期間,收到一份意見。

會上,城規會委員蔡韻璿認為,澳門地少人多,皇朝區雖然在周末非辦公時間人流較少,但該地段附近有文化中心、海濱長廊及康樂設施、科學館等,可預見未來人流會增多。認為該土地用途不能以傳統模式看辦公室大樓,應配合皇朝區未來的發展需要,在輔助設施方面預留彈性空間予居民作文創休閒等用途,擔心該建築物若只作寫字樓,日後會降低與附近街道的連貫性。

工務局城規廳廳長麥達堯表示,該土地主要是用作政府辦公用途,初步看來,不太適合用作商業用途,原因是該地段周邊已有商業設施。以及城市總規劃諮詢文本提出,未來附近的海濱長廊將設有零售、商業區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