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法將交立會審議 採購門檻金額升六倍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法律草案,將交立法會審議。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財政局副局長何燕梅介紹,現行的公共採購法律制度已沿用多年,有需要修訂以配合社會發展所需。為此,政府已於2018年11月就完善公共採購法律制度展開公開諮詢,並向公共部門及機構進行內部諮詢,經分析所收集的意見和建議,考慮到制定法律法規涉及大量工作,耗時較長,故在全面修法的同時,先對社會和公共部門最為關注的選擇採購方式的門檻金額作修改。

經參照近年本地的消費產品、生產原料、建築材料的價格及薪酬的變動,政府制定此法案,建議將12月15日第12284M號法令《有關工程、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訂定的各採購程序的門檻金額調升六倍,以簡化採購程序和提升行政效率,亦有助政府更有效利用“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達到調節和穩定經濟、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