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常會昨日繼續細則性審議《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學人員通則》法案,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列席會議。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會上集中討論教師的授課時間。教師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36小時,包括正常授課時間以及非授課時間。每週正常授課時間方面,現時學前教育及小學教育預備班教學人員之授課時數為每週28至30小時,小學教學人員之授課時數為每週24小時,中學教學人員之授課時數為每週22小時。法案建議修改為中學教育教師18節課、小學教育教師20節課、幼兒教育教師23節課,較現行授課時間減少,政府解釋希望讓教師多些時間處理非授課時間工作,如做好授課準備、批改作業等,優化老師教育職能。有委員提出中學教師與幼師的正常授課時間應該睇齊,政府解釋做法參考國際通用制度。
黃顯輝又表示,法案新增條文,建議若教師出現遲到或早退,須向學校領導機關解釋,政府解釋教師的教育工作涉及公共利益,有別於一般公職制度,即使遲到 1分鐘,亦需向學校領導層作書面解釋,沒有合理解釋將視作無理缺勤。大部分委員認同有關要求。
至於有委員關注條文中的兼任和定期委任教師制度,政府代表強調過去五年未曾有兼任及定期委任教師,相關條文只是為了優化制度,以備將來不時之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