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勞資糾紛案降一成二

【本報訊】勞工局昨日公布去年勞動監察工作統計數字,勞動監察廳代廳長李小娉表示,於2020年期間,勞工局共開立1,519宗勞資糾紛個案,涉及僱員2,841人次,與2019年(1,729宗,3,659人次)比較,個案減少了12%,投訴僱員人次減少22%。

欠薪解僱案逾千宗

在1,519宗個案中,投訴欠薪及解僱的個案共1,001宗,涉及僱員1,882人次,與2019年同期(1,167宗,2,302人次)比較,個案減少了14%,投訴僱員人次減少18%。涉 10人或以上重大勞資糾紛共 35宗,涉及 626人次,其中 18宗屬建築業,主要涉及薪酬、解僱賠償和停工糾紛。當局去年完成處理個案共1,587宗,當中經調查取證後由局方解決的勞資糾紛個案約90.6%,餘下約9.4%需送交司法機關審理。

去年接214減薪通知

減薪通知方面,去年共接獲214份減薪通知,涉及156間企業2,450人次,其中1,102人次屬直接降低每月報酬,主要行業為批發及零售業,職位主要涉及銷售人員,其次為運輸通訊及倉儲業,職位主要涉及工程師,技術員及水手。其餘1,348人次屬減少津貼、改變薪金結構而導致報酬金額產生變化等。

無薪假方面,勞工局去年開立了一宗投訴個案,涉一名本地僱員,但最後投訴不成立;局方去年又接獲四間企業關於無薪假的通知,涉及僱員人數160人次;局方亦接獲26宗有關無薪假的反映。李小娉表示,僱主要求僱員放無薪假,必須事先取得同意;若雙方未能達成共識而解僱僱員,屬不合理解僱,僱員可收取賠償。

另外,僱員最低工資法去年11月起生效,勞工局巡查至今,未發現有企業違法。勞工局呼籲勞資雙方以互讓互諒和善意原則,維繫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當局會繼續透過互動及多元化方式,包括:舉辦專場講解會、網上遊戲活動、不同主題和多語種宣傳品等,向廣大巿民包括使用不同語言的僱主及僱員,宣傳推廣勞動範疇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