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屆立會選舉參選人 六月十五日前交申請

  【本報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出行政長官發佈的第72021號行政命令,訂定2021年9月12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選舉日。
  此外,行政長官亦作出第3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將各候選名單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的開支限額定為MOP3,549,622.00(三百五十四萬九千六百二十二澳門元)。
  選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選管會按照法律規定,三月十一日將提供組成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的表格,有意參選人士可以在六月十五日前提交組成提名委員會確認合法存在的申請,以便之後的參選或指定相關候選人的程序。他提醒有意組成提名委員會的人士只可以簽名支持一個提名委員會。
  選管會公佈選舉日程表,今屆選舉的競選宣傳期為八月廿八日至九月十日,投票日前夕九月十一日為冷靜期。而在今日起至九月十二日,禁止透過商業宣傳手段作競選宣傳;八月廿八日至九月十三日禁止公佈民意測驗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