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參選程序講解 唐:不可重複提名

  【本報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及廉政公署昨日於科學館舉行「2021年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參選程序講解會」,逾百人出席。選管會主席唐曉峰再次提醒每一選民只可簽名組成一個提名委員會,不可重複簽署,違反有關規定將有機會被處罰。
  唐曉峰致辭時表示,選舉日已定於9月12日,各項選務工作正有序推進,包括有意組織提名委員會人士已可索取《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尋求選民支持簽署組成提名委員會,並最遲於6月15日向選管會提交相關申請,以確認其提名委員會的合法存在。
  他再次提醒每一選民只可簽名組成一個提名委員會,不可重複簽署,違反有關規定將有機會被處罰。就此,選管會今屆優化《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除了清晰註明相關規定之外,今次亦要求每名選民須獨立簽署一份「選民的聲明」,藉此避免選民不慎作出重複簽署的情況。換言之,任何選民僅能簽署一張「選民的聲明」,以支持組成一個提名委員會。選管會也要求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有責任在選民簽署時作出提醒。他又呼籲選民要理解,簽名組成提名委員會是一種政治表態,代表著他願意成為該提名委員會的成員。
  關於競選宣傳,唐曉峰指出,選舉法第七十五條-A條已清晰界定其定義,而競選宣傳只能在為期14天的競選活動期內進行,即8月28日至9月10日。選舉法對於競選活動期開始前,在選舉前一日及選舉當日進行競選宣傳者,有明確的處罰機制。不論如何,為體現公平選舉的理念,任何人、組織或機構均不應在競選活動期以外進行競選宣傳。
  此外,選管會秘書處代表在會上講解了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的參選程序,包括組織提名委員會、提交候選名單的注意事項、連同申請所必須提交的文件、競選活動、選管會指引、選舉開支上限及選舉帳目等。身份證明局代表則介紹有關法人領導機關成員名單證明書的申領手續。
  廉政公署代表在講解會上向與會者說明公共實體及等同實體的中立與公正無私義務;賄選定義及相關罰則;公務人員違法的責任;法人、候選人的申報義務、方法及違反申報義務的處罰;特別合作義務;以及選舉投訴和舉報的渠道等。
  疫情下,有市民於講解會上問到選舉日投票是否需要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唐曉峰重申防疫十分重要,若維持目前狀況,相信投票當日採取措施不會太嚴苛。按現時情況,選管會要求選民要測溫、戴口罩,入場前提供酒精搓手液。
  倘情況有變,立法會選管會已與衛生局有溝通,當有需要、疫情變差時,雙方會在選舉事務、票站安排再溝通,就選舉工作變化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