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台美海巡合作備忘錄背後的陰謀

  美國在台協會(AIT)與台灣當局駐美代表處於美東時間二十五日簽署「設立海巡工作小組瞭解備忘錄」。這是美國總統拜登上任後,台美之間簽署的首份備忘錄,也是美國繼續實行「特朗普主義」,或可稱是「沒有特朗普的特朗普主義」,干涉中國內政的嚴重事態。對此,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昨晚在應詢時表示,我們堅決反對台美之間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或簽署任何具有主權意涵的協議。朱鳳蓮還表示,關於國家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問題,必須指出的是,維護中華民族的整體和根本利益是兩岸同胞的共同責任。民進黨當局「倚美謀獨」、出賣民族利益,只會把台灣推向災難。
  昨日傍晚,台灣當局「外交部」舉行「台美海巡合作瞭解備忘錄」宣布茶會。,與會的「AIT」台北辦事處處長酈英傑聲稱,這份「備忘錄」的目的,是要強化美國海岸防衛隊和台灣「海巡署」的合作,且正式化雙方長期密切合作的關係。他還聲稱,他任內有四項想要推動的主要目標,又可稱之為「四個增進」,其中一項就是增進美台安全合作關係。當他看過台灣「海巡署」執行各項勤務後,他真心相信「海巡署」就是能與美國一起推動區域海事安全的理想夥伴。
  按照鄺英傑「四個增進」的說法,台美雙方簽署「設立海巡工作小組瞭解備忘錄」,可能只是第一步,今後或將會有更多的類似協議簽署。
  實際上,台美雙方簽署「設立海巡工作小組瞭解備忘錄」的「試水溫」意圖極為明顯。這是因為,這項協議已經間接地碰觸了中美建交的三個條件:斷交、廢約、撤軍。首先,這是雙方公權力機關簽署的協議,抵觸了中美建交公報有關美台雙方只可發生民間關係的規定。其次,中美建交談判的附加條件之一,是廢除「台美共同防禦條約」,而這項「台美海巡合作瞭解備忘錄」雖然並非是全面性的,只限於海洋巡護領域,但也因為「海巡署」的準軍事機關性質,並被台灣當局視為「第二海軍」,現任署長周美伍是海軍中將,因而這項協議帶有「準軍事協議」的性質。其三,中美建交時,駐台美國軍隊按照建交談判的約定,全部撤出台灣,而美國海岸防衛隊是美國軍隊的海岸巡防隊,亦是美國八個聯邦制服部隊之一,雖然在和平時期部隊受國土安全部管轄,但如有需要美國總統可下令部隊移交美國海軍部指揮,國會亦有權在戰時下達相同命令,因而也被視為「準海軍」;在設立海巡工作小組之後,美國海岸防衛隊的軍事化人員將會被派駐台灣地區,因而等於是推翻中美建交時的「撤軍」規定。
  然而在目前,無論是台灣地區的「海巡署」,還是美國的海岸巡防隊,又並非是正式的軍事單位。實際上,就以「海巡署」,為例,它是隸屬於「行政院海洋委員會」的警政機構,是台灣當局負責海域及海岸巡防的機關,其職能是負責巡防海岸、領海、鄰接區及專屬經濟海域等,並執行查緝走私貨物和毒品、犯罪逃亡、偷渡等治安事務。署內人員編制,主要由警察、軍人、海關人員或其他公務人員組成(政風單位除外)。「海巡署」平常不負責軍事任務,惟作戰時期可依《國防法》第四條納入作戰序列。
  因而嚴格來說,並不能算是抵觸中美建交公報。但正因為如此,卻凸顯了其試圖以踩踏「灰色地帶」的手法來試水溫,逐步「切香腸」,挑戰以至顛覆三個《中美聯合公報》。
  很明顯,美國與台灣當局簽署「設立海巡工作小組瞭解備忘錄」,是衝著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一月間通過《海警法》而來。實際上,蘇貞昌昨日在到「立法院」就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就被記者們問到美台簽署「海巡合作備忘錄」,這樣是否能有效反制中國《海警法》?蘇貞昌也毫不忌諱,聲稱中國《海警法》讓周邊國家非常震撼,基於共同理念價值、維持區域和平穩定,大家從各方面協力,希望中國不要一直加深區域緊張。
  但可能還有更深遠的圖謀。起碼就有以下的幾個觀察點:
  其一、美國意圖籍此插手中國的南海事務。台灣當局在南海事務上,本來是由「國防部」負責,但在二零零零年移交給新建立的而「海巡署」,並由「海巡署」分別派出連級海警單位駐守太平島和東沙島。按照這個「備忘錄」,美國海岸防衛隊的工作小組可以各種籍口登陸太平島和東沙島,進行各種準軍事的考察活動。既侵犯中國內政,又打進一個鍥子。日後倘中美雙方在南海發生軍事衝突時,美軍就可在此建立後勤支援基地,或進行近抵偵察等。
  美國長期在西太平洋派駐兩個尼米茲級的航母戰鬥群,隨時可以開進南海。中國的南海艦隊只有一艘「山東艦」航母,幸好還有南西沙的島群(包括人工島嶼),建有機場,成為「不沉的航空母艦」」,因而軍力基本平衡。但倘美方偷換概念地運用「設立海巡工作小組瞭解備忘錄」,借用太平島和東沙島的軍用機場,等於增添兩艘航母,就將會失衡。
  不過,這也給解放軍「解放」太平島和東沙島提供千載難逢的機會。在此之前,解放軍之所以「不動」太平島和東沙島,是以「一個中國」原則的戰略高度思考,畢竟這還是掌握在中國軍警的手中,而且也可分擔解放軍的負擔。但如果美國海岸防衛隊的人員踏上太平島和東沙島,性質就變了,等於是違反《反分裂國家法》的相關規定,中央軍委完全有權命令解放軍部隊攻占太平島或東沙島。以解放軍和「海巡署」分別在南海部署兵力的懸殊,及太平島和東沙島距離台灣本島之遼遠,可能瞬間就可結束戰爭。當然,美軍或將會插上一腳,但因為這是屬於中國內政,美國在道義上並不佔有便宜。
  其二、美國也意圖籍此插手釣魚島問題。根據《海警法》,中國海警已經派出艦艇到釣魚島周邊海域巡弋執勤。而台灣當局雖然並未派出武裝力量到釣魚島巡航,但在行政區域上,是屬於宜蘭縣管轄,因而比照在行政區域是屬於高雄市的太平島和東沙島,巡防是屬於「海巡署」的任務。
  如果美國在釣魚島問題上,決定不再偏頗日本,鼓勵或默許台灣當局「海巡署」的艦艇前往巡防,在與大陸海警艦艇發生衝突,就可籍著「設立海巡工作小組瞭解備忘錄」上下其手。
  其三、對中國沿海的騷擾。本來,台灣當局「海巡署」就經常以反偷渡、反濫捕、反盜沙及緝毒等理由,對在接近大陸沿海的公海作業的大陸民間船隻進行騷擾。這份備忘錄,也給美國海岸防衛隊提供插手機會。
  其四、或許再進一步,美國的間諜人員,冒充美國海岸防衛隊的人員,跟隨台灣當局「海巡署」的艦艇,在金門、馬祖、東引等島嶼與大陸海域之間的習慣控制線附近「執勤」,透過收買大陸漁民,無線電偵聽等方式進行間諜活動。實際上,過去美國中央情報局就曾以「西方公司」的名義,提供U--基地進行偵察。而「設立海巡工作小組瞭解備忘錄」則可能會成為其「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