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股勢力糾合要在中國澳門燒起「火頭」?

  澳門特區政府前日發出新聞稿,全文如下:就近期有關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的連串報導,澳廣視作爲澳門特區的公共廣播機構,按照其公司章程獨立運作,澳廣視管理層有能力妥善處理和解决內部的行政管理事務。
  特區政府强調,澳門特區所有傳媒機構均自主制定其編采方針。特區政府將一如既往,繼續尊重和維護《基本法》規定的新聞自由。
  這則新聞稿所指的事實,分為三個支線。其一當然是「導火線」,是在今年三月初「澳廣視」向新聞部發出的新指引文件,要求新聞報道必須遵循愛國主義,推廣對祖國和澳門的尊重和熱愛;還要求不得報道與中國政府政策相違背的消息和意見之後,遭到葡文部記者的反對,有二十名記者向「澳廣視」管理方發出請願,要求其解釋這些模糊的規定,並有六名記者請辭。澳門葡文、英文媒體協會更發表聲明公開對這一指引提出質疑,指出這份文件不符合澳門新聞法對新聞自由的規定。其二是葡國一百五十名記者日前發出臉書公開信,要求葡國國會成立特別委員會,監督《中葡聯合聲明》的執行情況,確保澳門制度五十年不變。這封公開信已經於三月二十九日送達葡國議會等機構。在國會握有十九席(總共二百三十席)的葡國左翼政黨「左翼集團」也在國會上質問政府,打算對所謂的「中國壓制公民權利和自由」怎麽做。葡國外交部長席爾瓦也插上一腳,三月二十三日,他在布魯塞爾出席北約外長峰會後表示,葡國政府希望幷期待中國政府遵守《澳門基本法》。他宣稱,由葡國與中國共同制定的《澳門基本法》保障了澳門的新聞自由。至于葡國憑什麽插手澳門事務,他的說法是:「澳門在一九九九年從葡萄牙移交到中國後,直到二零四九年它都處于過渡時期,這段過渡期是受《中葡聯合聲明》的産物——即《澳門基本法》約束的。」其三是澳門政治反對派團體的旗艦「新澳門學社」,決定明日下午四時在「澳廣視」大樓門前集會表達抗議,「撐澳門新聞自由」,該集會活動已經獲得治安警察局不反對告知。身兼「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的立法會議員蘇嘉豪,也發文呼籲市民們在做好防疫措施下參與。
  「澳廣視」是一家由澳門特區政府全資「供養」的公共傳播機構,雖然應當遵循新聞自由原則,但更應做好本身角色,宣導特區政府政令,進行愛國愛澳教育,不能與特區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唱對台戲」。這是世界各地公共傳播機構的基本運作要求,可能只有香港電台例外。在這方面,「澳廣視」已經進行了努力,而且「澳廣視」發布的聲明,也強調「澳廣視」現行新聞采編方針不變,「澳廣視」作爲提供公共廣播服務的機構,繼續履行傳媒社會責任,堅持愛國愛澳原則。
  但其實「澳廣視」還做得並不足夠,在某些領域可能還不如幾家私營的衛星電視台。實際上,近年來一些政府機關的以發包形式進行宣導的大型節目,多是由這些私營衛星電視台配合承辦,「澳廣視」反而沒有。另外,私營星電視台對澳門社會發生的各種症狀經濟民生事態,尤其是抗疫鬥爭中湧現的好人好事,以靈活清新的形式進行系統深入的報導。這才是真正發揚新聞自由,運用好新聞自由。
  香港某「黃媒」對澳門的新聞生態有如此的報導:中文傳媒基本做了特區政府的傳聲筒,只有葡文和英文媒體的記者,才敢於在新聞發布會上追問一些尖銳的問題。追求真相及監督政府,是需要的,但切忌走到了「鑽牛角尖」的極端,而偏離甚至是褻瀆新聞自由。實際上,在香港暴力「反送中」期間,幾乎是全澳居民,包括平時持異見的人士,都對此持批評態度,香港「黑暴」在澳門根本沒有市場。但「澳廣視」的葡文記者,卻樂此不疲地頻頻跑到香港進行採訪報導。如果說,香港電子媒體報導的報導,澳門居民是無奈地「被動接收」的話,「澳廣視」葡文部,卻是要主動地向澳門居民「填鴨式」地灌輸「黑暴」資訊。幸好,佔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華人受眾不識葡文,沒有收看,「放毒」的範圍不大。
  葡國的記者對遠在中國澳門的事情表態,尚可算是言論自由。但葡國外交部長席爾瓦的說法,則令人感到詫異。不要說,這是干涉中國及中國澳門內部事務,及在中國政府已經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二十一年之後,仍然懷抱「殖民主義」心態的行為,而且在政治常識尤其是中葡兩國的外交專業上,也是無知得一塌糊塗。
  實際上,作為外交部長,席爾瓦竟然連基本常識都不懂。其一、所謂「澳門過渡期直到二零四九年」之說,是嚴重侵犯中國的國家主權。他應當重溫《中葡聯合聲明》附件二《關於過渡時期的安排》,對「過渡期」的劃分,是從《中葡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止。即使是專門從事過渡期事務工作的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其工作日期也是到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為止。而中葡土地小組的工作時間則是到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為止。
  其二、他竟然說是中葡共同制定的《澳門基本法》規定,保障澳門居民的新聞自由。如果翻譯準確,這確實是他的原文的話,那就大錯特錯。因為《澳門基本法》是作為澳門的主權國的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制定的,是中國的國內法性質的基本法律,並非國際雙邊協議性文件。那容葡方參與?連插手的機會都沒有,這是中國國家主權行為。
  其實,葡方是曾經有意將「澳廣視」的葡文部「葡產化」的。大約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當時的澳葡政府社會文化事務政務司高樹維,與葡國電視台簽署了收購「澳廣視」葡文部的合約。筆者率先撰文批評,澳葡政府是「澳廣視」的大股東,按照《中葡聯合聲明》的規定,在過渡期內,凡涉及澳葡政府公產的轉移,都必須經過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審批。高樹維自知出錯,算是「有錯即改」,立即舉行記者會宣布,這是不具法律效力的「備忘錄」。搶在在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處發表聲明之前化解這個矛盾。如果當時葡方的意圖得逞,澳門回歸後由葡國電視台屬下的澳門葡文電視台在啊澳門「佔領澳門葡語輿論高地」,依照席爾瓦現在的態度,可能會成為澳門的「亂源」。
  從「選舉利益者」進行抗議活動中,可以看到,即使是在反對派的內部,也存在著競爭甚至「鬥爭」關係。實際上,「新澳門學社」的創辦者所發動的「三二八遊行」,雖然失利,但畢竟已經賺到了聲量。而目前「鵲巢鳩占」了「新澳門學社」的青年一代,也不執輸,要籍著「澳廣視」事件,扳回一局。
  但問題是,群眾運動往往易放難收。參與者可能會有其他各種人物,甚至是「攪局者」,就是要組織者「揹黑鍋」。如果失控,作為組織者,在已被法院判決「非法集會罪」成立的蘇嘉豪,可能會吃不了兜著走,再孭多一宗「刑事犯罪紀錄」,甚至失去參選資格,弄巧反拙。
  在全國人大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通過相關決定的背景下,一向表現較佳的澳門,卻有三股勢力糾合,要在澳門燒起「火頭」,這個新動向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