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從業人員參選立法會態勢或有新動向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同博彩監察協調局,與經營幸運博彩公司及博彩業中介人協會的代表會面。選管會重申,根據《立法會選舉法》,經營幸運博彩的公司及其屬下正在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都須在選舉期間保持中立與公正無私。包括禁止在辦公地點張貼或展示任何用作競選宣傳的標誌、貼紙或其他物品;在執行職務期間不得利用辦公時間及空間進行宣傳或拉票。
  實際上,《立法會選舉法》第七十二條「公共實體及等同實體的中立與公正無私」明文規定:一、行政當局與其他公法人的機關,公共資本公司的機關,以及公共服務、屬公產的財產或公共工程的專營公司的機關,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競選活動,亦不得作出足以使某一候選名單以任何方式得益或受損而引致其他候選名單受損或得益的行為。
  二、上款所指實體的工作人員在執行其職務時,須對各候選名單及其提名人嚴格保持中立。
  三、第一款所指實體的工作人員在執行其職務時,禁止展示競選宣傳的標誌、貼紙或其他物品。
  四、第一款的規定適用於經營幸運博彩的承批公司的機關,以及因與承批人訂立合同而經營幸運博彩的公司的機關或自然人商業企業主。
  五、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經作出適當配合後,適用於上款所指公司或自然人商業企業主的且在娛樂場內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
  博企及其衛星賭場、賭廳等經營博彩業的實體,雖然是私營企業,但由於其所持賭牌是由政府依法經過競投而批出,因而被定位為公共服務的專營公司,這就必須與行政當局的公共行政機關,政府全資或參與投資的公共企業那樣,在立法會選舉中保持中立。這也是依法行政、行政中立的一部份內容。
  而且,與博彩業經濟佔整體經濟相當大的比例相「匹配」,立法會議員中也有相當大比例的議員有著博彩業的背景。當然是以雇主為主,但也有僱員,另有研究博彩專業的學者。除了官委和間選之外,直選部份的議員在競選過程中就競爭得極為激烈,甚至在點票作業結束後還鬧出重新點票的糾紛。因此,也有必要對博彩業從業員在執行職務時,對進行競選活動作出限制,防止影響博彩業的正常營運。尤其是博彩業的第一線的員工,面對來自五湖四海的賭客,在營運或工作過程中進行競選宣傳及拉票活動,也損害澳門博彩業的形象及聲譽。
  依照過去經驗,在同一家博企、同一個賭場內,都可能有不同的團體參選,尤其是以僱主為主的組合與純僱員組合之間的分野。相信今年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也將會是如此。如果不是有上述的嚴苛限制,對雇主和僱員實施「一視同仁」,僱主就可能會以掌控企業的權力,限制僱員組合競選宣傳,並不公平。
  由於在第七屆立法會的屆期中,其實就在第一個會期,就將會執行一個重大的立法任務,修訂《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這關係到現有的六家博企所持有的賭牌的命運,包括究竟是重新開投還是以續約處理,也包括究竟是保持現有的六個賭牌,並將副牌升格為正牌,還是退回到三個正牌、不設副牌的立法原意,甚至是相反,滿足某些衛星賭場或貴賓廳經營者的意願,增發賭牌?
  另外,對新賭牌持有者,是否增加某些強制性條件,包括配合經濟進度多元發展,一中心一平台的建設,增加非博彩元素;也包括外溢性社會公益貢獻,如支持愛國主義教育,市政建設?甚至是為了防止資金外流,禁止賭牌持有者在澳門以外的地方投資賭場等?
  還有,是否會為配合國家打擊出境賭博刑事犯罪活動的政策,及《刑法》修正案對賭博罪的增訂,將禁止博彩業經營實體及個人,到內地或委託他人組織客源、借貸、透過地下錢莊套匯、開設博彩網站等內容,寫進將會在新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中?
  這些,都是博企企業主以至其僱員都高度關注的,其在立法會在「代理人」甚至是作為議員的企業主,在修訂《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時,必會「據理力爭」,爭取相關條文對自己有利。而要能夠參與立法博弈,首先就必須參加立法會選舉並爭取當選(官委的博彩研究專家除外)。這就確定了今次立法會選舉,具有博彩業背景的各個組合的競爭,極為激烈。
  實際上,在選管會開始接受參選團體遞交提名表的第一天,前往遞表的團體,就是具有博彩業背景者。不過,未必會是「走得快,好世界;走得摩,冇鼻哥」。除非是具有強大實力者,為了形成震懾效應,嚇退或壓抑實力不如自己的競爭對手。而實力不足者的搶先「亮相」,可能會在競爭對手面前暴露自己的短板,讓對方有充足的時間和資訊,調整參選策略。
  今年具有博彩業背景的參選者中,可能會發生「大分化大改組」的變化。其中澳博可能會由於何家二房勢力「王者回歸」(何超瓊也已大量拋售美高梅的股份,可能會爭取成為「賭王」何鴻燊的傳人),在這個發展大趨勢之下,即使是尊重現任議員梁安琪行使其爭取連任的政治權利,也將不會贊成以公司的資源予以奧援,以避免其以立法會議員的政治資本,作為在企業內部資本鬥爭的籌碼。因此,可能會流失大量選票。
  這些票源,可能主要會流向兩處。其一是由在澳博及其衛星賭場中工作的僱員組成或參與的博彩業僱員參選團體;其二是流向陳美儀(倘其捲土重來的話)。實際上,四年前她只是以數百票被梁安琪「氣走」,今次還不趁此良機,反敗為勝?何況,其家族一直冀望能獲得賭牌,當然希望能在修訂《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時,爭取到對自己有利的條文。
  美資博企會否派人參選?在目前的中美矛盾激烈的情勢下,相信答案會是否定的,否則就是「吃中國飯砸中國鍋」,被高度質疑要插手中國澳門的政治事務,從而損害自己在賭牌重新開投或續約時的利益。
  其實,在美資博企最風光之時,是曾經有過參選的意念的。那就是在「金沙」與漁人碼頭發生建築物高度的爭拗時,某洋人經理就威脅道,只要他發動其旗下僱員競參加選民登記並參選,對方就必然落選。當然,這只是氣話而已,可能也掂量了參選的負面政治後果,因而並未付諸行動,沒有影響到其對方的當選連任。
  以往博彩業僱員參選,雖然有多支隊伍,但都是以建制派或其「同盟軍」的形象及姿態出現,甚至打出「工聯屬會」的旗號,或直接參與工聯總會組織的「同心」參選。
  但今年有意外,「澳門社區發展新動力」中的區錦新棄選,吳國昌曾透露即使是繼續參選也將不會排在第一位,因而作為該會監事長長的周銹芳,及理事陳華強,就有可能「取而代之」。實際上,在宣佈組織「三‧二八遊行」的記者會上,就是吳國昌、區錦新、周銹芳、陳華強並排就座。因而「三‧二八遊行」不但是被視為選舉造勢,而且也是「交接班」的「試水溫」。
  兩人倘若當選,就被稱為「反對派」,即使是有歸隊建制派之心,也將會被其民意基礎及支持選民「授權」所挾持。魚與熊掌,不可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