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立法會選舉更重視公正公平及安全順利

  終審法院日前發出新聞稿,公佈中級法院對第六屆立法會選舉中一宗擾亂競選集會案件的上訴案,維持初級法院的判決結果。據案情顯示,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下午約五時,立法會選舉競選組別第七組「學社前進」兩名候選人,在黑沙環進行已申報及預告的競選宣傳集會。另一參選人黃某攜同宣傳車、揚聲器及一枝以木材及竹子製成的纓槍,前往該處騷擾其競選活動,致使進行中的競選宣傳集會多次間歇性中斷。該案經初級法院審理,被裁定侵犯集會和示威的自由罪成立,判處一萬零八百元罰金。被告人黃某不服,上訴至中級法院。中院經審理後認為,黃某並非初犯、否認控罪、沒有如實交代犯罪事實、無悔悟且守法意識弱,裁定維持初級法院的判決。
  中級法院合議庭的判詞指出,黃某的行為侵犯了市民集會自由的權利,對公眾利益和澳門治安造成負面影響,故一般預防的要求亦高,被上訴判決在量刑時已根據《刑法典》規定作出考慮,而判處的罰金日數只是被控罪行的最高罰金刑幅的三分之一,並根據黃某的個人經濟狀況將每日罰金訂為九十澳門元,原審法院對黃某所作的刑罰並沒有過高之處。
  此顯示,澳門特區的司法機關,為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的公平、公正及安全、順利進行而「保駕護航」。在立法會選舉進入提名期的程序後,終審法院公佈中級法院和初級法院對四年前一宗騷擾競選集會的案件及其上訴案進行審理判決的結果,對已經進入程序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能夠公平、公正及安全、順利地進行,將能起到示警的作用,將能促使立法會選舉更為廉潔及公正。因而這在一定程度上,司法機關忠實履行其職責,保證作為澳門特區政權機關之一的立法機關,牢牢地掌握在愛國者的手中。
  賀一誠十分重視其就任行政長官後的首次立法會選舉。他去年十一月到立法會發表二零二一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時,就指出今年是新一屆立法會的選舉年,特區政府將強化社會對選舉制度的認識及廉潔選舉的意識,確保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在公平、公正、公開和廉潔的環境下進行。今年四月初,他在主持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全體會議時,也特別要求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特區政府確保今年九月立法會選舉安全、順利舉行。
  這不但是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基本職責,而且也因為特區內外及主客觀環境,而促使賀一誠高度重視這次立法會選舉。可以說,這也是一場「大考」,而且對正在完善選舉制度的香港特區在今年底明年初的幾場重大選舉,也將會發生示範作用。因此,必須保持高度警覺,繃緊腦弦,將一切不利於立法會選舉順利、安全進行的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其實,即使是就選情本身而言,今年的立法會選舉的選情,可能也比以往歷屆更複雜。一方面,因為反對派陣營的兩位老將,一位宣佈棄選,另一位也釋放了可能會將排序首位的權利「讓賢」給年輕人,以扶持新人的氣球。但目前已經「浮上水面」的「接棒人」,戰力遠不如這兩位老將,因而可能會出現各種「狀況」。如果排除這個「安排」是採取「欺敵戰術」的話,可能會流失部分選票,成為各路「英雄」爭奪之標的,從而引發混亂。
  實際上,現在坊間已經議論紛紜,分析認為可能其中一些華人天主教友的支持選票,會流向也有華人天主教友參與的「學社前進」。如果對華人天主教友也具有較強號召力的潘志明,仍繼續棄選的話,「學社前進」就可能是最大的「得益者」,會有當選兩席的前景。
  另一方面,由於回歸已經二十餘年,立法會的結構呈現「超穩定」,但社會上已經湧現了大量以專業精英為特徵的中青年,也希望能夠參與立法會的運作,成為「澳人治澳」的一員,這就導致將有更多的非傳統社團中人組團參選,使得選情更為激烈,可能會衝擊現行的「超穩定」結構,並產生「鯰魚效應」。昨日就有一個新興團體「澳門地區發展促進會」向立法會選管會遞交五百名選民簽署的提名委員會名單,申請確認,參與新一屆立法會選舉。連同上屆高票落選者,以及低票敗走者,可能將會捲土重來,就將會十分熱鬧。這些新興團體的政治背景基本上是屬於建制派,起碼是建制派的「同路人」,但卻又與建制派團體保持一定的距離,較為獨立思考,進取活躍,屬於廣義的愛國者,可能不能歸類為「忠誠廢物」。但在社團社會的澳門,卻難以突圍。不過,只要功夫真,鐵棒也能磨成針,林玉鳳就是在屢敗屢選後,終於感動了部份選民,得以當選。這對於「唔埋堆」或是「埋唔到堆」的新興團體來說,具有鼓舞作用。
  因此,特區政府對保證今年立法會選舉能夠公平、公正及安全、順利進行,就抓得很緊,並加強了宣導工作,昨日選管會就分別為教育界及學生就舉辦講解會,介紹立法會選舉制度的一些規定,加深公眾對選舉法和選舉程序的了解,祈望保證立法會選舉能夠順利進行,並有助於本澳選舉文化的持續提升。另外,也對外強調公務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履行政治中立義務。在經某些傳媒團體和包括筆者在內的新聞工作者提出質疑之後,選管會對「新聞報導」和「競選宣傳」的分別,進行了較為準確的區隔,回到了正軌。對此,應予以肯定,不宜再繼續「追打」。
  社交媒體上似乎是有一些新動向,有人打著「學生」的旗號,發表「踩線」的言論,甚至還搬出了希特勒。有人從其思維定勢與「學社前進」較為接近中,認為是其「分身」,專講「學社前進」不方便講的話;但也有人持相反觀點,認為是有人使用「反間計」,「靠害」「學社前進」。是耶非耶?只有當事人才知道。
  不過,「學社前進」對於終審法院的新聞稿,卻採取緘默態度,並沒有因為其是該案中的「受害者」而發表回應言論,這可能是選戰策略的運用。實際上,「新澳門學社」除了是向「澳廣視」抗議,其中可能也含有諷刺其對手取消遊行的決定之外,一直未有大動作,保持低調冷靜,卻令人感到意外。或許,這就是「爆發前的沉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