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港臺關係綜述

  2020年,對於香港和臺灣兩地而言都是非常特殊的一年,也是時局紛繁、形勢轉換的關鍵一年。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給香港和臺灣地區都帶來一波又一波公共衛生危機的衝擊,讓香港和臺灣地區都面臨著因爲疫情波及而帶來的新的發展難題和挑戰。另一方面,中美之間的戰略博弈在各個層面相繼展開,持續的衝突和碰撞推動世界格局不斷發生變化,置身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的香港和臺灣地區面臨空前複雜的國際環境和諸多新的情况。同時,「台獨」勢力不斷挑弄是非和觸及兩岸關係底綫,給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帶來十常嚴峻的挑戰,港臺關係也在此複雜的背景下呈現出新的動向和重大的變化。
  一、民進黨當局抹黑「港區國安法」
  鑒於「修例風波」充分暴露香港特區國家安全問題隱患和漏洞,香港特區在過去23年時間裏未能完成「23條立法」,「台獨」「港獨」合流已經成爲「一國兩制」實踐面臨的新挑戰。2020年,全國人大通過相關決定並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啓動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立法工作,從國家層面推動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爲香港特區撑起維護國家安全的大傘,保證「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2020年6月30日,全同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的相關決定制定通過「港區國安法」。2020年5月28日,全國人大通過《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同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在全國人大作出《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之前,5月24日,蔡英文就通過臉書發表長文稱,臺灣人民要和香港人民站在一起。蔡英文還進一步攻擊全國人大準備制定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決定的做法,甚至威脅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60條,香港情勢一旦發生變化,可停止適用該條例一部或全部,也將密切關注後緩發展,適時進行必要的應變措施。蔡英文顛倒黑白,故作姿態地表示,「對於此刻正在奮力杆衛香港核心價值的香港人民,臺灣各界一直給予極大的關心與支持。我要强調,在協助受到壓迫的香港人民方面,港澳條例已有相關的規範,過去這段期間,政府部門秉持人道考量,持續提供各種可能的人道救援」。蔡英文還聲稱,臺灣面對形勢的變化,會在既有的基礎上,更積極完善及精進相關救援工作,提供香港人民必要的協助。
  7月6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首次召開的國安委會議上會同國安委行使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所授予的權力,爲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等執法機構制定使用第四十三條所規定的措施的相關實施細則,即《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該《細則》當日刊憲公布後於7月7日生效。其中對「關於向外國及臺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要求因涉港活動提供資料的細則」做出了專門的規定。根據該實施細則,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相信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專要的,可在保安局局長批淮F,借向某外同政治性組織或臺灣政治性組織,或某外國代理人或臺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組識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按指定方式向警務處處長提交指明數據(包括在香港的活動及個人資料、資産、收入、收人來源及開支)。
  對此,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在7月7日出席對外貿易發展協會50周年茶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態聲稱,如果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對臺灣造成傷害或有不合理的現象將會考慮反制措施。台當局會隨時緊盯「港區國安法」的施行,以免其因「港區國安法」的實施而受到傷害。隨後,台陸委會在7月9日發布的新聞稿更是進行肆意攻擊和指責,提出「港區國安法」及其第43條實施細則「條文內容模糊不清、浮濫」,加以實施之初,已有港人遭拘捕及檢控,對臺灣地區居民赴陸港澳及在陸港澳之風險大增,臺灣居民要審慎評估前往或過境陸港澳行程。台陸委會污蔑,「港區國安法」「對於違反所謂『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訂有極重的刑責」,「以該法第43條所訂之實施細則來看,定義極爲模糊、浮濫,易陷人於罪且已嚴重違反人權及法治」。
  另外,在「港區國安法」施行細則生效後,香港特區政府便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施行細則,要求臺灣政治組織及其代理人提供涉港活動資料,並依法指出違法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要求臺灣地區駐港機構、政黨及其他民間組織配合。對此,台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7月16日公布對港政策說帖的記者會上針對「港區國安法」第43條施行細則表示,臺灣地區駐港機構是2011年台港雙方換文成立的,禿港特區政府必須確保臺灣地區駐港機構不受任何政治干擾,若損害臺灣地區駐港機構權益,臺灣當局將採取必要强力的反制措施。
  事實上,制定實施「港區國安法」對於台當局以及島內介入香港特區政治過程的各種政治勢力和違法分子造成了極大的震懾,爲防範、制止和懲治各種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行爲和活動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據。對此,國台辦發言人特別指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舉措,必將有力打擊亂港分子和分裂勢力,有效防控圍家安全風險。香港特區政府出臺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非常必要而及時。民進黨當局做賊心虛,對「港區國安法」和《實施細則》說三道四,肆意誣衊,再次暴露其圖謀插手香港事務、搞亂香港、謀求「台獨」的險惡用心。
  二、台陸委會公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項目」
  5月27日,蔡英文在全國人大通過《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之前專門作出表態,宣示所謂的「照顧香港人民決心不變」,要求台「行政院」組項目對香港朋友提出所謂的「人道救援行動方案」。對此,台陸委會表示,因應香港局勢變化,台「行政院」將依照蔡英文的指示,成立「人道救援行動方案」,由陸委會積極研議,統籌規劃,整合跨部門意見。台陸委會將在行動方案報台「行政院」核准後正式對外公布。同時,台陸委會還將對「港澳條例」第18條的施行細則進行研修,規定政府可以採取的相關救援措施。
  6月18日,台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公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項目」的具體作法,即依蔡英文及蘇貞昌指示規劃的「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項目」已奉台「行政院」核定。項目會透過跨部會的協調,整合相關資源,並由台當局挹注必要經費,爲進人臺灣、需要協助的港人、香港跨國企業及國際法人團體提供服務,並吸引香港資金及專業人才,壯大臺灣經濟發展。台陸委會提出3項具體作法:(1)成立項目辦公室:建置項目辦公室,强化對港人的服務及照顧。(2)項目咨詢服務:强化對港人之咨詢及服務功能,提供就學、就業、投資創業、移民定居等項目咨詢及協處的服務。(3)項目協處服務:對於港人之人道援助及關懷,在現有法律基礎上,採公私辦力之項目方式處理。
  台陸委會提出,在既有的台港交流平臺「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下,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辦公室7月1日開始營運,辦公室設置咨詢專綫。此外,對於需要援助之香港居民,將協同相關機關協助其在台之生活照顧,或法律咨詢等其他必要事宜;必要時得委由法人、閉體、其他機構,或義務律師協助辦理。如經許可在台停留或居留者,由本項目進一步輔導、協助其在台就學、就業。前項生活照顧所生之必要費用,由台當局經費挹注。
  儘管民進黨當局吹噓了半天,但台媒發現,負責執行「香港人道援助行動項目」的「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是個遭虛級化的「冷衙門」,如今因「港區國安法」躍上臺面而成爲民進黨當局「援助港人』的窗口。據香港媒體報道,香港法律界人士紛紛指出,民進黨當局所謂「專案」表面上提供援助,實質上設置重重關卡,預計能得到所謂「援助」的港人將少之又少。「專案」有意將有案在身的激進分子拒之門外,顯然是不想讓其將黑暴帶到臺灣,由此可見,民進黨當局以包庇黑暴而詆毀「一國兩制」、污蔑「港區國安法」才是真正目的。
  三、蔡英文不允許駐港人員簽署一個中國原則承諾書
  在「港區國安法」制定通過並在香港特區刊憲實施之後,台當局層層加碼,不斷作出激烈而出格的反應和舉動,其中不允許駐港人員簽署一個中國原則承諾書這一做法,對於港臺關係更是産生了非常不利的影響。
  7月16日,臺灣駐港代表處代理處長高銘村因拒絕接受香港特區政府關於簽署支持一個中國的承諾書,在簽證沒有被續簽的情况下不得不返回臺灣。對此,台陸委會於7月20日宣布採取反制措施,在香港特區駐台辦事處人員工作簽證期滿之後,將不再續簽辦事處工作人員的工作簽證。台陸委會强調,基於平等及互惠考慮,臺灣須有所作爲,以維護應有的尊嚴。不再續發香港駐台人員簽證是「對等反制」的第一步,台陸委會還研議了多種反制措施,致使香港必須考慮這些可能的措施帶來的影響和不便。
  臺灣駐香港辦事處的前身是以「中華旅行社」名義運作的駐港機構,在馬英九執政期間,兩岸關係在「九二共識」基礎上得到發展,該駐港機構的名稱也調整爲「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內部設立經濟組、文化組、簽證組等機構,負責人爲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該機構的主要功能,爲促進香港和臺灣之間貿易往來、投資推廣、資訊發放以及文化等交流與合作事宜,爲在臺灣的香港特區居民提供急難救助服務,亦按需要處理臺灣居民來港的事宜,隸屬於台陸委會港澳蒙藏處。與此相對應,台行政機構根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核准香港特區政府在臺灣設立「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該辦事處人員由港府調派適當層級之現職人員出任,其主要業務功能爲促進台港文教、經貿、科技等各方面的交流合作,以及依需要協助處理臺灣民衆赴港人境申請之相關事宜。此舉一度被認爲是港臺關係獲得重大進展和突破。
  對於高銘村簽未能續簽而返回臺灣一事,有媒體稱,臺灣與香港的關係在香港雨傘運動之後已有降溫,在「港區國安法」通過以後,臺灣駐香港辦事處代理處長高銘村因拒絕簽署支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承諾書而離港返台事件標志台港關係的新挑戰。針對高銘村返台之後的安排,台陸委會表示,臺灣不會因此而撤銷此機構,要堅守到最後一刻,由臺灣駐香港辦事處服務組副組長、副參事林振宙暫代處長一職。隨著該機構其他12位工作人員在香港的簽證陸續到期,如果該機構按照臺灣當局的指示拒絕簽署支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承諾書,可能將被迫關閉。
  香港特區政府要求臺灣駐港人員簽署一個中國原則承諾書才給予在港工作簽證,只是依循「錢七條」的指導原則來處理,並非民進黨當局所說的「增加額外的『政治條件』」,沒有改變台港互動的既有依據。而蔡英文當局不准駐港人員簽署一個中國原則承諾書,讓外界看清民進黨當局不接受「九二共識」,不接受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不斷變換手法進行謀「獨」挑釁,妄圖分裂國家、破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嚴重損害兩岸同胞切身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嚴重破壞台海和平穩定的惡劣行徑。
(李曉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