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隊人員簽提名表 選管會:獲確認應報備

  【本報訊】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唐曉峰重申,保安部隊人員需保持政治中立,不能簽署提名表。選管會並不清楚已簽署提名表的選民職業,只是會確認其是否具備選民資格。倘有保安部隊人員簽名的提名表尚未提交選管會確認,可向相關受託人取回相關的提名表;若受託人提名表已獲選管會確認,則建議向所屬部門作出報備及解釋。
  至於向部門報備後能否免除處罰?唐曉峰認為,是否處罰屬於該部門行使紀律權的問題。又指若組成提名委員會獲得合法確認後,具有法律效力,無法因為人員的申請退回,而取消其提名人的身份。
  另一方面,唐曉峰稱,部份公職人員須保持「政治中立」,並非緣於選舉法的規定,例如保安部隊人員是受到《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的規範,該通則早已實施且持續生效,受規範人員本身理應知悉有關規範。他補充,部份公職人員一直都要保持政治中立,並非新的規範,只是早前有團體提出相關查詢,選管會就此作出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