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查車揭兩男醉駕

  【本報訊】警方近日查車期間,分別揭發兩名本地男子涉嫌醉駕,均承認因用膳或消遣期間飲酒,所幸未發生意外。兩人被法院判處徒刑及須停牌。
  本月7日晚上10時半,警員在林茂海邊大馬路查車期間,截查63歲何姓本地男子駕駛的電單車,酒測結果為每升1.29克,涉嫌醉駕。被法院判處3個月徒刑,緩刑2年;停牌1年3個月,緩刑1年6個月。
  本月9日凌晨4時13分,警員在孫逸仙大馬路,截查21歲張姓本地男子駕駛的汽車,有人滿身酒氣,酒測結果為每升1.63克,涉嫌醉駕。被法院判處4個月15日徒刑,緩刑2年;需停牌1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