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當局對港澳反對派用完即棄

  就在香港黑暴民「反修例」兩周年的前夕,曾經聲言要做港澳反對派「堅強後盾」的台灣地區民進黨當局,卻突然收緊港澳居民的申請居留條件。從六月一日起,台灣當局「移民署」印發並使用的《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增加了一題詢問「是否曾宣誓效忠港澳政府」。據了解,這是台灣當局針對香港特區政府修法強制政府人員宣誓效忠所作的因應。陸委會聲稱,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如有危害「國家利益」之虞者,其申請案得不予許可。針對港澳居民居留定居申請案,主管機關均依相關法規審理。
  其實,該《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在去年八月就已經進行修正。原先《辦法》第九條本規定,「現任職」於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於香港、澳門投資之機構或新聞媒體,得不予許可。修正後的最大差別,是將「曾任職」於大陸地區黨政軍的港澳居民也納入其中。
  陸委會當時表示,為防中國大陸人士利用轉換為港澳居民身分來台進行統戰,現職或曾任陸黨政軍職的港澳居民,申請來台居留、定居時須經跨部會聯審。而此次港澳居民申請定居《申報書》詢問問題的調整,就是循此脈絡。若曾宣誓者,將比照具大陸黨政軍背景者,提高審查「門檻」,採跨部會聯審。因此,曾飾演電影《賭神》「龍五」的香港影劇大亨向華強,今年初曾以台籍配偶身分申請赴台依親居留,但被民進黨當局質疑可能是「中共任務性移民」,以及兒子向佐是共青團附屬組織「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的委員,最終不予許可。
  或許,港澳的反對派尤其是香港的「黑暴」會認為,這是民進黨當局在執行《國安六法》和《反滲透法》,對具有建制派背景的港澳居民進行阻嚇,與他們無關。但並非完全如此,雖然建制派與反對派是兩條並不交集的「平行線」,但也有例外,就是所有的從政者,在報名參加立法會選舉時,都必須填交效忠基本法和特別行政區的表格;在當選後就職時,更需按照基本法規定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這就被納入民進黨當局的「列管名單」中了,哪管你是建制派還是反對派。
  其實,即使是並沒有從政,而且還是曾經參與香港系列暴力「反修例」活動,以至被香港警方通緝的人物,現在也都強烈地感受到,民進黨當局已經將他們視為「用完即棄」的「秋後扇」,不單止是在身體上無法受到其「庇護」,而且更嚴重的是,在「精神」上也受到嚴重的摧殘。
  實際上,《德國之聲》在「反修例」兩週年之際,做了一個專題報導,並訪問其中兩位希望能獲得台灣當局收容的香港「黑暴」,卻發現他們當初的希望正逐漸破滅。該專題報導指出,這兩年不少前線抗爭者逃到台灣,但當地沒有《難民法》和完善的庇護機制,香港青年要在台灣生活只能循「就學」和「就業」兩個途徑,惟前提是要有相關簽證和居留身分,否則就面臨身份危機。
  其中十八歲的在台港人Kristy(化名),去年九月以僑生身分到台灣讀大學,原以為抵台後能鬆一口氣。但她很快遇到身份危機——她的香港特區護照將於明年夏天過期,她因曾經在參與「黑暴」活動中被警方抄錄個人資料,有「安全疑慮」而無法回香港更換,屆時就會變成無身份人士。她對《德國之聲》說:「除了即將失去出入境自由,我連留在台灣繼續生活也有困難,因為以後找工作丶結婚丶申請居留,每一關都要有護照。而且台灣行政手續官僚丶死板,不能補交其他文件作替代,公務員會建議你回港補辦,但我根本不能回去!」她形容自己「寄人籬下」,處於「食物鏈最底層」。
  另一位在參與香港「黑暴」活動時化名為「生理鹽水」的在台讀書香港學生,去年流亡台灣後因為沒有居留身分而申請不到學校,而無法就學又無從取得居留證,形成惡性循環。他對《德國之聲》表示當時感到絕望,「每一日都想放棄」,苦候一年半才循不便透露的「特別途徑」申請到入學,取得學生簽證及居留證。在沒有身分的一年半,他在台灣生活非常不便,小至買不到電話卡丶考不到駕照,大至租房子要找人代簽租約,以及無法打工幫補生計,這一切都讓他感到無助。「情緒很不穩定,高高低低,一直都很負面丶很辛苦,只有自己一個人。」
  他並不諱言和很多流亡香港抗爭者一樣,都表現得消極和無奈,但又不願多說,只道:「台灣不是自己的地方,不可以有太多要求,否則會招人反感。」
  這兩位香港年輕人雖然都承認,自己在台灣沒有發言權,但卻心情非常矛盾:「我也不想承認香港抗爭者變成了蔡英文的政治手段丶籌碼,但這是我的真實感受,有點被遺棄的感覺。當初蔡英文的選舉宣傳片有香港的抗爭,一部分票源是來自香港因素,但她有沒有兌現承諾?」
  台灣當局陸委會去年六月十八日宣佈《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七月一日日開始營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設「專案管理」服務。Kristy曾就護照問題向該辦公室求助,職員卻表示愛莫能助,僅著她繼續以僑生身分就學,「多等幾年」,等未來更多同類求助個案,才可給政府壓力要處理。「但什麼叫等幾年?幾年是多少年?在制度上會怎樣解決?感覺他們只是答問題的機器,而題庫內沒有我問的問題,所以無法回答我。」她感到無奈和徬徨,也求助無門,「這個辦公室是蔡英文政府成立的,連他們都幫不到我,請問還有誰可以幫我?」
  其實,就連民進黨當局也不願收留這些「黑暴」。其一、是疑慮有「共諜」以此方式「滲透」台灣地區;其二是擔心這些暴徒,一有不如意就上街鬧事,在台灣地區復萌其在香港的故態,擾亂台灣地區的社會治安。
  當然,也有政治上的問題。儘管「港獨」骨幹黃之鋒等人此前不斷地以親自面見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或投訴台灣地區報刊的方式,要求蔡政府制定《難民法》以救援香港「黑暴」人員,而台灣地區的「人權團體」也在一旁鼓譟,但蔡政府和民進黨中央都以《港澳關係條例》第十八條所設定的援助機制,已經適用於香港「黑暴」人員為由,予以拒絕。
  據了解,蔡政府拒絕制定《難民法》,是基於以下兩個原因:其一,按照聯合國《關於難民地位議定書》的規定,關於「難民」身份的確定,其中之一是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如按照台灣地區「憲法」對「固有疆域」的述定,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港澳關係條例》中對大陸地區人民和港澳地區人民所下的定義,並非是屬於「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因此,倘是為了援助包括西藏居民在內的大陸地區居民和港澳地區居民而制定《難民法》,屬於「違憲」行為,也是將「兩國論」和「一邊一國論」入法,蔡政府不願承擔因而引發的嚴重政治後果。其二,即使是出於上述原因而將大陸地區人民和港澳地區派出於《難民法》的適用範圍,也將會難以承受收容東南亞地區以至敘利亞等地難民的沉重壓力,包括財政、組織及社會治安以至輿論等方面的壓力。
  還有一個「不能宣諸於口」的原因,就是現行的《港澳關係條例》的法案,是時任政治大學教授的蔡英文,於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之間,奉李登輝之命領銜撰寫的。為此,她曾先後三次率團到港澳進行調查研究並徵求意見。如果大改,等於是質疑她當時「考慮不周」,是對她的不信任。
  那些把希望寄托在台灣當局的反對派人物,應是「遊園驚夢」,徹底夢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