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支持選管會決定 七準則無違反選舉法

  【本報訊】選管會「DQ」多名參選人引發廣泛討論。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強調,選管會依法審查參選人,是選舉法賦予選管會的權利及職責,政府對選管會的履責及決定,堅決支持。法律已設定完善制度,若受影響人士不認同選管會的決定,可在期限內提出聲明異議,若對選管會最終決定仍不滿,甚至可訴之終審法院。
  至於選管會制定的七項審查準則是否超越法律本身?張永春不認同,有關不擁護、不效忠的條文需要具體執行的權限機構作審查,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事無巨細,故需要選管會依照法律所定原則,訂定可操作性標準進行審查。至於七準則公佈的時間問題,相信選管會是考慮了公平、適宜時間作出的選擇。
  張永春強調選管會的七項準則沒有違反選舉法及基本法,亦不認為居民的選舉權被任意剝奪。他稱,「與居民不同,對政治人物、從政者的話,其政治取態、言行舉止、個人私德等,都應高於他人。」因為從政者在社會中有一定的影響力及公共權力,而有關做法亦不是澳門獨有,全世界都如此。但對於普通居民,「覺得政府做得唔啱咪鬧囉,居民監督政府權力不會受影響。」
  他形容「鬧政府」的界線很清晰,「我哋都成日被鬧啦,鬧市政署通渠唔好、鬧流浪狗管理唔好,這冇乜問題,不是針對共產黨基本領導的攻擊及抹黑。」這意味不能批評共產黨?他重申作為從政者,應支持共產黨,「批評有分善意,有分煽動、抹黑、希望制度倒冧的,這兩者不同,相信普通居民可以自己的思維理解到。」
  張永春提到,生活在澳門,社會很和諧,但近年國際及周邊地區發生的事件,居民都看到,國家所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受到的挑戰有目共睹。澳門人一方面共享國家發展成就,同時亦應與國家一同承擔國家安全發展利益的責任。尤其是近年情況不斷發生變化,風險越來越大。澳門回歸以來,愛國者治澳原則落實得較好,都是「一國兩制」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但仍要居安思危,仍有風險要面對,應依法確保愛國者治澳原則真正得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