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遼蘇川指定區域者入境須醫觀

  【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遼寧省、江蘇省、四川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7月25日上午10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津橋街道榮樂社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湖熟街道莊上自然村、或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吳家鎮惠科路1號廠區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的措施。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天內曾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
  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隴川縣;
  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祿口街道(包括南京祿口國際機場)、秣陵街道殷巷社區、湖熟街道周崗社區及莊上自然村,溧水區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
  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津橋街道榮樂社區;
  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吳家鎮惠科路1號廠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