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隊伍是這樣煉成的—— 中國共產黨幹部人事制度演變史

  經歷風雨,不忘初心,中國共產黨一路走來,迄今百年。
  百年來,不斷取得豐功偉績的同時,中共自身,也在歷練和艱辛之中,成長爲前所未有的「最强大黨」。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的統計數據,目前全國黨員總人數已經超過9190萬名,基層黨組織超過468萬個。除了豐功偉績,即便僅論數字,中國共產黨也無愧爲世界第一大黨。
  如此衆多成員的組織,如何確保有序、高效運轉?其中奧妙正如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所言:「我們黨是按照馬克思主義建黨原則建立起來的,形成了包括黨的中央組織、地方組織、基層組織在內的嚴密組織體系。這是世界上任何其他政黨都不具有的强大優勢。」
  這套周密而高效的組織體系中,幹部發揮了各層級樞紐的作用。怎樣管好幹部用好幹部是共產黨組織工作最重頭內容,也是歷代領導人非常關注的問題。中國共產黨的幹部管理體系,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散漫」到「緊密」,從「粗糙」到「精緻」,其間經歷了長達百年的理論與經驗積累過程。幹部選拔的要求,爲了因應革命、建設、改革等任務,不同時期中央也有不同的標準。
  「幹部」來到中國
  「幹部」一詞是舶來品,起源於拉丁語,日本學者從法語意譯後創制了這個日語漢字詞,原意指官員、髙管、骨幹。這個詞彙傳人中國後,被共產黨人廣泛應用,其內涵和外延都逐漸向蘇聯的定義靠攏。國共合作時期,受共產黨影響,國民黨一度也頻繁使用這個詞彙。1949年中國共產黨執政之後,「幹部」一詞及其概念在全社會得以普及。
  1922年7月中共二大制訂的第一部黨章裏首次出現了「幹部」,第二章第四條寫道:「每一個機關或兩個機關聯合有二組織以上,即由地方執行委員會指定若干人爲該機關各組之幹部。」實際語境中,不同時期「幹部」也有不同內涵。革命年代,幹部指那些脫離生產,職業從事革命的人員;建國後又指稱那些在黨政軍企事業單位中擔任一定公職的人。改革開放後的中共十二大在黨章裏對幹部的本質特徵做出正式概括「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是人民的公僕。」
  組織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幹部管理,幹部管理的重點是幹部人事管理。論及中國共產黨的幹部管理,不得不提到組織部,目前中央直屬工作部門中,組織部和宣傳部算是成立時間最早、歷史最爲悠久的機構,幹部管理體系伴隨著組織部的誕生才逐漸成熟。歷史上組織部的名稱和職能多次變更,最初無足輕重,後來演變爲體現「黨管幹部」基本原則,爲黨培訓和選拔幹部的權威機構。組織部的演變史也是幹部人事管理制度的發展史,經過了艱難的歷練和探索。
  中共一大黨綱中,明確主張未來國家政權形式爲蘇維埃。蘇維埃是俄語「工人和士兵委員會」的意思,它是在向消滅國家過渡時的一種民主的政權形式,由工人和農民選出代表組成蘇維埃,統一行使立法權和行政權。
  既然要建立蘇維埃,得發動工人和農民鬧革命,就需要「組織與動員」,得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19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初,才50餘個成員,因爲規模太小,中央沒有能力設立獨立機構,中共一大僅選舉出由陳獨秀、張國燾、李達組成中央局,陳獨秀擔任中央局書記,張國燾擔任組織委員,分管組織工作。
  中共一大後擴充黨員數量是最迫切需求,1921年11月陳獨秀簽發通告要求黨內最低限度辦到四件事,頭兩件都跟組織工作有關,强調在第二年7月大會開始之前要大力發展黨團員,以便成立中央執行委員會。1922年7月中共二大時開始出現了組織觀念的「胚胎」。
  中共二大通過《關於共產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提出:「我們共產黨,不是講學的知識者,也不是空想的革命家……我們既然遙爲無產群衆奮鬥的政黨,我們便要『到群衆中去』要組成一個大的『群衆黨』;我們既然要組成一個做革命運動的並且一個大的群衆黨,我們就不能忘了兩個重大的(鐵)律:一、黨的一切運動都必須深入到廣大的群衆裏而去。二、黨的內部必須有適應於革命的組織與訓練。」
  由此可以看出,中共創黨之初,組織工作主要是圍繞「發動(工農)群衆」「發展成員」「培訓黨員」三個重點展開。
  中共建黨頭兩年一邊發展黨員一邊發動工人運動,但效果並不理想,遠遠達不到預期目標。領導罷工大大小小上百次,很輕易就被軍警和幫會挫敗;直到1923年6月中共三大之前,黨員數量雖增加了八倍多,但也只有420名。
  1923年京漢鐵路大罷工,因黨員數量太少,無法形成核心領導力量,遭遇吳佩孚派出的軍警破壞,最終以慘敗收場,史稱「二七慘案」。
  黨中央由此總結出兩個教訓,一是自身力量太弱小,需要尋找黨外合作的强大盟友,建立統一戰綫,獲得組織發展空間;二是跨地區跨產業的大規模工人運動,需要統一和集中的領導。
  組織部的誕生
  前期在組織與群衆運動方面的失敗,促成了「國共合作」與「組織部」的建立。中共三大做出決議,全體黨員以個人名義加入中國國民黨,與國民黨建立「革命統一戰綫」,協助國民黨實施組織改造與發展。同時提出了「黨管幹部」原則,三大制訂的《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做青年、婦女、勞工、農民等工作的幹部由中央執行委員會管理派遣。
  毛澤東因組織工作出色,三大被選爲中央局委員,1924年被派往上海,擔任國民黨上海執行部組織部秘書,參與國民黨在蘇浙皖贛滬瀘地的黨務組織工作。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部實踐起源於國共合作時期。
  國共合作之後國民黨在黨務和組織工作方面獲得長足進步,同時共產黨借助國民黨力量和招牌在很多地方拓展了組織發展空間。1924年5月中共中央執行委員會擴大會議討論組織和宣傳問題,認爲應該更加重視在「資產階級政黨」內部開展「無產階級政黨」的組織工作,工人階級不一定要先經過資產階級民族主義和民主主義的政治訓練,才可以加入無產階級政黨。明確指出「黨及其各個機關能有更明顯的組織形式,在宣傳和鼓動方面如此,在黨務組織方面亦如此」。
  這次會議決定成立中央「組織秘書部」「宣傳部」「工農部」,毛澤東兼任組織秘書部主任。這是中央組織部的起源,毛澤東可算是首任「組織部長」。但這個「中組部」相當簡陋,沒有專職人員,定位也並不清晰,毛澤東任職期間組織部的主要工作就是籌備中共四大,來年元月四大召開後他就離職了,主任一職由陳獨秀兼任。
  1925年元月中央組織部制訂了第一份工作計劃,包括六項內容:1.指導各地方黨的內部組織活動,做好黨員的統計和登記信息,把黨內人才分配到適當工作地區;2.承擔交通任務,建立公開和秘密的宣傳網絡;3.指示各地方召集討論黨內各種問題;4.向各個整頓組織和沒有組織的地方派出優秀幹部前往工作;5.每月檢查各地關於黨員的統計和報告;6.督促各地發展黨團員。
  從這份計劃中可以看出,中共幹部管理體系已經初現輪廊,不過直到1927年秋之前,組織部工作主要還是對外發動群衆,對內上傳下達。當時培訓和選拔幹部主要採用兩種方式:從工會和農民運動講習所學員中選拔優秀成員;物色優秀學生送往蘇聯培訓。原本打算在武昌成立中央黨校,創建正規化的幹部培育體系,山於政治環境惡化未能開學。
  1927年4月和7月,蔣介石與汪精衛先後在武漢和南京發起「淸黨」,國共關係破裂。中共中央對組織工作做出深刻反省和自我批評,認爲「組織渙散鬆懈」,已到了不得不大改造的地步。中央定性大革命失敗是山於黨的軟弱以及對國民黨左派抱有幻想所致,「已經成了機會主義半孟什維克主義的黨」,不能盡群衆組織者之職責。
  中央多次批評中央組織部沒有專職人員,只是依附在中央秘書處辦理組織工作。既然組織部如此弱小,權威建立不起來,各地對組織部的要求,無論是執行還是彙報均不認真,甚至根本置之不理。所以黨對幹部、上級對下級的約束能力明顯不足。1927年中共五大陳獨秀在報告中提到:「組織部實際上已不存在了,因爲不論是我還是其他人都沒有在組織部裏工作過。」毛澤東評價那個時期的組織工作說:「黨內湧現出了很多的活動分子,但是沒來得及造成黨的中堅骨幹。」
  針對各級黨部的管理不集中,各部門獨立派人下去指導工作,造成黨的組織分裂成很多獨立的小系統,缺乏統一集中領導的事實——「軍委工部農委,簡直成了準黨工黨農黨」。中央決定成立組織局,將組織部降爲科,使其暫時失去了政治上的領導地位。(注:以下爲表述統一,除特殊語境,仍稱爲組織部)
  幹部管理體系摸索中成型
  從1928年初周恩來擔任中央組織局主任(兩年),組織人事工作才有了起色,任職之後周恩來立即前往莫斯科參加中共六大,審閱留蘇學生檔案,同學生們挨個談話;主持中央軍事訓練班,籌辦幹部訓練班和特別訓練班,培訓結束後,由組織部統一分配工作,組織部工作開始深入到具體的人事安排。
  組織部清理自己的工作思路,列出了自己的中心任務:「加緊對下級黨部的指導與幫助」「有計劃地建立訓練幹部工作」「黨的組織理論之建立」「整頓發行工作」「調查統計工作」。與此同時組織部機關建設也獲得長足進步,先後在內部設立了組織科、發行科、統計科,建立部務委員會。組織部作爲落實黨管幹部原則的機關,地位日益提升。1935年1月,紅軍長征中在遵義召開會議,張聞天被推舉爲總書記,代管中央組織部工作。他於同年8月說:「組織部是一個很大的工作,地方工作、白區工作、紅軍中的組織工作都歸組織部管。」
  領導幹部產生的方法,中央一直試著按照列寧規定的「民主選舉和管理」方式推進。八七會議以後中央開始實行組織改造,認爲「現在很嚴裏的秘密時期固然不能實現完完全全的黨內民主」,但是在困難環境中也「要使盡可能的支部書記由黨員群衆選舉的辦法,尤其產業工人的支部,此等區域更須進一步盡可能的實行區委由各支部選舉的辦法。」
  1927年底中央發出的組織工作第二十號通告要求「各級黨部的指導機關從小組以至省委,必須經過全體會議或代表會議的選舉,重新改組一次」,並對選拔方式做出了細緻規定,比如:小組組長或支部書記由所屬全體黨員選舉;支部書記支部幹事由支部大會選舉,支部黨員在30人至50人以上可以依當地環境關係,分次開會選舉,總計得票最多者當選;區委在30人至5隊以內的由區大會選舉。
  可是國民黨「淸黨」之後,又建立了强大的反共特務組織,黨的生存環境十分險惡,各地黨組織逍到破壞,黨員數遺急劇下跌。嚴酷的政治現實而前,幹部的任用在艱難推進民主選舉制度的同時,不斷增强了委派任命制。
  建黨之初成員以知識分子爲主,中央選拔幹部的指導方針有過度强調工農成分,不信任知識分子的傾向。爲了機械追求幹部的工農成分數量,導致不問水平只講成分,大量頗具才能的知識分子幹部在從中央到地方的任用中受到限制。很多地方黨委的常委,七有三五或者過半數是工農成分,以致出現「常委委員雖全系工農分子,但開會時一切問題完全取決於知識分子秘書長」的怪現象。又如六大選舉中,36個中央委員有21個是能力並不出色的工人,能力出衆的劉少奇,惲代英居然未能當選。
  中共六大之後,才開始逐漸糾正重工農成分、輕知識分子的傾向,幹部選拔方針朝著德才兼備方面發展。1929年6月的六届二中全會出現了新人取觀點:「以爲每個知識分子一定要作出錯誤,而每個工人一定具有正確的布爾什維克路綫的觀念是不對的。」認爲考察幹部的標準不能僅僅看成分,應該綜合考慮政治素養、紀律性、爲工人階級利益犧牲精神和群衆威信等因素。
  中央當時在指導思想上還在堅持「繼續引進工人同志的積極分子加入黨的指導機關,務使指導機關工農化」的路綫,短期內不可能在全黨更改幹部標準的錯誤傾向。直到1938年六届六中全會上,才完成了幹部政策和選拔標準的全面轉變。會議上毛澤東强調說:「中國共產黨是在一個幾萬萬人的大民族中領導偉大革命鬥爭的黨,沒有多數德才兼備的領導幹部,是不能完成其歷史任務的。」毛澤東明確提出,「共產黨的幹部政策,應是以能否堅決地執行黨的路綫,服衆黨的紀律,和群衆有密切的聯繫,有獨立工作能九積極肯幹、不謀私利爲標準。」
  張聞天在《關於抗日民族統一戰綫與黨的組織問題》報告中提出了衡幹部的四個標準,與毛澤東的說法大同小異:1.忠實於民族、忠實於黨、忠實於中國工人階級事業,而且已經在實際上證明了的;2.同群衆有聯繫的,是爲群衆所公認與信任的領袖;3.在複雜環境中能獨立決定方向,並不怕負責的人;4.有遵守紀律的精神,在鬥爭中受過布爾什維克鍛煉。
  紅軍抵達陝北進駐瓦窗堡不久立即恢復了中央黨校,抗戰退發後中共中央在延安陸續創辦了軍政大學、陝北公學、魯迅藝術學院、馬克思列寧學院、青年幹部學校等一大堆院校,吸納了很多國統區的學生與文化人,爲幹部人才儲濟與教育夯實了根基,使得幹部尤其高素質幹部緊缺的局面得到緩解。
  1927年底到1943年,共產黨幹部管理體制的建樹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黨管幹部制度得到健全發展;實行中央和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統一哲理的體制,組織部逐漸樹立權威地位;確立「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幹部選拔標準;建立起正規化、多層次的幹部教育體系,開始系統性培養幹部。
  這個時期組織工作體系在探索中成熟,爲1943年至1949年黨的領導體制基本成型奠定了基礎,這種體制在內戰時期和建國初期體現出强大的組織動員能力。戰爭年代基本成型的共產黨組織工作體系在建國後得以全而確立,又爲建國後近二十年的幹部管理奠定了基本格局。
  幹部人事制度發展的波折
  中共幹部隊伍在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急速擴大,時至1952年全國幹達到550萬,比1949年增加了6倍。數最如此龐大的幹部隊伍,無法再沿用原有的組織部全部包攬的辦法。從革命黨轉向執政黨的中共,所而臨的工作比戰爭年代更繁雜細密,對幹部的專業化要求不斷提高,原有的管理方式必須加以完善。劉少奇1951年3月在組織工作會議上說:「爲了管理這些幹部,需要建立正規的固定的管理幹部的一套機構和制度。」
  中組部依據中央精神提出實行蘇共的「幹部職務名單制」,意即原則上說,擔負最重要職務的幹部,應集中由中央管理,地方組織加以協助;擔任次要職務的幹部,由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區委分別管理,下級組織加以協助;共層幹部則由縣委和市委管理。
  1953年11月,在幹部職務名單制基礎上發文件要求,應逐步建立在中央及各級黨委統一領導下的分部、分級管埋幹部制度。分部管理是將幹部劃分爲「軍隊」「文教」「計劃和工業」「財政和貿易」「交通和運輸」「農林和水利」「政法」「黨群」「少數民族、民主黨派和無黨派、宗教界、工商界」九大類;其中軍隊幹部由軍委總幹部部、總政治部和軍中各級幹部部和政治部管理,文教幹部由黨委宣傳部管理,計劃和工業幹部由黨委的計劃、工業部管理……黨群幹部以及未包括在九大類中的幹部由黨委組織部負責管理。
  同時確立分級管理幹部的制度,意即實行幹部職務名單制,各類幹部按職務級別由中央或地方分別管理。比如中央管理從中央委員會秘書長以下至正副司局長以上幹部;中央局管理縣主要幹部以上;省、市委管理區主要幹部以上,地委管理區一般幹部,縣管理鄉主要幹部。
  根據中央這個決定,組織部先在內部設立了工業、財貿、交通、政法等幹部處,率先實現分工管理。這一次改革既落實了黨管幹部的原則,又加强了對各行、各業、各部、各級幹部的分工管理。
  毛澤東依據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政治路綫和歷史任務,提出新的幹部選拔標準,即著名的——「又紅又專」。毛澤東如此解釋道:「政治和業務是對立統一的,政治是主要的,是第一位的,一定要反對不問政治的傾向;但是專搞政治不臓術,不憧業務,也不行。我們的同志,不論搞工業的,搞農業的,搞商業的,搞文教的,都要學一點技術和業務。各行各業的幹部都要努力精通技術和業務,使自己成爲內行,又紅又專。」
  文革爆發後,幾十年來的組織工作遭到否定,黨政機關被造反派衝擊,黨的組織工作開始變得混亂,幹部管理體系陷於癱瘓。各級革委會成立之後,幹部的人事工作通常由革委會的組織組負責,組織組具備了組織部、人事局等多種功能。
  由於幹部隊伍在文革期間「大換血」,選拔標準也發生劇變,富有「革命造反精神」變成選拔幹部的重要標準,幹部政策開始向具有軍人、工人身份的人群傾斜。
  正本清源,繼往開來
  文革結束後約三年時間,中央的主要工作是「撥亂反正」,其中最重要一項就是平反冤假錯案。1980年8月,鄧小平發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的講話,將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作爲重要問題系統性闡述,成爲改革開放年代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文件。
  文革結束至1987年,是改開後啓動幹部人項制度改革第一階段,主要做了三個大改革。首先是提出並貫徹幹部隊伍建設的「四化方針」,即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其次是推出領導幹部退休制度,文革後很多被打倒的幹部復出,但由於身體與年齡原因,難以勝任改開時代的繁重工作,成爲制約幹部隊伍建設年輕化任務的瓶頸。第三是給下級黨委下放幹部哲理權限,長期以來上級黨委管理幹部太多,下級黨委尤其是企事業單位缺少用人自主權,管事權與人事權脫節,導致行政效率低下。
  幹部選拔方面爲適應改開新局而,在原有制度中注入了新元素。1982年重建吸收錄用制度,規定錄用幹部實行公開招收,自願報名,全面考核,擇優錄用,首次將考試辦法引入幹部選拔體制。在基層,通過考試錄用鄉鎮幹部,在部分企業試行聘用制,從工人中擇優選聘幹部。幹部選拔中還引入「人才流動」的改革,流動形式包括招聘與應聘、組織選用、智力引進、兼職、辭職以及停薪留職。打破原有的按單位和所在地構築起來的人才壁壘,盡量做到人盡其才。
  1987年黨的十三大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再次做出深入闡述,提出改革總體思路,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進入升級階級,對大一統的幹部人事制度實行分解,建立分類管理體制,此後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基本按照這一思路展開。經過幾年調研和摸索,90年代初黨政機關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開始逐年推行。以建立公務員制度爲突破口,對幹部人事制度進行分解,建立分類管理是這一時期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大成果。
  1993年國務院頒布《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率先在行政機關執行,緊接著黨、人大、政協、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也先後參照這個條例管理幹部。隨後審判機關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檢察機關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接下來幾年先後建立公務員錄用制度以及輪崗和回避制度。1995年中央頒布《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對黨的領導幹部管理的最核心環節一一選拔任用做出規範,第一次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將黨政領導幹部人事管理加以制度化。
  條例推動下,地方和基層改革熱情不斷高漲,按照十四届四中全會提出的「擴大民主,完善考核,推進交流,加强監籽」的改革方針,自上而下出現了很多幹部人講制度創新,如: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任職試用期、考察預告、定期考核和實績考核、黨委會表決、公示制。這些舉措規範了黨政機關的人事管埋,大幅度提高政府效率,爲加入世貿之後中國經濟大騰飛奠定了幹部人才基礎。
  進入新世紀中央繼續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2000年中央辦公廳印發《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按照分類管理的思路,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出整體規劃,提出一個各類人事制度改革的十年目標。直到2012年,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一直沿著這個綱領性文件鋪開。
  這個時期有兩個最重要成果。2003年修訂《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總結各地在幹部選拔中的經驗,將.「考察預告、全委會表決、公示制、試用期制」列爲選拔幹部的必經程序。兩年後組織部、人事部總結《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實行多年的經驗,研究起草《公務員法》,經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後頒布實施。《公務員法》涵蓋七類機關(黨、人大、行政、政協、審判、檢察、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和兩類參照單位(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使用國家行政編制的人民團體和群衆團體),實施後機關人事管理的規範化程度大幅度提升。
  總結起來說,文革結束後組織人事工作和黨的幹部政策再度回歸「延安路綫」,幹部人事制度在早年打下的地基上不斷添磚加瓦,朝著規範化、法治化、科學化方向邁進。
  新時代,新局面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實現了中央領導集體的新老交替。從此,圍繞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總任務,一系列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相繼展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大幕徐徐拉開。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中共中央對黨的建設和組織人事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部署,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習近平指出,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要更好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鬥爭,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就必須以更大力度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切實把黨建設好、管理好。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不能有任何喘口氣、歇歇脚的念頭。
  在全面從嚴治黨實踐中,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中共中央把黨的政治建設擺上突出位罝,在堅定政治信仰、增强「四個意識」、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强和規範新形勢下黨內政治一生括、淨化黨內政治生態、正風肅紀、反腐懲惡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2017年10月,中共於九大召開,提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並把這一思想確立爲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寫進黨章。會議還第一次把政治建設放到了黨的建設統領和首要位置,成爲馬克思主義黨建理論的重大創新。
  十九大報告明確了黨的建設總體布局,即: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習近平指出,必須以黨章爲根本遵循,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統籌推進黨的名;項建設,不斷强化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報告提出的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對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作出頂層設計和全面部署,對新時代黨的建設目的、方針、主綫、總體布局、目標等作出明確規定,進一步回答了新時代「長期執政條件下建設什麽樣的黨、怎樣建設黨」這一歷史課題。
  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領導力量。習近平對
  黨的領導核心作用作了生動闡述,他强調:「形象地說是『衆星捧月』,這個『月』就是中國共產黨。」黨的領導是做好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根本保證,是戰勝一切困難和風險的「定海神針」。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習近平指出,保證全黨服從中央,堅持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全黨要堅定執行黨的政治路綫,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髙度一致。
  中共十九大後,中共中央對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提出一系列具體要求。
  2017年10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加强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要求中央政治局要帶頭樹立「四個意識」;2018年8月,中共中央印發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增加了「兩個維護」「四個意識」等內容;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關於加强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將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作爲加强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2020年9月,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把「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確保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作爲中央委員會開展工作必須把握的第一條原則。
  黨的力量來自組織,組織强則力量倍增。2018年7月,習近平在全國組織會議上提出並闡述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綫,爲新時代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指明方向。
  所謂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綫,即: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組織體系建設爲重點,著力培養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幹部,著力聚焦愛國奉獻的各方面優秀人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任人唯賢,爲堅持和加强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堅强組織保證。
  爲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綫,今年6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這是中共歷史上第一部關於組織工作的統領性、綜合性主幹法規,也是做好新時代黨的組織工作、加强黨的組織了前所未有的夯實。
(段宇宏、張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