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遇司警登門市民可要求示證

  【本報訊】司警局刑偵人員在調查取證期間,有可能登門接觸市民。如市民對其身份存有疑問,可要求該名刑偵人員出示司警局「通行證」,並可依照該證件上的資料致電司警局報案熱線993查詢。倘確定對方為司警局人員並依法執行職務時,市民應予以配合,遵從司警局人員的指示。
  此外,司警局提醒各位市民,本澳執法部門人員在執勤期間如須市民配合,均會展示相關工作證。為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市民應先確認有關人員身份,亦可致電對方所屬的部門核實身份,切勿輕易讓陌生人入屋,以防不法之徒藉此進入單位進行搶劫、盜竊或詐騙。
  根據本澳法律規定,司法警察局人員的身份藉專有標誌、通行證或工作證認別,而各證件上均具有司法警察局的標誌,如遇到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而自稱是司警的人士要求市民提供合作時,市民可以要求該名人士出示上指通行證或工作證以確定其身份並致電993核實。當確定他們是司警人員並依法執行職務時,市民應予以配合,遵從司警局人員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