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四川省和海南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8月16日零時起,取消曾經到過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黃艤鎮或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或健康碼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本澳新聞
【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四川省和海南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8月16日零時起,取消曾經到過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黃艤鎮或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或健康碼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