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籲天台門勿鎖 泊車阻樓逃生可拖

  【本報訊】新的防火安全法明年實施,電台節目《澳門講場》聽眾稱,當年連天台購入唐樓5樓的單位,認為大廈天台亦連帶屬於私人地方。消防局局長梁毓森出席該節目時回應,逃生最好走出街到空曠地方,否則應向上逃生,天台為暫時安全暫避地方,唐樓的天台一般用作逃生,業主入則時應該已知道天台的用途,會按最初資料所列明的用途作處理,他指出,發生火警時若未能走出街道逃生,天台則是暫時避險的地方,天台門不應鎖上,暢順逃生。並強調,屋界內阻塞逃生通道,消防有權執罰,但會首先以勸喻為主。
  至於有車輛停泊於大廈阻礙逃生,梁毓森指,若停車的地方屬逃生通道,即屬於消防局的職權範圍,若有關業主於5日補正期內未處理,當局會搬走並儲存,衍生的費用由業主支付。
  消防局購入無人機,作為偵查工作,如火警用於視察現場情況,檢查是否有人被困單位內等,當局有小組負責採購先進設備,穩定成熟將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