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 將共商共建共管共享

  【新華社北京9月5日電】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總體方案確立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戰略定位: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新平台、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空間、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新示範、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新高地。
  總體方案提出,立足粵澳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圍繞澳門產業多元發展主攻方向,加強政策扶持,大力發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為澳門長遠發展注入新動力。
  總體方案提出,推動合作區深度對接澳門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為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營造趨同澳門的宜居宜業生活環境。
  總體方案提出,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立足合作區分線管理的特殊監管體制和發展基礎,率先在改革開放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大膽創新,推進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打造具有中國特色、彰顯「兩制」優勢的區域開發示範,加快實現與澳門一體化發展。
  總體方案提出,充分挖掘粵港澳大灣區制度創新潛力,用足用好澳門自由港和珠海經濟特區的有利因素,加快提升合作區綜合實力和競爭力,有力支撐澳門-珠海極點對粵港澳大灣區的引領作用,輻射帶動珠江西岸地區加快發展。
  總體方案還確定了合作區實施範圍為橫琴島「一線」和「二線」之間的海關監管區域,總面積約106平方公里。其中,橫琴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設為「一線」;橫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其他地區(以下簡稱內地)之間設為「二線」。
  總體方案提出,根據橫琴全島客觀現實情況,對合作區進行分區分類施策管理。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和橫琴口岸澳門管轄區,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管理,適用澳門有關制度和規定,與其他區域物理圍網隔離;粵澳雙方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區域採用電子圍網監管和目錄清單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實施特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