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店股東掛單外僱? 本地夫婦內地男法辦

  【本報訊】一對夫婦遊說友人入股二人經營的餐廳,並為其辦理了藍卡方便進出澳門。治安警早前接獲檢舉,得悉有人以該餐廳外僱身份來澳但從未正式上班,日前到筷子基區餐廳調查,最終分別拘捕涉案夫妻及「股東」。
  涉案「股東」姓金,男性,37歲,內地居民,持通行證,報稱商人;第二疑犯姓劉,女性,39歲,澳門居民,無業;第三疑犯姓陳,男性,53歲,澳門居民,食店東主,是第二疑犯丈夫。
  案中第二及第三名疑犯在筷子基一帶開設食店,早前遊說金某投資並向有關部門申請聘用金某為外僱,為其辦理藍卡方便進出澳門。警方早前收到舉報,得悉有外僱在筷子基某食店「掛單」,但從未到該店舖工作,治安警上月27日傍晚時分到店舖調查,並與案中陳某接觸。
  調查期間,陳某聲稱金某為食店員工,同時亦是店舖股東,今年6月份答應金某以10萬澳門元購入店舖三成股權。為方便疑人進出澳門,陳某為金某申請藍卡,但有人一直未在店舖工作,而投資款項至今亦未收到。
  警方上月28日凌晨於橫琴口岸截獲金某,同時邀請第二疑犯到警處調查。涉案金某稱今年5月透過朋友與另外兩名疑犯相識,在第二疑犯遊說下口頭承諾向即將開業的氹仔分店投資500萬,同時亦承認並非食店員工,而對方亦為自己申請藍卡,方便出入澳門巡視店舖情況。
  雖然第二疑犯堅稱對事件並不知情,但總結調查所得,警方相信劉姓女子與案有關,對3人控以偽造文件罪,移交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