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申請延長至月杪

  【澳門日報消息】11月3日第44期《特區公報》刊登房屋局公告,經濟房屋申請期延長至2021年11月30日。
  房屋局表示,鑑於本澳新冠肺炎疫情的發展,房屋局今於特區政府公報中刊登公告延長經濟房屋申請期,由原定於本月12日的申請截止期限延長至本月30日,補交文件則延長至12月30日。
  是次可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建於新城A區的A1至A4及A12共5個地段,合共5,254個單位。由2021年7月14日開始接受申請,延長申請期至本月30日後,為期約四個半月;並首次接受電子方式申請,申請者可於申請期內任何時間遞交申請表,電子申請須透過經屋申請專題網頁登入“一戶通”後進行。
  為減少人群聚集和疾病傳播的風險,房屋局呼籲有意親臨遞交申請之人士及早填妥申請表,避免補交文件,須附同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及月收入證明文件,再於網上預約,申請時須佩戴口罩,配合測溫、出示個人綠色健康碼。
  房屋局於申請期間在經屋申請專題網頁內公佈申請情況,或致電2859 4875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