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間放飛無人機 「偷雞」或罰兩萬

  【本報訊】《澳門空中航行規章》修訂後,已於本月5日正式生效。現時,本澳有不少居民熱愛航拍,部分同好更在網上開設「航拍」群組,交流心得並分享經驗及作品,惟航拍時,必須確保航空安全,並確保居民的居住和出行安全獲得保障,故遵守上述規章十分重要。否則,有機會遭民航局科處2,000至20,000澳門元罰款。
  民航局已列明在進行無人機活動時,只要遵守9項規定,亦可以不用申請許可,但在進行無人機活動前,亦必須留意民航局發出的臨時禁飛資訊;倘若超出相關限制,必須向民航局提交申請。如上所述,其中一項不用申請許可的規定,包括須在日間放飛無人機。
  然而,部分人或許會「偷雞」在夜間放飛無人機,又不作申請,這樣便會違規。有航拍愛好者日前在網上向同好討教,聲稱自己在夜間放飛無人機時,指無人機因飛行遠,返航時電量不夠須逼降,但因環境太黑,無人機疑誤降在嚤囉園保安部隊一鐵皮屋的屋頂上,詢問如何取回無人機?惟有關帖文事後已遭人刪除。
  上述情況倘若屬實,有關航拍愛好者又沒有向民航局提出申請夜間放飛無人機,即違反限制,有機會遭民航局科處罰款。因此,航拍愛好者在放飛無人機時,必須遵守相關規則,以免墮法網。
  根據第432021號行政命令所核准的《澳門空中航行規章》第IX部分第67條及第XVI部分,由上月6日起,任何人士如要在本澳範圍內進行放飛活動,必須遵守新的無人機操作要求,當中包括無人機放飛活動須在飛行限高內進行;無人機不可在世界遺產「澳門歷史城區」的空域範圍內飛行;對無人機操作員設有年齡限制;操作總質量超過7公斤的無人機,須獲授予無人機營運人許可與活動許可的權限操作及確保無人機活動已由第三方保險承保最低的保額;超出《澳門空中航行規章》所指的相關限制須預先取得民航局的無人機活動許可等。
  除上述新規定,操作總質量超過250克的無人機,必須於活動開始前透過「無人機活動許可線上申請」電子平台向民航局作通知,經修訂《澳門空中航行規章》已於本月5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