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商號援助金 近11.7萬人受惠

  【本報訊】財政局按照《2021年度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規定, 26日開始以銀行轉帳及郵寄支票兩種方式向116,946個受益人發放援助款項,有關工作在四個工作日內完成。
  特區政府推出八項中小企疫情支援措施,當中包括透過《2021年度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向工作收入較低的本地僱員、從事特定行業和屬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的自由職業者及有經營困難的商號經營者,發放援助款項。
  經財政局核實受益人的資格及資料後,可獲發放僱員援助款項的受益人共101,502人,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的受益人共4,148人,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的受益人共11,296戶,涉及總開支1,844,666,800元(澳門元,下同)。
  僱員和特定行業自由職業者如已登記銀行轉帳,援助款項將於2021年11月26日存入其已登記收取現金分享的銀行帳戶。
  援助款項支票將於2021年11月26日起分批寄送。沒有登記銀行轉帳的僱員及特定行業自由職業者,支票會按其在身份證明局登記的地址寄送;商號經營者及屬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的自由職業者,支票會按其在財政局登記的地址寄送。
  如受益人直至2021年底仍未收到支票,可自2022年1月3日起到財政局申請補發支票。
  市民可登入“援助計劃”專頁、使用Macau Tax移動應用程式,又或透過財政局自助服務連結查詢系統,詳細查詢其受益狀況、援助款項金額及計算方式、發放方式、發放時間,以及不合資格的原因等資訊。
  根據第392021號行政法規《2021年度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的規定,2020年度工作收入不超過144,000元的本地僱員,以及6類特定行業的自由職業者,可獲發放每人10,000元的援助款項。
  在財政局登記為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的本地自由職業者,以及登記為所得補充稅納稅人的商號經營者,如於2020年度申報營業結果為沒有盈利,按該行政法規規定計算,可獲發放每人10,000元至200,000元不等的援助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