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場犯罪呈高發態勢 最高檢:涉境外因素多

  【本報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近年來,境外一些賭場和網絡賭博把中國境內公民作為主要招賭、吸賭對象,新型開設賭場犯罪呈高發態勢。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29日指出,當前從檢察機關辦案情況看,起訴的賭博類犯罪中開設賭場罪佔八成以上,網絡賭博成為主要犯罪形式,犯罪鏈條長、涉案人員多,犯罪集團化特點突出。他強調,新型開設賭場犯罪的行為和表現相較傳統犯罪,涉國(境)外因素多。下一步,最高檢將從嚴懲治開設賭場犯罪,並敦促跨境賭博相關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最高檢29日在京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從嚴懲治開設賭場犯罪情況。苗生明介紹,從今年1月至9月檢察機關辦理開設賭場罪的數據看,當前開設賭場犯罪呈高發態勢。另外,2018年至今年9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開設賭場案件數量大,也反映出此類案件整體犯罪的態勢。為了依法嚴厲打擊該類犯罪,今年3月1日生效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對刑法第303條進行了修改,將開設賭場犯罪第一檔法定最高刑從原來的有期徒刑3年,提高到5年,並增加了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的新規定。
  「相較傳統犯罪,新型開設賭場犯罪的行為和表現有了新的變化。」苗生明介紹,一是開設賭場犯罪相較其他犯罪,涉國(境)外因素多。主要表現為境外賭博犯罪集團以高額回報為誘惑,發展中國境內人員成為代理,由代理組織中國境內公民赴境外賭博以及為逃避打擊將服務器放在境外,藉助互聯網在中國境內招賭吸賭,實施網絡開設賭場犯罪。
  他表示,從辦案數據上看,今年1至9月,全國檢察機關起訴涉國(境)外犯罪(涉外犯罪、涉港澳犯罪)13329人,其中開設賭場罪1376人,占比10.32%,僅次於偷越國(邊)境罪,居第二位。
  二是新型開設賭場犯罪具有較強的欺騙性和隱蔽性。苗生明介紹,中國一貫堅持禁賭政策,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對賭博違法犯罪均作了相關規定。但不法人員為了攫取非法巨額利益,有的打着國(境)外賭博合法的幌子,依託境外賭場,大肆發展中國境內人員成為賭場代理,通過代理組織中國境內公民出境賭博;有的將網絡棋牌類軟件、APP進行包裝,以娛樂、返利等形式,招賭、吸賭,誘騙他人一步一步走進賭博的圈套。
  同時,因為賭博行為發生在境外,或者在網絡上以娛樂、遊戲的名義招賭、吸賭,犯罪形式更為隱蔽,也給司法機關打擊和懲治該類犯罪帶來一定的困難。
  三是犯罪鏈條長、涉案人員多,犯罪集團化傾向明顯。新型開設賭場犯罪中,犯罪分子充分利用信息網絡技術,將相關的軟件、平台研發,賭場、代理與賭客之間的勾連,賭場的宣傳、推廣,實施賭博活動以及賭博後的賭資結算等環節分割開,由不同的人員分工合作,利用不同的途徑進行賭博活動,犯罪鏈條長、涉案人員多,各環節分工明確,犯罪集團化特徵明顯,伴發多種犯罪。在此方面,亦給司法機關對相關的犯罪取證工作和事實認定帶來困難。
  四是犯罪涉及的地域廣,社會影響大,危害嚴重。相較傳統開設賭場犯罪僅限於一地,新型開設賭場犯罪,特別是利用網絡開設賭場,在互聯網上進行推廣,招賭攬賭,參賭人員數量眾多,常常遍及全國。苗生明表示,從有關案件情況看,查獲的賭博網站,有的註冊會員多達數十萬人,有的涉及數省甚至全國的各省級地區。司法機關蒐集、調取、審查認定相關證據的難度高、要求也高,工作量大。
  他指出,賭博犯罪給參賭人員造成直接的重大財產損失,創辦的企業破產倒閉,甚至大半生積累的財富付之東流,並導致眾叛親離,有的還引發出其他犯罪。同時,該類犯罪還會造成巨大的資金外流,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影響國人形象。許多賭博犯罪還伴隨着網絡詐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偷越國(邊)境等犯罪,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危害中國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
  「針對當前開設賭場犯罪的特點,對於涉境外、犯罪集團、跨地區辦理的重點案件,全國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對涉及16個省級地區的14起開設賭場系列案件掛牌督辦。」苗生明介紹,在依法嚴懲開設賭場犯罪的同時,最高檢針對當前開設賭場犯罪的新特點,與有關部門共同發布《關於敦促跨境賭博相關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對在境外仍然存在僥倖心理從事賭博犯罪的人員講清政策,對於主動回國說明情況、接受處罰的,依法給予從輕、減輕處罰;對於情節較輕的,甚至可以免予處罰。
  各地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時,堅持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一方面,對於開設賭場的主犯、賭博犯罪集團的組織者、骨幹成員,依法建議法院從重處罰、從嚴懲治;另一方面,通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羈押必要性審查等措施,對於主動投案,如實交代犯罪、真誠認罪悔罪,以及在偵破、查明重大跨境賭博犯罪案件中起關鍵作用的犯罪嫌疑人少捕慎訴慎押,向法院提出從輕、減輕處罰的量刑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