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應是攻堅年必須衝破發展瓶頸

  告別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如期到來。習近平主席在北京發表新年賀詞指出,祖國一直牽掛著香港、澳門的繁榮穩定。只有和衷共濟、共同努力,「一國兩制」才能行穩致遠。而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賀一誠,還有澳門中聯辦主任傅自應、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劉顯法,也都分別致發賀詞,衷心祝愿澳門特區在建設好自身的「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同時,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和「一帶一路」的建設,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與偉大祖國同步,努力建設現代、美麗、幸福、安全、和諧的澳門。
  過去的一年,由於疫情未有盡頭,加上「貴賓廳事件效應」在發揮加疊作用,澳門特區在前進的路上走得頗為艱辛險阻。但在中央和內地的支持下,行政長官賀一誠率領全體「澳人」百折不饒,越戰越勇,逐步走出了困境,部分地奪回了社會和經濟發展的主導權和主動權,並為未來的經濟完全復甦及更大發展,準備好了充足的有利條件。這正是,「滄海橫流,方顯出英雄本色」。
  二零二二年,賀一誠將再接再厲,以「快馬加鞭未下鞍」的豪情壯志,繼續率領全體「澳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主席的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堅定踐行「一國兩制」方針,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定落實「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按照「防疫情、穩復甦、保民生、促多元、強合作、謀發展」的施政總方針,落實特區第二個五年規劃和施政報告的各項工作部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加快推動經濟適度多元,有序推進各項民生建設。因而相信一定能在不斷戰勝各種困難和挑戰中實現更穩更好的發展和進步,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實踐定能行穩致遠。
  從目前情況看,今年對澳門經濟及社會發展的滯礙因素,仍然是疫情及「貴賓廳事件效應」這兩大類,而且還互有關聯。實際上,如要對「貴賓廳經營模式」進行改造,回到貴賓廳原來的招攬中國內地以外的各國各地區的豪賭客的本色,就必須開放外國人入境澳門。但「針冇兩頭利」,目前澳門特區實施的禁止外國人入境的防疫措施,正是為了把守好國家的第二道「國門」。也正因為如此,澳門與內地之間,才能有通關的便利。
  在迎接二零二二年到來之時,澳門特區政府向特區立法會提請《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法案,而立法會也高度配合,順利通過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這給澳門特區未來的社會政治發展走向,提供了許多有益有建設性的參考經驗。實際上,這個法案的政治性質程度較高較敏感,而且並未被列入二零二一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提出的法律提案項目,也未有列入二零二二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提出的法律提案項目之中,顯然是屬於臨時「加碼插隊」的法案,但也能順利通過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這就折射了本屆立法會成員的組成基本符合「愛國者治澳」的原則,立法機關就能充分發揮對行政當局既制約也配合、重在配合的角色及作用,對「行政主導」的助力提升到最高,阻力減至最低,徹底消除過去曾經有過的「政令出不了特區政府總部」的怪畸現象。
  聯想到在今年,澳門沒有甚麼選舉活動,只是在年底將會進行第十四屆全國人大澳區代表的換屆選舉。而這個選舉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和澳門中聯辦在組織下進行,因而根本不會受到任何外來因素的影響和干擾。因此,澳門特區今年的政治環境,將會較為順遂。
  在此情況下,澳門特區就可以「思想再解放一點,膽子再大一點」,趁著「港區國安法」對澳門特區發揮的「月暈效應」,及澳門特區立法會的組成人員也基本實現「愛國者治澳」的根本原則,將此前曾經被反對派顛倒了的政治倫理,再顛倒過來,回复其原本應有的正面面目及效應。
  其中一個是「離補法案」。其實,立法會在當初對「離補法案」進行一般性表決時,反對派議員是並沒有表達異議,也並沒有引起任何社會反應的。這充分證明了,包括反對派勢力在內,整體社會是接受該法案所規範的對侯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提供的保障制度的。因為這是普遍的國際慣例,而且也是對第二二/二零零九號法律《對行政長官和政府主要官員離任的限制規定》中,有關離任行政長官及離任主要官員於終止職務後從事私人業務的限制,亦即必須遵守「過冷河」(或稱「旋轉門」)制度的補償及對應。問題出在該法案交付常設委員會進行審議時,政府追加了某些超出人們所能承受的補償標準,及政府未能對在任行政長官享有刑事豁免權,也是屬於國際慣例,及對澳門《刑事訴訟法典》中的某些缺陷予以補救的措施,說清楚講明白,因而引發誤解,並在反對派添油加醋地予以曲解,及香港某些媒體的介入,而挑起了澳門青年人對自己際遇不滿的敏感神經,從而釀發了規模頗大的抗議浪潮,甚至還有為數不少的公務員參與。
  當時以至現在澳門青年人存在著不滿情緒的情況,與香港的青年人頗為相似。雖然他們收入不菲,但一方面在生活領域上的實際購買力嚴重下降,尤其是「望樓興嘆」,導致生活品質下跌;再加上在社會及政治生活領域上,缺乏向上流動的機會,難以施展其能力及抱負。因此,當「離補法案」中所含有的「特權」被無限度地誇大之後,當即對他們的不滿情緒產生「火上添油」的作用,猛烈地爆發了出來。
  現在,特區政府已經將部分主要精力,投放在解決民生問題上,其中更是要對青年人所面對的各種問題,予以及時合理的解決。除了大量興建公屋,在新城填海區A區等區段興建大量的公屋,完成後就可基本上解決「上樓難」的問題。因而在適當的時機,重提「離補法案」法案,就將能水到渠成。當然,必須摒除其中不合理的部分內容,包括補償標準過高及刑事豁免等。
  目前,未能及時制定及頒布「補償法案」的惡果,已經逐漸顯露出來。實際上,當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卸任或離職後,有一至三年的時間不能任職私人業務,而他們中一些人並非是實位公務員出身,卸任後就沒有俸祿可享,其生活來源就將產生問題。這對於特區政府借用民間人才,加強組織建設,產生了滯礙作用,導致一些有用之才不敢到特區政府工作。其實,這也引發人們高度質疑,反對派反對「離補法案」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之意,是否要斷絕「澳人治澳」的人才之路。
  因此,澳門也應參考各地的做法,在嚴格限制卸任或離任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擔任私人職務的同時,也應制定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離退休保障制度,給予一定的生活保障。這樣,才能夠辯證地處理卸任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生活保障問題,並更好地體現「澳人治澳」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