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僱員工資補貼接受申請

  【本報訊】為保障殘疾僱員工作收入達至最低工資水平,支援及鼓勵殘疾人士就業,特區政府制定《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行政法規並已於2020年11月1日起生效。截至2021年11月底,勞工局共接受4個季度申請,累計收到申請有61宗,其中58宗申請符合要求獲發津貼。根據規定,每年1月、4月、7月及10月接受前一季度的收入補貼申請,符合資格的殘疾僱員可於2022年1月期間向勞工局申請2021年第4季的工作收入補貼。
  申請條件
  凡持有由社會工作局發出有效的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澳門居民,並符合按月累計工作總時數少於128小時,且當月工作收入少於《僱員的最低工資》規定的每小時最低工資金額32澳門元乘以當月實際提供工作時數而計算的金額;又或符合按月累計工作總時數等於或多於128小時,且當月工作收入少於《僱員的最低工資》規定的每月最低工資金額6,656澳門元,均可作出申請。
  須提交文件及注意事項
  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殘疾僱員,申請有關補貼時需向勞工事務局一併遞交澳門身份證副本、殘疾評估登記證副本及由殘疾僱員和僱主填妥並簽署的申請表格,以及載有銀行帳號及持有人資料的存摺或月結單版面的副本(僅限首次申請或更新時遞交);倘殘疾僱員在所申請的季度內,曾轉換僱主或為多於一個僱主工作,則申請表須分別經各僱主填寫及簽署。
  索取及提交申請表地點
  勞工事務局設有《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專題網頁,市民除可於該網頁下載表格外,亦可在勞工事務局各辦事處、社會工作局各辦事處及社會保障基金索取申請表格,並將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所需文件遞交至勞工事務局各辦事處。如對上述計劃的申請有任何查詢,可瀏覽該局網頁或致電28700277及6632932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