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內地辦年貨 海關籲做好防疫

  【本報訊】農曆新年將至,按過往習慣部分居民較喜歡在新年前夕到內地採辦年貨,購買各類應節食材及用品帶回本澳。因應內地疫情反覆,海關呼籲居民如要前往內地辦年貨,應注意做好個人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變化,避免加重防疫負擔,影響本澳得來不易的防疫成果。海關提醒居民在辦年貨時,應先了解本澳物品進口相關規定,以免攜帶受管制物品,觸犯法律。
  海關並提醒居民,除了帶根景觀植物有進口規定外,爆竹或煙花等產品,肉類、蔬菜及水果,煙草類製品,以至含酒精的飲料同樣有不同的進口規定,居民必須注意,避免觸犯法律。
  海關表示,爆竹或煙花等產品為受管制物品,進口須具備由治安警察局發出的准照。絕大部分肉類,包括雞肉、鴨肉、鵝肉、豬肉、牛肉、羊肉等,不論新鮮、冷藏或醃製如臘肉、臘腸等,凡進口必須領有由市政署發出之進口准照及接受衛生檢疫;如為熟肉,則須在進口時接受衛生檢疫。
  至於蔬菜不包括有葉蔬菜及水果,每人每日最多可攜帶各1,000克入境供個人自用而無須接受檢疫,如攜帶的量超過個人自用量,進口須接受市政署之衛生檢疫。但有一點須留意,有葉蔬菜不論數量多少,必須向市政署預約申請衛生檢疫才可進口,並須在進口時填寫申報單向海關作出申報。
  對於煙草類製品和含酒精的飲料的進口規定,海關表示,煙草類製品的個人自用量分別為香煙19枝;雪茄1枝,重量不超過3克;其他加工煙草及煙草替代品,「均化」或「再造」煙草,煙草提煉物及精華25克;含煙草或再造煙草,用於無燃燒吸入的產品25克;含煙草替代品,用於無燃燒吸入的產品25克,上述物品每人每日攜帶總重量不得超過25克,如攜帶量超過個人自用量,進口須具備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准照。
  含酒精的飲料則以容量計酒精濃度超過30%的飲料,米酒除外,每人每日最多可攜帶1公升入境而無須作出申報。如攜帶量超過個人自用量,進口同樣須具備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的准照。
  有關貨物進出口本澳的規定,可瀏覽海關網頁或致電海關熱線89894317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