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罐頭公園 構建兒童友善城市 鄒玖勝

  特區政府近日公佈《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二○二○至二○四○)〉》行政法規草案,全澳將規劃範圍劃分十八個區,當中分類為都市性地區和不可都市化地區,但是次城市總規在兒童休憩空間方面的著墨較少。疫情之下,為了讓小朋友愉快「放電」,市民對兒童遊樂場的需求日增,近年來,市政署翻新及新建了多個公園內的兒童遊樂設施,比如觀音像海邊休憩區、燒灰爐公園、白鴿巢公園、佑漢公園內的兒童遊樂區經過翻新改造後,都煥發了新生命,讓人看到這座小城正在努力擁抱童真。但是,澳門的兒童遊樂場與香港、臺灣、國外等地相比,如果要真正的走進小朋友的心,真正做到賦權兒童,相信還有一段不小的距離。
  遊戲行為是兒童的本能,它在兒童的成長過程中佔有重要地位。不少研究指出,遊戲對兒童的好處,包括體能發展、社交溝通、創意培養、建立自信及挑戰突破等。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三十一條提到「兒童有權享有休息和閒暇,從事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二○一五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二○三○可持續發展中,多項目標亦與實踐兒童遊戲相關。
  然而,城市兒童遊戲空間越來越接近千篇一律,缺乏趣味性。兒童得不到理想的遊戲環境,這將有礙於兒童的成長發育。現在孩子的童年,大多讓作業、補習班、電視、電腦成了他們的生活主旋律,很多的遊戲場地也失去了自然的質樸與寬闊,取而代之的是狹小的遊戲空間,以及一成不變的設計手法。
  兒童樂園是單獨為兒童這個群體提供遊戲的專類樂園;不應只是固定設施堆砌、功能單一的遊戲場地,應該能夠培養兒童未來所需要具備各種能力的自然遊樂場地。如自主能動性、創造性、想像性、冒險性、自治性、合作性、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運動能力等。
  目前,澳門沒有一個真正的兒童樂園,許多公園內的兒童遊樂區建設品質及數量欠缺,出現了設施老舊,功能單一,安全措施不夠等問題,伴隨著各式各樣的電子遊戲產品的日益增加,所以越來越多的孩子不願意到公園玩耍了。
  事實上,澳門特區政府為增加休憩空間,2020年曾提出將氹仔市中心4幅面積共約19,000平方米的閒置地,改建成環保車胎公園,有多個遊樂區,並加入大量休憩康樂設施,包括能玩沙和玩水的水沙世界、攀爬裝置、吊橋、兒童迷宮、山丘、車胎鞦韆、滑板場、跑步徑等,另有裝置藝術供市民打卡。當其時,相關提法可謂豐富多彩,直教不少居民激動不已,以為澳門終有個「中規中矩」的兒童樂園。可不曾想,工程未見動工,相關計劃已胎死腹中。日前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與政府代表開會,跟進特區政府2021年第2季及第3季度投資預算(PIDDA)執行報告。委員會透露,市政署有11個項目執行率為零,當中有5項擱置或未具條件執行。政府在回覆財跟會時提到,車胎公園計劃因應社會的不同意見,且地區屬低窪、有廠房需拆建和評估,項目經已擱置;小型賽車場東側地塊建造運動公園,亦考慮到周邊交通問題而擱置。權且不細探項目變化箇中因由,惟這種朝令夕改的做法無疑令人大失所望。
  又如氹仔嘉樂庇總督大橋頭旁本來用作發展「海洋世界」主題公園,閒置逾20年的一幅土地。「海洋世界」由幾大財團融資籌建,51%是本澳資金,其餘是美國及澳洲等財團,1997年初獲澳葡政府撥地,預計1999年澳門回歸前竣工,惟1998年完成填海及土地平整工程後,整個龐大項目突然停工,一直荒廢。
  根據當年刊登於政府公報的批地合同,該地分為A、B、C及D四幅地,所批出A及D的面積為13萬4,891平方米,土地用途為興建「海洋世界」主題公園及一系列旅遊設施,包括「殺人鯨表演場」、「森林之旅」、「湖中怪」等。合同中還清晰訂明瞭有關利用土地的期限,例如公司應在24個月內完成 A、B、C及D各個區域的基礎設施等。
  至二○○三年,承批人向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提交了一份新的概念性發展總
  規劃,建議將批給用途更改為商業及住宅,並大幅增加批給土地的面積至近五十五萬平方米。但計劃未獲當局核准,分析程式一直沒有完成。至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時任行政長官崔世安批示,以因可歸責於承批人的原因不按合同訂定的條件利用土地為由,宣告土地批給失效。因此,「海洋世界」主題公園又在市民的期待中沒了蹤影,如果想體驗好玩刺激的遊樂項目,市民只能去到橫琴、香港、廣州等城市。
  是次城市總體規劃的出臺,令澳門未來發展有更明確方向。惟在休憩空間方面的內容,僅提出維持路環區的大型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並藉新城填海計劃,提出於「東區-2」、「外港區-2」和「氹仔北區-1」重點增加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明顯著墨不足。由於澳門多區人口稠密,期望政府在未來制訂詳細規劃時,應與都市更新一併考慮,進一步優化生活空間,增加綠化、社區休憩、康體配套等,打造一個更宜居、休閒的城市。正如議員梁孫旭指出,一直以來,澳門地少人多,針對大型兒童休憩公園缺乏,去年開放啟用的觀音像海濱休憩區,每逢節假日仍然受到眾親子歡迎,人流高峰時仍需要取籌入場,顯示本澳有關社區的兒童休憩公園設施不足。希望將來在都市更新過程中,增加兒童、文體康樂設施,令到不同年齡階層的人士受惠,提升生活質素。
  另邊廂,本月本澳新聞報道了一名八歲男童在氹仔某住宅會所的兩米高遊樂設施墜下的新聞,昏迷送院,幸好沒有造成生命危險。不時發生的這些意外,給所有的家長都敲響了警鐘,年紀稍大的孩子會更加大膽,希望解鎖遊具的新玩法,這些看似危險的遊戲行為背後,實際上反應出來的就是孩子們旺盛的精力、渴望遊戲的需求,在城市裡並沒有辦法被滿足。而管理城市運作的大人們,是否看到了孩子們的需要,提供給孩子們一個友善的活動空間?
  澳門公園裡附設的兒童遊樂場,的確也是許多幼童遊戲的場所,但仔細觀察下來,這些孩子在遊具上停留的時間並不如想像中的長。這些標榜提供給5-12歲兒童使用的塑製遊具,設計固然符合安全標準,但遊具的難度與挑戰性對3-5歲的學齡前孩子來說已經略顯單調,對更大的孩子來說,單一形式的組合遊具無法滿足溜滑、攀爬、擺盪等遊戲刺激。如何在安全的前提之下,讓遊樂場更具挑戰性,更能鍛煉孩子的冒險精神及社交能力,這考驗城市管理者的能力。
  有本澳關注兒童的團體就指出,近年社會越來越重視兒童遊戲的權利,在政府及社團等多方面的積極推動下,本澳各社區的兒童遊樂空間得到很大的進步,特別在硬體上,透過翻新及優化兒童遊樂區的遊具,為家長及小朋友提供良好的親子遊戲環境。一個友善兒童的成長環境、安全有趣的遊樂空間,不單是硬體設施方面的提升,社會參與及政策倡導同樣重要。政府應透過宣傳教育,讓更多人明白適當的遊戲對兒童生理、心理及社交發展所起的正面作用。教導家長如何從小朋友角度出發,瞭解子女的遊戲行為模式,同時多抽空陪伴子女進行親子活動,教導子女遊戲時要注意安全,讓小朋友擁有一個健康、愉快的童年。
  除了讓兒童有適當的遊戲時間外,亦應考慮到兒童的遊戲質量。因此,政府部門在規劃兒童遊樂空間時,多從不同使用者角度出發,增加更多共融、促進小朋友多方面發展的遊樂設施。另外,近年香港、臺灣及內地提出「遊戲在社區」的理念,透過在社區建立恆常的自由遊戲空間,為小朋友創造多元的遊戲方式,促進健康成長。故當局應加強與民間團體合作,善用各社區的休憩空間,定期在各區舉辦社區遊戲活動,特別在是一些欠缺或面積較小公園、休憩區或兒童遊樂設施的社區,凝聚社區力量,為澳門兒童建立好玩、有趣的社區,長遠則為建立兒童友善城市而不斷努力。
  所謂兒童友善城市(CFC, Child-Friendly Cities),已經是聯合國的主要工作項目之一,強調每一個孩子都有權利在他們感覺安心的環境成長,喝乾淨的水、呼吸新鮮空氣,取得基礎的社會服務,可以遊戲和學習,並且讓自己的意見被聽見且採納。全球正在進行「兒童友善城市倡議」的國家,包括英國、法國、德國、葡萄牙、芬蘭、瑞士、西班牙、荷蘭、奧地利、義大利、土耳其、約旦、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巴西、莫三比克、哥斯大黎加、塞內加爾、加
  拿大、紐西蘭、蒙古、韓國等,而正有試行城市在規劃中的國家則有瑞典、冰島、哥倫比亞、烏克蘭、波蘭,還有臺灣鄰近的日本、越南及中國。
  什麼是兒童友善城市?一個城鎮、社區或地方政府,協同地方社團、運動團體、民間企業、學術及媒體,依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UNCRC,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合作致力改善兒童生存條件,聆聽兒童聲音,將兒童需求優先處理,並法化於公共政策及任何政治決定中,目標讓孩子免於剝削之下,健康安全長大、參與社區事務,在乾淨綠化的空間玩遊戲、受教育、交朋友,獲得優質社會服務。
  不知道市政署在設計兒童遊樂區時,是否會聆聽孩子的意見,並將他們的建議融入設計當中,由於孩子才是公園的主體,大人要學會傾聽孩子的聲音。而設計師或政府人員要怎麼傾聽孩子?日本著名社區設計師Ryo Yamazaki 曾提出「遊戲孩子王(Play Leader)」這個參與式遊戲空間設計的理念,讓孩子在遊戲中興奮、好奇,然後再透過適當誘導,開始主動的嘗試。這裡說的,並不是指控制,或在孩子玩時下指導棋,而是讓孩子能發揮創意的去想出些新的玩法或遊戲。政府人員想像的或設計師所想出來的遊戲空間,有可能會因為安全、預算、構造、材料或主觀地認為孩子會喜歡,但並沒有試著去瞭解過孩子想法,因而設計出和孩子期待不同的遊戲空間。相關理念值得當局借鑒。
  正如國家主席習近平到城市視察時曾強調,在城市建設中,一定要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合理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努力擴大公共空間,讓人民有休閒、健身、娛樂的地方,讓城市成為人民宜業宜居的樂園。兒童作為社會的未來主人翁,各項權利都值得社會重視及尊重,兒童休憩空間自然亦應多加關注,整個社會應積極履行及實踐,真正做到賦權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