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永遠在路上並更上層樓

  在第七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前夕,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舉行二零二二年度的首次會議。這次會議是中央於去年底批覆決定在該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及國家安全技術顧問、並於今年三月決定任命澳門中聯辦主任傅自應為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鄭新聰副主任和殷樹華部長為國家安全技術顧問後的首次會議,因而也是該委員會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及國家安全技術顧問正式履職的會議,標誌着中央對澳門「一國兩制」和在澳門全面維護國家安全重大制度安排的全面落實,具有特殊的政治意義。
  傅自應最為作為中央政府的代表,及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最主要成員,昨日在會議中作了重要講話。其講話可分為四個部份:其一是評議澳門特區去年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給予了很高的評價。他認為澳門特區去年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卓有成效,是中央堅強領導的結果,是行政長官帶領特區政府、團結社會各界奮力拼搏的結果,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全體敢於擔當、善作善成的結果,並表示去年底習近平主席在聽取賀一誠行政長官述職時,對澳門特區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給予了充分肯定。其二是分析澳門特區今年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所面臨的新問題及新任務,他指出澳門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還面臨不少挑戰,外部勢力的干預滲透持續,新冠病毒疫情對社會經濟構成諸多不確定性,使得澳門特區做好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意義重大,這關乎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保障澳門「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保障澳門社會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其三是為澳門特區尤其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打氣」,認為澳門特區上下只要堅定信心,在中央的全力支持下展現擔當作為,扎實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工作,定能有效應對各類風險和挑戰。其四是表達澳門中聯辦對澳門特區尤其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的支持,承諾中聯辦將一如既往支持行政長官和委員會的工作,並透過發揮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的作用,促進特區政府更好地履行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本澳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加強執法力量建設,使各項工作得到有效落實,從而共同推動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不斷邁上新的台階。
  行政長官也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賀一誠,對首次出席會議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中聯辦傅自應主任,以及鄭新聰副主任和殷樹華部長兩位國家安全技術顧問表達歡迎,並指出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及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的設立和正式履職,標誌着中央對澳門「一國兩制」和在澳門特區全面維護國家安全重大制度安排的全面落實,特區政府今後將予以積極支持和全力配合,並相信在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的監督、指導、協調和支持下,在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的協助和配合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定能更高效統籌和協調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工作,確保特區政府貫徹落實中央相關決策部署,從而讓澳門特區更好地履行維護國家總體安全的憲制責任。賀一誠在總結時也指出,在中央的全力支持下,澳門特區過去一年在確保疫情常態防控的同時,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繼續取得進展,在執法和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方面亦取得了重大突破,有效鞏固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有效確保公眾的生命健康、社會的穩定,有效提高澳門居民的愛國情操和國家安全意識,為澳門「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提供了更有力的安全保障。賀一誠強調,面對去年底以來更嚴峻、更複雜的總體安全形勢,未來委員會要按照習近平主席去年「七‧一」重要講話,早前其他中央領導人講話以及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所傳達的中央精神和重要指示,並以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全面履職作為新的起點,同心協力,從更高的站位、更開闊的思維和視野看待國家和澳門的總體安全問題,更前瞻和周密地部署工作,敏銳評估、及時發現、高效化解隱藏的安全風險,在之前良好的基礎上繼續做好安全與發展、傳統與非傳統安全工作的統籌,針對不同領域的安全短板與不足補漏補強,使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體系不斷完善和健全,從而更加有效抵禦針對國家和澳門特區的各種安全風險和威脅,全力維護國家和澳門特區社會的穩定,為經濟復甦爭取更有利的安全環境。
  去年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在以往歷年行之有效的基礎上,著重抓了兩大重點。其一是在政治領域,在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的提名階段,嚴格執行「愛國者治澳」的原則,以基本法和立法會選舉法等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對被提名者中被證實為「不擁護,不效忠」的人士,排除其參選資格。這為維護國家安全、維護澳門特區政治安全,提供及建立了良好的組織基礎,保障了在立法機關中實現「愛國者治澳」。其二是在經濟立法領域,新《博彩法》法案建議規定,禁止威脅國家安全的實體參與博彩業的經營,並授權特區政府以行政命令方式終止威脅國家安全的博企的經營合約,而無需等待法院的裁決。這兩大舉措,進一步堵塞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漏洞。尤其是在澳門經營的美資博企,其中有的重要當事人與美國政黨尤其是情報機構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其實就是其「大金主」的背景下,尤為重要。
  傅自應在講話中提到「外部勢力的干預滲透持續」,顯然是在收到各種調研報告得出的結論。其實,即使是邏輯推理,也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香港國安法》頒佈並實施後,部份已經暴露或是擔心將會暴露,此前以各種形式在香港特區活動的威脅國家安全的機構及人員,甚至是間諜機構,陸續撤出香港(當然還有一些偽裝得更深者,仍然繼續潛伏)。但他們又不甘心丟失向中國大陸進行滲透的前沿陣地,因而有可能會轉移到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尚有待完全完善的澳門。實際上,本來是為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先行者的澳門,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香港國安法》後,就已經被「反超前」。因而澳門特區還需進一步落實執行習近平主席關於「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示,及對「非傳統國家安全威脅」的論述,比照《國家安全法》和《反間諜法》、《反恐怖主義法》等全國性法律,進一步完善澳門特區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構築起維護國家安全的嚴密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