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為陳水扁一人「貪腐除罪」而打鬥

  久違了的「立法院」議事肢體暴力衝突,昨早又再重演。「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為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除罪的《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案,藍綠黨團都發出甲級動員令,朝野「立委」一大早就霸占主席團,並在開會後爆發肢體暴力衝突,大打出手,國民黨「立委」還在會場拋灑印有「阿扁給的錢」的玩具紙鈔。不過,民進黨「立委」依仗人數優勢強制表決,只用六分鐘就通過全案保留送出委員會,送交黨團進行協商。此顯示,朝野「立委」的「打鬥」只是為了「演戲」,向各自的支持者作出交代,以維持及鞏固年底「九合一」選舉的票源基本盤。當然,在民進黨黨團來說,還含有分別為蔡英文、陳水扁「解套」的用意。
  實際上,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弊案」,已經纏訟十五年多,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十六人於去年擬具《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主張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各機關支用的機要費、特別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該法案與現行法條之間最大的差別,就在於新增了機要費。因而被視為專為陳水扁一人的「國務機要費弊案」除罪而設。因此,該法案在去年十月召開公聽會時,與會的學者專家就提出正反不同意見,其中最集中的焦點,就是在歷屆「總統」中,只有陳水扁一人有「國務機要費」涉法的問題,這明顯是為了個案修法,「因人設事」,毫無普遍適用性與急迫性,難以說服社會大眾這是應該優先審議的法案。因此,該法案就沒有被送入財政委員會審查。直到最近,陳水扁召開「國際記者會」為自己所涉的「國務機要費弊案」鳴冤叫屈後,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聲稱必須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該法案,才又把該法案拿了出來。
  其實,早在二零零八年,民進黨就在「立法院」首度提出修法,希望能讓公務員不再因特別費、國務機要費而觸法。但當時民進黨只有二十七席「立委」而無法成功推動。二零一一年五月三日,「立法院」通過修正案新增《會計法》第九十九之一條,為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行政首長的「特別費」不當支用除罪,使得當時被起訴的馬英九、呂秀蓮、游錫堃、陳唐山、施茂林、杜正勝、李逸洋、林嘉誠、朱武獻等所有藍綠首長均獲判無罪。而蔡易餘等十六名民進黨「立委」所提交的法案,則是在此基礎上,增加「國務機要費」,因而很明顯是為陳水扁一人而設。
  但蔡易餘等人聲稱,「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的性質相同,特別費已經全部除罪化,法律不應該有差別待遇,應該好好面對歷史的錯誤,把過去《會計法》修法將特別費除罪時,刻意排除「國務機要費」的「歷史錯誤」導正。而國民黨「立委」則認為,這是「針對性」的替個案修法,也就是要替陳水扁所涉貪污案脫罪。修法通過後,陳水扁幕僚馬永成等人就會無罪。國民黨也強調,「立法院」過去朝野協商修法時,之所以沒把「國務機要費」納入修法,就是因為審判中的案子不能干預司法;現在陳水扁涉及貪污案還正在審理過程中,不應該做針對性立法。另外,國民黨也主張,特別費和「國務機」要費的用途完全不一樣,金額也是天差地遠;一般行政首長的特別費很少,而「國務機要費」的金額都很大,免除刑責後,恐怕會變成當權者「為所欲為」的小金庫。
  雖然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委」連署符合法定人數後也享有提案權,但按照慣例,此類涉及到行政職權的法案,應當由「行政院」提請,而且還須經過公聽會等的廣泛聽取專業人士的意見。為何今次卻是那麼倉促地再次提出,並要強行在六月底之前通過呢?這就有著較強的背景。
  其一、是高等法院決定從今年四月起,分八次庭期重啟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及「海角七億」洗錢案,並預定在七月十五日判決。並要評估目前在外趴趴走的陳水扁的病情,若法院判定他的身心狀況沒問題,就會命令他出庭受審。這讓陳水扁大為緊張,他擔心該案重啟審理,在司法連鎖效應下,勢將衝擊自己的自由之身與其子陳致中的政治布局,父子倆也恐將面臨牢獄之災。因而陳水扁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及頻上電視台喊話,除了是要塑造自己「無罪」的形象之外,也是向當局施加壓力,謀求修法將「國務機要費」除罪,進而對其他案件進行特赦。
  因而這個違背「法不溯及既往原則」的法案,實質上是要為陳水扁在運用「國務機要費案」過程中的不法行為「解套」。如能通過,高等法院的法官在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時,就必須依據新法條的規定作出判決,就對陳水扁有利,可以宣判無罪。盡管這只是陳水扁所涉多項弊案之一,其他已判決有罪及未審但依案情被判決有罪的機率很高的案件仍多,但能解脫得一案就是一案。
  其二、是為蔡英文「解套」。蔡英文對於「扁案」,心理頗為矛盾,並在陳水扁及民進黨內「獨派」勢力繼續施加壓力之下,進退失據。實際上,作為「女版馬英九」的蔡英文,在廉潔方面就如馬英九那樣頗為自愛自律,因而對貪污行為還是深惡痛絕的,故此她並只是同情陳水扁的司法人權,並沒有認同陳水扁的貪腐行為。而且,受到台灣地區《赦免法》規定的局限,蔡英文也不可能在陳水扁所涉的所有案件判決定讞之前,宣布特赦陳水扁。
  但蔡英文所受的的壓力確實太大。盡管她本人已經沒有爭取連任的「負擔」,只是希望能平安完成任期,但她還須為民進黨爭取長期執政的前景,以及民進黨其他政客的選舉利益著想。在此背景下,如果在難以宣布特赦陳水扁的困局之下,能為陳水扁當前最焦急的「國務機要費案」除罪,也就能在一定程度下,緩解「獨派」的壓力,防止其與民進黨分道揚鑣,徒使民進黨流失關鍵的「少數票」。
  正因為如此,昨日民進黨「立委」鬧得最起勁的,最多的是「英系」人馬,因而可以說他們是「奉旨」而為之。而國民黨「立委」在痛恨陳水扁貪腐的最基本因素之下,也是出於選舉利益,以凝聚基本票源,及改變「戰鬥力不強」的形象,而參與了昨早的「打鬥戲」,但也只是表演了幾分鐘,「淺嚐輒止」而已。因為過猶不及,反而不利於國民黨建立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