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法案新文本靈活調整是實事求是之舉

  澳門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新《博彩法》新建議文本,有許多處「鬆綁」。除了是筆者昨日提及的「放生」衛星賭場,及鼓勵開拓海外客源之外,還有博企股東可以有限額的「交叉持股」等。而且,還設立了「落日條款」,包括娛樂場所在地的不動產所有人須明確娛樂場使用者的自由通行,以及與娛樂場有關係機電、供水、衛生等配套設施有效運作等。
  這個「落日條款」極為重要。筆者此前就曾為文擔心,如果有某一家現有博企未能重新投得賭牌,政府有意將其己收歸為官有的賭場出租給新投得賭牌的承批公司經營,該原博企卻是關閉通道,新承批公司就無法運用該賭場正常營業。現在政府新文本的建議條文,加入不動產所有人不能斷水、斷電,必須確保娛樂場的範圍有效運作,倘違反相關不動產所有人可被科處二百萬至五百萬澳門元行政處罰的條文,顯然就是針對這種情況。
  在理論上,現有六家博企都可能會參與新賭牌的競投,而且特區政府在目前內外環境「動蕩」的情況下,出於穩定及避免出現交接真空的考量,讓現有六家博企都重新獲得賭牌的機率極高。不過,由於疫情緩和的前景仍然「西望長安不見家(佳)」,內地居民的消費力減弱,而且還進一步收緊出境許可,也由於澳門的博彩稅率高於其他地區,博企還需承擔不輕的社會責任,還經常要「贊助」各類社會活動,為了協助特區政府降低失業率,繼續聘用其實可能用不上的員工,負擔不輕,以至「計過條數」,感到東南亞地區的經營環境可能比澳門更佳,實際上由於防疫政策的不同,澳門博企在其他地方投資興建的賭場的生意,就有超越其澳門「旗艦」的現象,就博彩業領域來看,澳門不再是「風景這邊獨好」,因而也不排除有幾位個別的博企,產生轉移到其他地區繼續「搵銀」的念頭。因此,新建議文本加入這個條款,就極有必要,可能避防日後可能會發生的矛盾糾紛。這是將不穩定因素掐滅在尚未露頭之前的預防措施。
  特區政府提出此新文本的說明,主要原因是由於內地收緊境外博彩的法律法規,令內地客來到澳門出現「困難」,中央政府已經非常明確地表態,不希望大批內地游客涌入澳門幷留下大筆資金。實際上,國家移民管理局日前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加强疫情防控等工作,要從嚴、從實、從細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包括嚴格執行從嚴、從緊的出入境政策,從嚴限制中國公民非必要出境活動,嚴格出入境證件審批簽發。這固然首先是基於防疫抗疫的考慮,但也與加強打擊出境賭博活動的力度密切相關。此前並未包括澳門,現在似是已有也針對澳門的跡象,等於是將澳門視為半個「黑名單」,雖然並未正式將澳門列入「出境賭博城市黑名單」,而傳說中的停止簽發赴澳門簽注,即使是在廣東省內也是「一年三簽」的新措施,也卻是變相的實行「黑名單制」了。此前是因為受中美貿易戰影響,現在再加上疫情,內地經濟形勢頗為嚴峻,當然要防止資金外流。站在國家管理的角度,有其合理及正當性的一面。但對於基本上是依靠內地居民旅遊的澳門經濟尤其是娛樂博彩業,就是「大件事」了。因而倘若有博企「打退堂鼓」,並不出奇。當然,「一雞死一雞鳴」,必定會有其他「準博企」如衛星賭場經營者趁機填補其「遺缺」。
  其實,在二零零一年開放賭權並進行賭牌開投時,中央提出「在全中國只有澳門可以開賭」之說,是回應了《澳門基本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本地整體利益自行制定旅游娛樂業的政策。」(《香港基本法》沒有此條規定)。而且在確定可以引進美資博企時,除了是要引進其先進的管理及技術之外,也有希望以其作為平台,引進海外的高端賭客。但後來的實際發展趨勢,卻令人始料不及。除了是美資博企確實是引進了先進的管理及技術之外,對「澳娛」四十多年較為滯後的管理方式和技術造成較大衝擊,卻並未能引進海外高端賭客,相反還將本來應該留在澳門的內地高端賭客轉引到美國拉斯維加斯去。
  這當然有其客觀原因,就是在賭牌開放後不久,恰逢開放內地居民來澳進行個人遊。而且還是美資博企搶飲了「頭啖湯」。曾記否?「金沙」開幕當天,其外圍裡三層外三層包圍新賭場的盛景?據說,「金沙」不到一年就撈回了投資成本,此後就是賺到盆滿砵滿。這就是中介人事先到珠三角有組織有系統地招徠組織內地居民來澳參賭的結果,也可以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百零三條新增訂的「組織中國公民出國出境參加賭博罪」所針對對象的濫觴。
  在此情況下,澳門各家博企以至是衛星賭場、貴賓廳,單是做內地人生意都「做唔切」,而且每年都幾何級增長,成為全球博彩業收入最高的城市,還需要那麼辛苦地到海外去招徠賭客嗎?相反,美資博企還到上海等地開設辦事處,招徠高端賭客,名義上是到澳門參賭,但卻是其一到澳門機場,就被為其備妥美國入境簽證,以商務飛機直接載到美國拉斯維加斯參賭,把本應流到澳門的賭資,截留到美國去。
  而且還間接地催生了另一種對中國內地極為不利的現象,就是澳門的博彩收入讓周邊國家眼紅,也有樣學樣開賭,甚至連「道德潔癖」極濃的新加坡也不例外。而且還參照澳門中介人的模式,大肆組織內地居民前往參賭,其規模比澳門有過之而無不及,令中國內地每年流失的資金在萬億元以上,還導致許多人企業破產,家破人亡。因而國家必須出手,以立法及執法雙管齊下,打擊出境賭博行為,這又反過來對澳門形成」「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的效應。在內地「閂水喉」下,澳門的博彩業前景,不要說是恢復到疫前,某些博企能否繼續撐得下去,都有問題。
  因此,這些新文本的依據——中央政府已經非常明確地表態,不希望大批內地游客涌入澳門幷留下大筆資金,即使不是得到上頭的「暗示」,也是澳門特區政府自己盱衡形勢而作出的判斷。
  雖然在理論上,澳門特區政府應當向中央反映業界及居民們的憂慮,但在目前內地疫情及經濟的實際情況來看,可能作用不大。其實,已是「手下留情」,仍然允許廣東省居民來澳旅遊「一年三簽」。因為其他省區市是禁止出境。即使是「一年三簽」能夠延伸到上海、浙江等地,其在重度疫情之下本身恢復都需要時間,即使是開放出境,也無閑情餘錢「小注可怡情」,更遑論「家氣干雲」地大展身手了。
  因此,新文本相關內容的靈活調整,還是實事求是之舉。但能否收效,並不樂觀,首先就是開拓海外客源部分,在目前的防疫政策之下,澳門根本不可能打開「第二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