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徠海外遊客應充分利用已簽署國際航約

  澳門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請的新《博彩法》法案調整文本,增加了鼓勵博企拓展外國市場的建議條款,對此,行政長官在聽取博彩委員會的意見後,可全部或部分豁免博企繳納每年撥出的經營毛收入百分比,涉及稅率減免最多或達賭收百分之五。
  由於在這百分之五的特別撥款中,約百分之二是撥給澳門基金會,約百分之三是用以發展城市建設、推廣旅遊及提供社會保障,當中較大比例注資社保,因而引發部分議員和勞工團體的疑慮,擔心社保基金注資不足而導致「破產」,或影響其他社會公益投入。
  其實,這項新增建議條款,其大方向都是正確的。至於具體內容的爭議部分,可以在立法會進行細則性審議時,進行「討價還價」式的討論,在政府策略與公眾利益之間取得最大公約數,達致雙贏。實際上,有關「衛星賭場」條款的調整,就是如此。當然,也是基於現實,尤其是「衛星賭場」結業後造成的失業率,及對博彩業整體營運的不利影響,都使得特區政府冷靜清醒地予以直面,並作出重大調整。
  這個鼓勵博企招攬海外賭客的新建議條款,又何嘗不是基於新情況的產物?正如筆者昨日所分析,正當澳門主要的客源地內地因為疫情嚴重而導致銳減之際,周邊地區卻正在或將會陸續打開旅客入境的「大門」,澳門將會成為一個「孤島」。澳門這個全國以至全世界的「防疫模範生」,卻未能享受到應有的抗疫紅利。雖然內地總有一天會戰勝疫情,但即使如此,一方面修補及恢復經濟需時,內地居民即使是有資金也用來促進經濟,沒有餘錢可以到澳門賭場「進貢」了;另一方面,中央將會持續開展打擊出境參賭行為的鬥爭,以維護國內社會及政治安全,防堵資金外流。在此情況下,此前二十年間「北水南流」的盛況,可能「黃鶴一去不復返」了。
  因此,澳門特區有必要調整過去將引客目標主要集中在內地客源的策略,採取「兩條腿走路」的方針,在繼續依賴內地客源的同時,也大力吸引港台及海外客源。何況,這是符合「世界旅遊休閑中心」中的「世界」這個最重要的主體的。
  實際上,國家在「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中要求澳門建設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其中的「世界」兩字就是必須拓展國際旅遊客源,有效地調整博彩旅遊客源市場結構,走「多元化、國際化」的發展道路,改變疫前僅有一成左右遊客是國際客源的不良情況。要通過優化有澳門特色的旅遊資源及充分發揮「三個商貿平臺」的作用,以吸引更多的世界各地遊客,特別是東亞、南亞、歐美等地區的遊客,並站在全球的高度為促進世界旅遊業發展和優化資源配置發揮作用,並發揮溢出效應,將部分國際客源引流進內地相關省區市,為內地的國際旅遊事業服務。
  當然,現在澳門擔負「第二國門」的重任,禁止外國人入境。昨日筆者分析,日本是基於澳門對外國人的入境政策,而將澳門列為「中風險區」的「黃色名單」。而日本駐香港總領事館昨晚對澳門衛生局的回應:「除了考慮各地防疫政策和疫情情況之外,也綜合考慮不同地方的入境政策,從而作出自身的入境政策規定」,就間接證實了筆者的分析。
  未來在內地的疫苗完全接種率達標,而且也有特效藥,因而可以開放外國人入境之後,澳門的「第二國門」任務就宣布結束。此時就應該趁熱打鐵,全面徹底地執行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任務,在吸引「世界」遊客方面狠下工夫了。
  不過,在澳門周邊國家和地區已經跟風大力興建豪華賭場,卻沒有跟風澳門拒絕海外遊客入境的情況下,澳門已經流失了先機。幸好,「爛船也有三斤釘」,澳門的基本優勢及傳統仍在。實際上,貴賓廳的前身之一「賭團」,在東南亞地區來說,是澳門首先創立的,然後壯大發展。只要衛星賭場能夠繼續弘揚歷史傳統,並以過去招待內地大豪客的方式來招攬海外遊客,相信還能「反超前」。
  在這裡,澳門特區政府已經與世界各地簽署的國際雙邊航約,就應澳派上用場。實際上,澳門國際機場啟用後尤其是澳門回歸後,充分利用《中葡聯合聲明》和《澳門基本法》所賦予澳門的對外航空簽署權,與約五十個國家與地區所簽署的航權協議,能夠付諸實施的只有不到十項,白白地浪費了這筆寶貴資源,也使內地的一些或是國家並沒有授予國際通航權利,或是必須服從國家對與國際航線「對飛」實行通盤考量而受到限制的機場,羨慕不已。
  因此,可以考慮運用「第五航權」的原理,使用當年「澳航」所創造的「一架飛機,兩個班號」飛航海峽兩岸的方式,妥善解決目前澳門「浪費」國際航約,內地因為必須遵守「國際航線對等」原則而導致許多航空公司無法開通國際航班這對矛盾。也就是說,「澳航」與其母公司「國航」合作,以「國航」的飛機使用「代碼共用」的方式,再借鑒「澳航」自己在當年創造的「一機到底」及「一架飛機,兩個班號」的辦法,分兩個航段開通內地各航點(尤其是西北、西南、東北地區各航點),經澳門前往世界各國航點的國際航線。
  其中,澳門至世界各地的航班,執行澳門與各國所簽署的航約。即使對方要求「對飛」,也不能飛進大陸(內地),並不對國家的航權利益和國家安全構成任何影響。至於內地與澳門之間的航段,即執行澳門民航局與國家民航總局所達成的協議,並由與「澳航」實行「代碼共用」的「國航」來執飛,而且還可將根據需要增加新的航點。如果「澳航」「吃不完」或「不願吃」,就開放給內地其他有實力的航空公司來執行。當然,在「澳航」的專營權結束後,就可以「百花齊放滿園春」了。
  這樣做,就不但可解決澳門未能執行使用全部航約、實際上是「浪費」航約的問題,並可吸引更多外國旅客到澳門旅遊、參加會展,以使澳門特區能較好地貫徹執行中央賦予的「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定位的問題,也可解決內地有越來越多的城市加大對外開放力度,希望能吸引更多的外國遊客和商人到該處,及當地也有很多旅客希望能到外國旅遊,但基於內地的航空公司沒有國際航線,而國家在「對飛」的國際航空公約制約下,為了維護航權利益及國家安全,不願開放更多的國際航線,導致無法實現這些願景的問題。正是一舉兩得。
  其實,這種「經停站」的方式,內地早以行之,無論是國內航線還是國際航線,都有實行。作為「澳門航空」大股東的「中國國際航空」要在澳門實行,在技術上並不困難。澳門特區政府可根據內地與澳門簽署的「CEPA」協議,和中央有關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指示精神,還有系列的與內地簽署的各類合作協議中所涉及的航空合作的規定,積極爭取國家支持澳門作為內地與世界各地航線的「經停站」並強化這一定位的政策。這樣,就可為澳門帶來一定的海外遊客,為落實執行新《博彩法》相關規定提供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