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良任澳基會主席 鍾怡任副主席

  【本報訊】新一期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吳志良為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鍾怡任副主席;並委任多名成員,以及信託委員會、監事會成員。
  第11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下列人士為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成員,任期為兩年:李沛霖、林綺濤、容永恩、馬若龍、陳明金、梁安琪、陸波、劉潤輝、陳虹、吳小麗、莫志偉、華詩韻、陳華強、馬志華、廖啓承。
  第11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吳志良為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為期一年,每月收取金額相當於公共行政薪俸表1,100點的報酬。委任鍾怡為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副主席,為期一年,每月收取金額相當於公共行政薪俸表960點的報酬。以兼職方式委任何桂鈴、區榮智及黎振強為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成員,為期兩年,每月收取金額相當於公共行政薪俸表525點的報酬。
  第11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黃顯輝為澳門基金會監事會主席,為期兩年,每月收取金額相當於公共行政薪俸表210點的報酬。委任何美華、陸永根及劉永年為澳門基金會監事會成員,為期兩年,每月收取金額相當於公共行政薪俸表175點的報酬。
  上述三項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起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