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委港澳報告 港澳辦:存在諸多謬誤

  【新華社北京7月28日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7月28日表示,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就香港、澳門兩個特區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有關規定的報告發表了結論性意見,其中許多評論偏頗失實,我們對此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不滿。
  發言人表示,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制定頒佈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繁榮穩定,理所當然,完全符合「一國兩制」方針。香港國安法立法過程廣泛聽取了各方面意見,程式公開透明。特區政府執法部門嚴格依據法律和事實採取執法行動,指定法官獨立公正審判,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受到應有保障,不存在所謂犯罪行為缺乏明確性、執法機關缺乏監督、司法獨立受到損害的問題。香港國安法的頒佈實施,恢復了法治秩序,保護了安寧生活,使經濟社會發展重回正軌,推動香港實現由亂到治。事實已充分表明,香港國安法防範、制止和懲治的是極少數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和犯罪活動,保障的是社會的繁榮穩定和絕大多數居民依照基本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
  發言人表示,政權必須掌握在愛國者手中,這是世界通行的法則。香港新選舉制度符合香港特區的憲制地位和各方面的實際情況,具有廣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參與性、公平競爭性,是香港民主制度的優化提升和與時俱進。在新選舉制度的保障下,選舉委員會選舉、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和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相繼順利舉行,選舉過程集中民智、反映民願,得到市民廣泛支持。
  發言人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解釋澳門基本法,明確澳門政制發展的必經程式,是中央事權。澳門特區政府依法對國旗、國徽、國歌等國家象徵和標誌進行保護,依法組織選舉,維護特區憲制秩序,是履行其憲制責任的正當行為,不存在所謂減損人權的問題。
  發言人最後強調,聯合國是促進人類和平與發展的國際組織,保護人權是全人類共同追求的崇高事業,推動人權事業發展,首先必須做到客觀公正。我們真誠希望,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今後的報告能夠多一些實事求是,少一些不該有的偏見和謬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