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續打擊水客活動 涉大批美妝電子產品

  【本報訊】鑒於日前珠澳通關政策放寬,同時關閘及青茂口岸實施通關分流限次措施,為防止不法人士藉大量人群返回內地,利用返內地人群從事水客活動,以及利用其他途徑進行走私活動,海關作出預判及進行部署,針對跨境車輛及出境人士,強化各個陸路口岸出境車道及青茂口岸的關檢工作,同時亦派員加強在市內巡查執法,打擊水客散貨點,以雙管齊下的策略,嚴厲遏止不法販運活動。
  海關經過風險管理分析,預判水客活動將轉移至利用跨境車輛及青茂口岸進行,海關針對上述兩點加派關員及利用科技手段協助執法。於8月3日至4日期間,海關在關閘口岸出境車道及青茂口岸出境旅客檢查區共查獲21宗違法出口個案,分別以夾藏車箱暗格、藏身及以其他物品遮掩的方式企圖蒙混過關,查獲貨物包括美妝產品1,033件、電子產品及零件368件、海味乾貨4.44公斤、藥物61件、酒類4.25升及舊手提電話74部。
  其中,在8月4日晚上,關員在關閘口岸出境車道對一輛可疑的跨境車輛進行截查期間,利用光纖鏡檢測設備在副駕駛座收納箱後的隱秘處發現四部舊手提電話,經徹底檢查後,再於後座乘客位及車尾箱的暗格內發現44部舊手提電話,合共查獲未有作出申報出口的舊手提電話48部。
  上述個案共涉21人,十六男五女,分別為本澳及內地居民,年齡介乎31至58歲,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相關規定對上述人士作出起訴,一經處罰,最高可被科處五萬澳門元罰款,而被查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另外,海關根據舉報,經調查後鎖定位於關閘附近一涉水客活動店舖,於8月4日下午採取突擊行動,在目標店舖內緝獲1,440盒藥物,總價值約七萬澳門元。經初步調查,上述藥物屬受准照制度規管,一名38歲的女性本澳居民為店舖現場負責人,由於其未能出示相關的進口文件及合法來源證明,海關根據《對外貿易法》相關規定作出起訴,一經處罰,最高可被科處10萬澳門元罰款,而被查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