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會議成員名單凸顯中國公民及愛國者元素

  昨日開幕的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了澳區第十四届 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新華社隨即受權發佈,共五百一十七人。新華社同時也播發了全國人大常委秘書長楊振武向第十三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所作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草案)》的說明。
  由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第五條的規定,澳區第十四届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由參加過澳區第十三届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的人員,以及不是上述人員的澳門特區居民中的第十三届全國政協委員、澳門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中的中國公民和澳門特區第七届立法會議員中的中國公民組成。但本人提出不願參加的除外。澳門特區行政長官爲澳區第十四届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的成員。而在過去的五年間,新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都分別有一批不是澳區第十三届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的「新人」,因而澳區第十四届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的人數達到五百一十七人,比澳區第十三届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的四百八十一人增加了三十六人。但由於在這五年間,澳區第十三届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的成員有若干人逝世,因而實質增加的人數更多。
  但也有澳區第十三届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的成員,現在仍然健在,卻不是澳區第十四届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的成員。對比兩份名單之下,曾經「榜上有名」的區錦新、吳國昌,今次就「名落孫山」。而據楊振武向第十三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所作的說明中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向上述四類範圍內的人員徵詢意見,共發出徵詢意見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成員登記表》五百六十四份,交回選舉會議成員登記表幷通過初步審核的有五百一十七人,包括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賀一誠。經復核,以上人員均符合選舉會議成員條件。也就是說,只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交回登記表者,都獲得確認資格。因而是在中央提出「愛國者治澳」原則,及在去年澳門立法會選舉中,當局「DQ」了某些被確認為「不擁護」「不效忠」的提名人的參選資格後,區錦新、吳國昌自忖不符合「愛國者」的資格,或是不認同「愛國者」的定義,因而沒有交回登記表。
  另外還有三十四人,是沒有交回登記表的。可能主要原因是,他們認為自己不是中國公民,不符合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資格的其中一個元素。實際上,在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成員中,有若干人是葡裔居民。其中有一些已經依法向澳門身份證明局辦理確認中國公民的手續,或自認是中國公民,因而交回登記表並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確認。而那些不承認自己是中國公民者,則沒有交回登記表。
  實際上,楊振武向第十三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所作的有關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草案)的說明中,就指出經復核,有一人被認定爲非中國公民。
  其實在澳門,也曾經有過非中國公民意圖混進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的情況。由於其人是具有他國主權象徵的葡僑委員會的委員及區域性的負責人,因而與中國的全國人大存在著國籍衝突,在五年前前往進行登記,被工作人員勸阻,因而上次就沒有被列入名單中。今次也沒有出現在名單中,可能是已經有「自知之明」,沒有交回登記表。
  但也有不少葡裔居民繼續名列於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的名單上。這證明,他們已經依規定向身份證明局辦理確認自己是中國公民的手續。這其中除了是依基本法規定,主要官員、行政會成員必須是中國公民並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獲邀請出任全國政協委員也應當是中國公民,因而出任上述職位的葡裔居民,已經確定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出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委員及立法會議員,是沒有國籍限制的,只須是永久性居民。但其中的一些葡裔居民也交回了登記表並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核,因而他們也已經自認為是中國公民。
  有如此多的葡裔居民確認自己是中國公民,這對帶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中國國籍的葡裔居民群體,是否也適宜由中央政府權責機構認定為少數民族的問題。十多年前筆者就提出,有不少葡裔居民經過辦理選擇中國國籍手續,而成為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及行政會委員,甚至有人獲邀請出任全國政協或省級政協的委員,及省級青聯的委員,當然也有不少人出任中國國家主權性質強烈的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的成員,這除了是他們對澳門的歸屬感之外,更重要的,就是完全服膺中國政府的「一國兩制」方針,也為自己能沐浴在中華文化之下而感到榮幸,因而欣然地確認自己是中國公民。當然,葡萄牙民族基於幾百年前的「發現新大陸探險」,從而移居世界各地並成為居住地國家的公民的民族背景,居住在澳門的葡裔居民也逐漸認同中華文化,甚至是中華民族,也就是很自然的事。
  倘發展下去,下一代的葡裔居民認同中華文化、中華民族的可能將會更多,甚至會發展為大多數葡裔居民都選擇中國國籍。在此情況下,就將可能會面臨一個新情況,那就是既然居住在中國境內,並具有中國國籍的蒙古、越南(京族)、朝鮮、俄羅斯、哈薩克、白俄羅斯、烏牧別克族等,就是我國周邊與該民族同名的國家的主體民族,都可以成為我國的少數民族,亦即是構成中華民族的五十六個民族之一,那麼,在時機成熟了之後,說不好將來在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族譜」中,會有一個名為「葡族」的少數民族。
  其實,在我國境內已經獲得民主確認的一些少數民族,其人口比葡裔居民少很多。比如赫哲族就只有一千四百餘人,珞巴族只有二千餘人,鄂倫春族、塔塔爾族也分別只有四千一百人,門巴族也只有六千二百人,獨龍族只有四千六百人,在大陸境內的高山族(未包括台灣部份)也只有一千五百餘人。這些都並不妨礙它們是作為我國的一個少數民族。既然如此,已經選擇了中國國籍,又生活在中國澳門境內的葡裔人士,即使是總人口不多,也完全有理由將之定位為我國的一個少數民族。
  倘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十七條更具體規定,「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應有代表一名」,未來在選舉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時,必須有一名「葡族」居民的「保障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