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中國籍澳居民 黃司:責任有別

  【本報訊】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行政法務界別專場上,公職人員協會會員大會主席姍桃絲表示支持修法,但關注非中國籍公務員問題,指出少部分人有擔憂。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法律包含一般性規定,澳門居民當中的中國公民及澳門居民當中的其他人,對國家安全應承擔的義務及責任是有區別的。
  黃少澤表示,國家安全,人人有責。而人人有責之中分不同層次,將來法律條文是清晰的,不會強迫非中國籍的澳門居民做一些與身份不相符的工作或責任,當然非中國籍的澳門居民需要守法,亦要承擔一些義務。
  至於公務員的宣誓問題,他稱,公務員有中國籍及非中國籍,法案只規定一般原則,將來如何宣誓是由各個法例規定。現時所有公務員宣誓是回歸前的宣誓詞,「僅以本人名義,鄭重聲明,盡忠職守」。而基本法規定有部分職位如主要官員是要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宣誓效忠,而且主要官員的國籍要求亦不同。法律清晰有不同規定,一定要符合現實及本身國籍對國家安全的責任,總體而言,非中國籍的公務員宣誓一定要符合身份。
  但他補充,法律新增保護管轄原則,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不應損害中國國家安全、澳門地區穩定。
  法制研究會監事長冀當局解釋律師在辯護時查閱卷宗的情況,尤其是涉及國家秘密內容能否查閱?同時建議當局透過「抖音」等平台拍片宣傳修改「國安法」內容,讓身在內地的澳門人了解。
  黃少澤表示,在不影響刑事訴訟法典的前提下,律師查閱卷宗不受影響。但刑事卷宗中除了司法官批准外,亦需要得到行政長官批准,並要聽取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意見;非刑事卷宗也需要行政長官批准及聽取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意見。
  至於透過「抖音」等平台拍片宣傳,黃少澤認為意見雖好,但效益不大,也非當局目的,因為是次諮詢主要是聽取澳門居民或在澳的其他人士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