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候選人盡顯「一國兩制」特色

  昨日召開的澳門特區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發布了主席團第二號公告,公佈了澳門特區第十四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名單。他們是(按繁體字姓氏筆劃為序):何雪卿(女)、何敬麟、吳小麗(女)、施家倫、容永恩(女)、馬志成、高開賢、崔世平、陳虹(女)、程順明、黃顯輝、溫能漢、劉家裕(女)、劉藝良、蕭志偉。
  這十五名候選人,經過主席團嚴格審查,認定其符合資格。這當中,最基本的資格當然是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及年滿十八周歲。另外,按照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規定,他們必須在參選登記表中作出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未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機構、組織、個人提供的與選舉有關的任何形式的資助。參選人須對所填事項的真實性負責。而主席團在審查他們的參選資格時,還需了解是否其中有人曾經因為危害國家安全而被法院判決有罪。當然,直到如今,尚未有任何一位澳門居民,因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而遭到檢察院起訴及法院審判。
  中國公民、擁護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門特區、沒有接受外國機構、組織、個人提供的與選舉有關的任何形式的資助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等,這是屬於「一國」的範疇,是從屬於全國人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這個國家主權特質的。
  而在對參選者的國籍認定方面,卻又根據「一國兩制」的特殊情況,作了靈活適當的處置。當然,這也是有法可依的,那就是在澳門回歸前夕的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
  這是因為,從候選人名單看,相當一部份人是回歸前甚至是葡國修改《國籍法》的一九八三年之前,在澳門出生的。而按當時的葡國《國籍法》規定,於一九八三年之前在澳門出生者,無論其父母是否具有「葡國籍」,都「自動」成為「葡國公民」;於一九八三年之後在澳門出生者,如其父或母是「葡國籍」,也「自動」成為「葡國公民」。另外,還可透過結婚、歸化等渠道,成為「葡國公民」。
  而按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凡具有中國血統的澳門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澳門)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不論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都是中國公民。這就在政治領域上適從了《中國國籍法》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的規定。 
  這就引出一個軼事來。在起草基本法時,政治體制小組的最後一次會議,通過的擔任行政長官的條件之一,是照抄已經頒布的《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在外國無居留權」。而按照這個規定,在澳門出生而又被澳門居民廣泛認定為首任行政長官人選的何厚鏵,因受《葡國國籍法》節制持有葡國護照,而不能參選並出任行政長官(此後的崔世安、賀一誠也將受此情況困擾)。就在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召開最後一次全體會議,其唯一議程是全文通過《澳門基本法(草案)》的前夕,何厚鏵與廖澤雲趕往北京,向時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秘書長的魯平說明利害關係。魯平聽後深感事態的嚴重性,也連夜向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委員姬鵬飛說明情況。因而在草委會的第九次會議亦即最後一次會議時,將,「在外國無居留權」,修改為「在任職不得具有外國居留權」。然後送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再提請全國人大通過,從而解決了這個潛在的「政治危機」。而後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中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就更是徹底地解決了在澳門出任的澳門中國居民,在出任按照基本法規定,必須是中國公民的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成員、終審法院院長和檢察長等的資格問題。而這項規定,也「惠澤」了具有此類情況的參選全國人大代表者。
  當然,該「解釋」第一條對同時具有中國和葡萄牙血統的澳門特區居民,按其個人意願,可以選擇中國國籍,提供了法律依據。也正因為如此,回歸後有若干葡裔居民得以出任按基本法規定必須是中國公民的職務如主要官員、行政會成員等,及獲邀請出任全國或地方省級政協的委員。更包括獲全國人大常委會接納,成為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的成員。
  這就凸顯了「一國兩制」的特色。而且,在另一領域,同樣也體現了「一國兩制」的特殊性。因為近年內地對出任各種政治公職者的配偶、子女等親屬,是否具有外國國籍,規限得比較嚴格。而全國人大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就更是不在話下。而澳門因為實行「一國兩制」,在這方面的處置較為寬鬆,並未對參選並當選澳區全國人大代表者,作出這方面的限制。
  在已經確定的十五名候選人中,可以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爭取連任者,分別代表了澳門各主要社團或界別。如何雪卿代表工聯總會,何敬麟代表青年工商界(也是「紅三代」),吳小麗代表澳門街坊總會,施家倫代表佔澳門總人口四分之一的福建鄉親,容永恩代表澳門婦聯,高開賢是立法會主席,崔世平代表科技界,蕭志偉代表智庫。
  第二類是體現相關界別代表的「承前啟後」,「薪火相傳」,如陳虹代表澳門中華教育會接替黎世祺,黃顯輝代表法律界接替林笑雲,溫新漢是代表新聞界接替陸波。
  上述兩類候選人,體現了澳門社會各主要界別的「均衡參與」,可以說是各主要界別內部協商產生,並經統籌篩選的「規劃名單」,亦即「一個蘿蔔一個窿」。
  第三類是「非規劃名單人選」,包括馬志成、程順明、劉家裕。
  爭取連任者,由於是現任,也受到其本身所代表界別社團的支持,而「承前啟後」者,也同樣能得到其代表界別社團的支持,基於選舉會議成員的「界別代表」性質濃厚,因而他們也就具有較強的「選民基礎」,當選的機率較高。
  但「非規劃名單者」,也不是沒有機會。如果有現任者的履職表現欠佳或任職時間較長,或有「規劃接班者」在選舉會議成員中的認受性不高,從而可能導致其得票率低於某些實力較強的「非規劃名單人選」,而讓後者「突圍」當選。
  即使是落選,只要能獲得過半票數,日後如有代表缺位,其中的「落選頭」也可自然遞補。實際上,在現任代表的爭取連任者中,就有是由「落選頭」遞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