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盜同僚手袋被撤職

  【本報訊】去年7月13日,一名治安警察局女警從警局更衣室儲物櫃盜竊同事手袋,並更換為同款假冒手袋,上述女警行為涉嫌觸犯加重盜竊罪,案件已於同年9月9日移送檢察院處理。
  治安警察局於去年9月9日就事件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違法者的紀律責任。並對該名警員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警鐘長鳴」欄目表示,治安警察局已完成紀律程序,保安司司長於今年1月31日批示對該名警員處以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