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地段噪音投訴 廉署:曾獲特許

  【本報訊】廉政公署完成對東北大馬路P地段一帶多項建築工程在管制時段內施工引發噪音的投訴個案,證實該地段的長者公寓、置換房、暫住房及友誼圓形地行車天橋工程確曾獲批准在特許時段內施工,但權限當局一直有跟進有關噪音問題,且近期的環境監察與審核報告均沒有出現噪音超標情況。廉署認同,工程期間附近居民或多或少受到噪音滋擾,但有關項目主要用途為多個社會設施、道路設施、公共停車場和變電站等,涉及公共利益及滿足社會的公共需要,亦有受地質條件限制而僅可採用連續施工作業的特殊情況,加上受新冠疫情影響令工程延期多時,故獲批在特許時段施工並未違法,相關部門未見監察不力。
  廉署自2021年底陸續接到上述工程地段附近的居民投訴,質疑工程何以可超時施工、施工期間噪音超出法律規定及相關部門監管不力等。廉署先後向環境保護局、土地工務局及公共建設局索取有關工程的監察報告、相關投訴及意見反映的跟進文件等。
  廉署經分析後認為,P地段正展開的長者公寓、置換房和暫住房工程,多次取得特許時段施工許可是符合《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的規定。當中公建局在每次審批長者公寓工程延長施工申請時,均有向環保局徵詢技術意見,環保局也會分析噪音聲級評估,是否符合夜間時段施工的要求。行政當局在批准超時施工申請前,會參考承建商提供的噪音評估資料。承建商還須每月提交環境監察與審核報告予有關部門,並聘請第三方技術單位協助監測噪音及空氣質量等。
  根據資料顯示,早期基於公共利益的考慮,友誼圓形地行車天橋建造工程確曾獲批准在晚上11時至翌日清晨6時的特許時段施工,為期約半年。置換房及暫住房工程獲批的特許施工時間則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由晚上8時至10時。至於現時仍取得特許時段施工許可的長者公寓工程,過去獲批特許施工時間為晚上8時至10時,自2023年1月2日至12月28日,該工程獲准的特許施工時間包括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強制性假日除外)由上午10時至傍晚6時,未見跟一般正常生活作息時段重疊的情況。
  環保局自2020年底已過百次派員在管制時段或非管制時段到地盤調查,包括公眾假期、清晨及深夜時段。期間確曾發現地盤打樁產生的噪音值超出標準或違反《噪音法》規定的個案,但均已立案跟進,對於曾收到的投訴亦有以電郵或會面方式作回應。廉署認為環保局在應對上述地盤噪音問題上,未見怠於履行職責。
  另外,對該地盤的其他投訴,廉署已向權限部門通報並獲得正視及跟進。廉署重申,行政申訴的職能為監察公共部門有否依法行政,以實事求是的精神進行調查及分析,勸喻部門糾正倘有之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的情況,對於依法辦事的行政行為則給予肯定,促進部門改善工作,以維護市民權益。